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污水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春一汽天奇泽众汽车装备工程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兰家新农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一汽天奇泽众汽车装备工程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工程
2.2工程规模:长春一汽天奇泽众汽车装备工程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工程,建筑面积30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15平方米,地下部分15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长春一汽天奇泽众汽车装备工程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4资金来源:已到位。
2.5建设地点:长春一汽天奇泽众汽车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2.6计划工期:30天完工。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3、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水污染治理工程设施安装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易制毒化学品合格使用证。
3.2 投标人近年(2013年-至今)至少有1项的同类或类似施工业绩(业绩内容包括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手续一套:环保监测合格报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试运行许可证+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X环审验字XX号”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设备安装能力,能满足项目内容的要求。
3.4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须保证为全新、技术先进、质量可靠且具有成功运行经验(需提供说明或证明文件)。
3.5投标人须具有近年(2013年—2015年)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工程不允许分包、转包。
3.9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11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一个人办理及一个人签字到底,其间不得临时更换代表人。
4.投标单位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5日到2016年7月29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到长春市景阳大路4019号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402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需携带资料为: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业绩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易制毒化学品合格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招标文件售价为 500 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款汇入下列账户:
户 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春西环城路支行
帐 号:4200 0133 1900 0001 470
(注: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招标文件款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兰家新农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公司: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景阳大路4019号英湖商务港14栋4层
邮政编码:130062
联 系 人: 孙高超、韩亚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126.COM">ZZJL********@126.COM
2016年7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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