上海市胸科医院科教综合楼能效测评、通风与空调系统检测、照明系统检测招标公告

上海市胸科医院科教综合楼能效测评、通风与空调系统检测、照明系统检测招标公告

上海市胸科医院科教综合楼
能效测评、通风与空调系统检测、照明系统
检测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上海市胸科医院
时 间:2016年7月

本招标文件是建设单位在招标过程中的规范性文件,是各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也是以后签定合同的重要依据。

一、工程基本概况
1.1、工程名称:上海市胸科医院科教综合楼项目
1.2、建设单位:上海市胸科医院
1.3、工程地址:徐汇区淮海西路243号
1.4、工程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4208平方米,地上13层,地下3层。
1.5、工作范围:上海市胸科医院科教综合楼项目基础项测评及规定项测评(包括但不限于:能效测评、通风与空调系统检测、照明系统检测)。
二、 投标人资格
2.1 、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经工商年检合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的单位。
2.2、符合沪建交【2010】900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认定的上海市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名录范围内的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及名单。
2.3、投标单位的通风空调与照明检测应具备以下资质证书:
1)、CMA计量认证证书
2)、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评估证书
3)、近三年内(自201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两天)公司和法人代表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单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联系人
联系人:徐诚
联系电话:180*****357
四、招标文件在上海胸科医院总务科领取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7月26日至2016年7月30日
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8月1日一天(8:00-17:00)
3、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上海市胸科医院(上海市淮海西路241号)3号楼1107室
4、购招标文件时请提供:营业执照、CMA计量认证证书、上海市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评估证书和公司、法人代表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单4个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内容及提交要求
4.1、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分为技术及商务部分,递交投标文件时请将技术部分与商务部分分开密封,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的4.2 章节相关内容。
4.1.1 技术部分
(1)公司简介;
(2)检测方案;
(3)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4.1.2 商务部分
(1)投标报价表,格式按附件四;
说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2万元,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价格不予接受。
(2)投标人各种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等级证书、各种奖励及荣誉证书等;
4.2、份数、签署、装订和封装
(1)技术标提交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商务标提交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说明:以上投标文件只能在商务标中有价格,其他部分如出现本工程报价内容按废标处理!
(2)要求分别打印装订成册,一律在A4纸长边装订。
(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4)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投标人印章的地方也需盖章,否则作废标处理。
(6)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对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被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7)文件须密封,包封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地址、标明“技术标”或“商务标”,并在文件密封袋封口处沿缝加盖投标单位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公章。
五、截标时间和地点
(8)请于2016年8月10日17时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上海市胸科医院(上海市淮海西路241号)3号楼1107室,过时不候。联系方式如下:
(9)联系人:徐诚 联系电话:180*****357
(10)电子邮箱:********6@qq.com">********6@qq.com
(11)六、投标须知
(12)6.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2万元,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价格不予接受。
(13)6.2、合同价总价闭口包干,合同价已经包含了甲方要求工作的所有相关税费、应向甲方提供的各阶段成果文件之相关费用、交与评审机构的所有费用、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全部配合及办公费用、交通、差旅费、人员工资奖金、加班费、通讯费、工作用餐费用、利润、不可预见费、其他管理费和本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可能未提及的全部费用。
6.3、投标单位必须按建设单位安排准时参加有关活动。
6.4、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有效期默认延至合同终止之日止。
6.5、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建设单位有权取消其投标或者中标资格。
6.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6.5.2投标人拒绝对开标、评标澄清内容进行签字确认的;
6.5.3投标人放弃中标的;
6.5.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协议。
6.6、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建设单位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向建设单位确认,并在医院外网公示。《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七、合同签订
7.1、中标人须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遣其授权代表签订合同。
7.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7.3、如果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并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中标人须补偿。
八、无效情况
8.1、应征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
8.1.1未密封或密封袋未盖骑缝公章的;
8.1.2提交文件不全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
8.1.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提交,如书写、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等。
8.1.4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照招标要求签章的;
8.1.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要求作出实质响应或有重大偏差的;
8.1.6 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8.1.7 评选委员会认定的其它情况。
九、其它方面
9.1、招标期间,建设单位为澄清或修改招标所发布的书面补充材料,均为招标的组成部分。
9.2、各投标单位拟定采取的竞争措施应在投标书内详细列明。
9.3、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费用,均自行负责,建设单位不承担。
9.4、本招标的附件:
附件一:投标报价表(格式)
附件二:投标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9.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材料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由投标人按实际情况提供或补充。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时需前,中标人需满足《上海市胸科医院合同签订须知》的各项规定,如不满足规定,则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具体规定如下:

上海市胸科医院合同签订须知
各合同签订单位:
根据我院相关规定要求,在合同签订过程中,须提供以下材料:
1、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附件一)(示例见附件)
2、廉洁自律承诺书(附件二)
3、安全生产承诺书(附件三)
4、合同中须明确“乙方承诺履行和遵守《上海市胸科医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附件四);《上海市胸科医院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附件五)及《上海市胸科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附件六),如在合同执行期间,违反其中之一,即该合同自动终止。”
5、乙方承诺对所属员工加强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教育(人身安全及生产安全教育),在上班期间如发生人身伤害及安全生产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6、乙方承诺按规定与所属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与所属员工发生劳务纠纷均由乙方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
《上海市胸科医院合同签订须知》附件如下:(其中附件1是示例,投标时、合同签订时提交投标人本单位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需提供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对象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本工程拟派注册建造师)
附件三: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附件一)(示例见附件)
附件四:廉洁自律承诺书(附件二)
附件五:安全生产承诺书(附件三)
附件六:中共上海市胸科医院委员会(办法) 沪胸纪【2016】3号文 《上海市胸科医院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
附件七:中共上海市胸科医院委员会(制度) 沪胸纪【2016】2号文上海市胸科医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
附件八:《上海市胸科医院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附件一
投标报价表
上海市胸科医院科教综合楼能效测评、通风与空调系统检测、照明系统检测项目投标报价表:

