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任泽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的通告
邢台市任泽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的通告
为切实做好我区2024年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为广大贷款学生及家长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受理工作启动会议相关要求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的通知》(冀教资助便函[2024]13号)安排部署,现将国开行助学贷款受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安排
(一)任泽区业务集中受理起止时间:7月15日至9月20日。
(二)任泽区业务远程续贷受理起止时间: 7月2日至9月20日。
(三)任泽区业务受理公示时间:9月23日至10月10日期间,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任泽区业务汇总提交时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期。
(五)高校回执录入截止时间:10月10日前。
(六)县区上报《公示说明》及《申请汇总表》时间:10月15日前。
二、申办流程及申贷材料
(一)首贷
1.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学生可以下载“国家助学贷款”APP手机客户端,在客户端上按步骤进行助学贷款申请操作。
2.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打印《申请表》并签字;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3.请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手续: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2)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大学新生录取通知书原件(大学在校生需提供学生证,注册章齐全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1份,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1份。
(4)持区级资助中心《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二)续贷
2024年续贷学生可以选择网上续贷,也可以选择现场办理。由于我省已全面开通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远程受理功能,续贷学生可通过国开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网上直接办理续贷手续。国开行助学贷款现场办理需要操作步骤和提供材料如下:
1.在前往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按步骤进行续贷操作。
2.续贷材料
(1)借款学生的身份证原件或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注意事项:续贷更换共同借款人的,办理续贷手续时,学生和新的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区资助中心。
(3)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三、其他事项
国家开发银行业务咨询电话
1、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2、邢台市任泽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319-*******、0319-*******(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助学贷款政策业务咨询:
QQ五群:*********
QQ四群:*********
QQ二群:*********
QQ一群:*********
邢台市任泽区教育局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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