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2024年文化宣传设计制作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南昌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2024年文化宣传设计制作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1.报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报价人近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内,以合同签订日为准)具有一项合同金额为10万(含)以上的广告设计制作类业绩。
3.报价人信誉要求:报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报价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报价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4.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报价。
详见本询价文件第二章报价须知/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本公告在《南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ncmtr.com》上发布。
标签: 文化宣传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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