序号项目报价(元)
1能效测评
2通风与空调系统检测
3照明系统检测
4其他投标人认为应报费用
总报价: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附件二:
投标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的代理人,并以我的名义参加上海市胸科医院科教综合楼能效测评、通风与空调系统检测、照明系统检测项目的投标活动。该代理人在投标、合同谈判、合同签约、合同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附件四
廉洁自律承诺书
为了确保上海市胸科医院 项目依法规范顺利进行,本人(代表本公司)愿意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组织制定的廉洁规定,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自觉维护医院的利益,遵守保密规定,不违反商业道德。
二、在项目服务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有关法规,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绝不违规操作。
三、不私自向院方馈赠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消费卡、信用卡及有价证券。
四、不向院方行贿、给予回扣及好处费。
五、不组织对项目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
六、不擅自改动合同项目规定的条款等。

承诺人(签名):
公司:
日期:


附件五:

安全生产承诺书
为认真履行上海市胸科医院住院楼一楼出入院登记收费处装修工程项目服务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本单位郑重承诺在项目服务期间认真履行如下安全生产责任: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技术规范,自觉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2、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和使用,满足安全生产防护和文明施工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特种作业人员经法定部门考核合格并持有有效资格证书及合格证书。
4、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公司的工作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5、制定对危险性较大的工作及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6、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档案、台帐。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7、保证不将项目违法、非法转包、分包。
8、承担因安全事故所引发的全部经济责任。
我作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如违反以上承诺条款,本单位愿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
公司(盖章):

附件六:



附件七:

附件八:
医院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的有关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保障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生产组织领导
(一)成立医院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院长
成 员:各临床、医技、职能科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院长任办公室主任,各临床、医技、职能科室主任分别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每年年初,院长与各科室负责人分别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从而使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三)科主任为该科室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科室的安全生产的检查、监督和落实工作。
(四)医院在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医院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及其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二、安全生产职责职能
(一)贯彻执行公安部《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医院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科室要认真组织学习《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医疗事故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增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正确处理安全与质量,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教育全体职工,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安全生产,防火、防盗、防辐射、防意外事故。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逐步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三)对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熟悉掌握医院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实施医疗、生产、生活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四)把安全工作列入医疗、生产管理的内容,对易发生危险的电梯、管道、空调、氧气瓶(袋)、供氧管道、煤气、天燃气、高压灭菌消毒锅等,以及药房、库房、变电配电房、二次供水系统、信息中心、手术室、ICU等要害部门,制定特殊管理措施;易燃易爆物品由专人进行保管;对用火用电的科室,要求人走火灭、人走电关。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
三、安全生产管理
(一)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医疗场所如:氧气站、高压电、放射、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二)医院所有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三)严格执行卫生部《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五)特殊行业工作人员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且必须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六)各职能科室不得将特殊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七)特殊行业工作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四、安全生产预警
(一)熟悉并严格执行医院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二)医院消防栓、消防带、灭火器设备齐全,标志醒目,使用方便,一旦发生火灾,每个职工都能掌握和使用灭火工具,在紧急状态下有对外联络的可靠方式。医院维修班要定期对医院强电线路及开关、插座等进行检查、维护、更换,保卫科要定期检查各种消防设施。
(三)要严格执行医院制定的剧毒、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
(四)严格执行医院各项有关医疗安全的规章制度,确保医疗安全,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
五、安全生产培训
(一)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全院职工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二)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凡不符合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人员,禁止从事有关特殊工作,如:电梯、空调、电路、易燃易爆、污染化学品等生产活动。
(三)对特殊行业工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四)对特殊行业工作人员进行长期的职业再教育,对医院在安全生产方面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五)教育和督促特殊行业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医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六、安全生产检查
(一)定期组织后勤保障部门对生产设备如:电梯、电路、空调、管道、压力容器的生产、运行情况进行观察、调试、维修、保养、更新工作,确保生产安全。
(二)有关科室和重点单位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标准、行业安全标准;达到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必须明确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的内容、方式、程序和手段。
(三)检查人员必须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科室的负责人签字。
(四)定期组织后勤保障部门和安全保卫人员进行安全预警演练,掌握防火、救灾、抢救知识;经常组织进行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设施,重大节假日有人值班和巡查。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六)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运行。
七、安全事故处理
(一)对于安全生产事故必须依法按程序作好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以后,必须按规定逐级报告医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准确、及时、如实报告本科室及其责任区内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并按照医院制定的预警机制,积极组织事故抢救。
(四)事故调查处理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五)发生安全事故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有关责任人员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八、安全生产奖惩
医院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科室和个人,给予奖励。
同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对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标签: 空调 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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