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二期市政PPP招标公告

经济开发区二期市政PPP招标公告

宁波市鄞州经济开发区二期市政PPP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CZB-*******(发布时间:2016-07-2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鄞州经济开发区二期市政项目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以下简称PPP)实施,鄞州区政府授权宁波市鄞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作为项目实施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该项目的社会投资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其他说明

2.1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经济开发区二期范围内。

2.2工程概况:鄞州经济开发区西起沿海大通道,东临象山港,南至大嵩江,北至鄞州区与北仑区区域界线,规划开发面积15平方公里,主要引进汽车部件、电子电器、精密机械和新材料等产业。为将鄞州经济开发区建设成为环象山港产业集聚区和宁波临港先进制造业基地,目前一期的7平方公里用地已不能满足发展需要,鄞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决定通过二期8平方公里发展用地围海工程的建设来进一步完善功能设施布局和产业布局,改善滨海区位条件。

2.3项目建设总投资


项目名称

建设总投资(万元)

工程费用(万元)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

备注

宁波市鄞州经济开发区二期市政项目

204137

153156

50981


备注:以上费用为暂定金额,最终以审计审定为准。

2.4招标范围: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

2.5 PPP操作模式

鄞州区人民政府授权鄞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一家社会投资人,与政府指定出资代表——宁波市鄞州区大嵩滩涂围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合资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政府方负责监督、考核社会投资人所提供的服务,并根据可用性补贴考核指标的考核结果向项目公司支付可用性补贴,根据运营维护期绩效考核结果向项目公司支付运营维护补贴,根据建设期利息及税费承担情况支付其他补贴。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将项目运营维护权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其中,可用性补贴指项目公司为本项目建设符合适用法律及协议规定的竣工验收标准的公共资产之目的投入的资本性总支出需要获得的服务收入,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总投资及必要的合理回报;运营维护补贴指项目公司为维持本项目可用性之目的提供的符合协议规定的绩效标准的运营维护服务而需要获得的服务收入;其他补贴指项目公司从政府方获得的建设期利息补贴及税收补贴。

2.6项目合作期: 11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维护期8年。各工程单独计算合作期限。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近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2)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亿元;

(3)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壹级资质;

(4)负责的投融资项目总规模在100亿元以上,且具备单个项目投资金额在20亿元以上(投标人可以通过设立基金等金融产品进行投融资,通过基金投融资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一方或其子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累计);

(5)提供针对本PPP项目出具的贷款承诺书,形式为贷款意向函,额度不低于项目概算总投资的80%(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累计);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能超过2名,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以上(1)~(3)资格和条件。

3.2其它要求:

(1)投标人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情形。

(2)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至今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查询结果为准。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自2011年1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 入围方式

报名合格单位全部入围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始时间:2016年7月26日

截止时间:2016年8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时至4时(北京时间)

地点: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三楼)

售价:招标文件每套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超出上述规定的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报名表》(一式二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4、附件:

(1)《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工程交易证》和IC卡(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营业执照由联合体各方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负责的投融资项目总规模在100亿元以上,且具备单个项目投资金额在20亿元以上证明资料(提供合同);

注:1)附件除IC卡外,均须提供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无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其它报名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2)《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报名表》可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后使用。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员可持本人身份证和《鄞州区建设工程交易证》及IC卡报名。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报名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16日9时0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瞻岐·象山港畔

联系人:单小青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916室

联系人:胡孙杰;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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