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西县第三中学校操场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汾西县第三中学校操场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xlf141*****160725sz0004-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汾西县第三中学校操场新建工程已由山西省汾西县发展和改革局汾发改发[2014]5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汾西县第三中学校,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已经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汾西县第三中学校操场新建工程


2.2建设地址:汾西三中校内


2.3建设内容:操场硬化建设规模为11500平方米。


2.4总投资:205万元


2.5计划工期:90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汾西县第三中学校操场新建工程施工图纸设计中的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6日至2016年8月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报名。投标人须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1)企业法人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必须是本工程的建造师);(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须清晰,以备扫描二维码)(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原件;(5)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原件(以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或临汾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出具的为准);(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7)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需提供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8)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9)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以上所有证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肆套及扫描件一套(并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8月4日至2016年8月8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贰拾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汾西县第三中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广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薛安龙 联 系 人:贾志宏


电 话:135*****171 电 话:151*****235


邮 编:031500 邮 编:030000

2016年7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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