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莲县中至镇大将沟村所属厂房1年期使用权
五莲县中至镇大将沟村所属厂房1年期使用权
五莲县中至镇大将沟村所属厂房1年期使用权
围观数:7项目标题 | 五莲县中至镇大将沟村所属厂房1年期使用权 | ||
所属乡镇 | 中至镇 | 项目状态 | 挂牌公告 |
项目类型 | 资产 | 项目编号 | WXZCQ***** |
当前价格 | 6.9万元 | 保证金 | 0.6万元 |
开始日期 | 2024/7/3 8:30:00 | 截止日期 | 2024/7/11 18:00:00 (8天7时4分56秒) |
项目简介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估价 | 挂牌价格 | 挂牌时间 | ||
WXZCQ***** | 五莲县中至镇大将沟村所属厂房1年期使用权 | 6.9万元 | 6.9万元 | 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11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名 称 | 五莲县中至镇大将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住 址 | 五莲县中至镇大将沟村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五莲县中至镇大将沟村所属厂房1年期使用权 | ||||
所在地 | 五莲县中至镇大将沟村 | |||||
标的明细 | 坐 落 | 五莲县中至镇大将沟村 | ||||
权属性质 | ■集体所有 □个人 □其他 | |||||
标的分类 | □动产 ■不动产 | |||||
原承包方式 | □家庭承包 □非家庭承包 ■其他 | |||||
标的简介 | 该处标的位于五莲县大将沟村(占地面积约4941平方米:包括钢结构标准化车间2个,其中钢结构标准化车间Ⅰ,50m*21m;钢结构标准化车间Ⅱ,32.5m*23.5m;办公室面积84平方米,警卫室面积28平方米,配电室63平方米,车棚189平方米,卫生间62.5平方米,院落面积2701平方米)。拟转出期限为1年。已通过村民委员会确认,中至镇人民政府同意。 | |||||
重大事项披露 | 无 | |||||
转让行为 批 准 | 批准单位 | 中至镇人民政府 | ||||
批准内容 | 同意五莲县中至镇大将沟村所属厂房1年期使用权项目交由五莲县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挂牌。 | |||||
估价依据 | 估价依据 | 五莲县中至镇大将沟村两委会、党员大会、居民代表大会。 | ||||
估价基准日 | 2024年7月3日 | |||||
估价(万元) | 6.9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6.9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中标后一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 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该标的用于意向受让方合法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内的办公、产品开发、生产、仓储、销售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危险品、污染等行业;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爱护并合理使用标的设施,如因意向受让方使用不当造成的该标的灭失,损坏,意向受让方应予已赔偿或修复;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按时缴纳租赁费,其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债权、债务与转让方无关;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与转让方无关。若给转让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意向受让方要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未经转让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标的转租、抵押、转让及改变用途;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包期间,在其使用租赁标的或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须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自然人; 2、同等价格下,本村村民享有优先受让权。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元) | 6000 | |||||
交纳时间 | 保证金(现金缴款单原件或智慧柜员机转账回单﹝加盖业务专用章﹞)须于2024年7月11日18时前交至指定账户(五莲县中至镇大将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行:农商银行中至支行;账号:263*****942050*****665) | |||||
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自动延期 | |||||
交易方式 | 由中至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自行组织交易。 | |||||
收费标准 | 免费■ 收取受让方5%的交易佣金□ | |||||
图片资料 | ||||||
联系信息 | 联系单位 | 中至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 ||||
地址 | 中至镇党委驻地 | |||||
联系人 | 申加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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