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竣工规划
(招标编号:MSDLZB2024071)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兰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测量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4 万元,招标人为甘肃省民航机场集团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具备开展测绘条件后 20 天内完成测绘工作,并于 2024 年 7 月 20 日前出具《建
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测量成果报告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测量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测量项目(二次))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
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须持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的复印件。
3、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且资质专业范围需涵盖工程测量,
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国家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且不得参与其他在建工程。
5、拟派项目组成员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
社保缴费证明),成交后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更换。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
标。
7、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1 年至 202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
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须提供自成立
以来的企业纳税证明。
9、本次磋商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及个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拟投
项目负责人)响应,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
须提供以下查询结果截图:(1)“信用中国”及其跳转的相关网站投标登记截止日后的单位、
法定代表人、拟投项目负责人的查询信息,投标人应先进入“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如
有跳转,须提供跳转截图及相关查询结果截图;(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投标登
记截止日后的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单位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
10、本次磋商不接受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单
位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按磋商文件约定格式编制的未被限制投标或交易承诺
书,若有虚假承诺行为,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对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投标单位参与公共
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11、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09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厅(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 280
号枫叶国际 9 号楼 B 塔 2 单元 13 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厅(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 280
号枫叶国际 9 号楼 B 塔 2 单元 13 层)
七、其他
一、受甘肃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委托,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兰州中川国际
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测量项目(二次)(项目编号:MSDLZB2024071)以
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机场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测量项目(二次);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34 万元;
4、采购范围:根据规划许可证附图及方案核定通知书、规划竣工验收条件完成规划核实工
作,提交满足竣工验收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要求的竣工规划核实测量成果报告书(含建设工程
规划竣工验收合格书附图、人防工程竣工总平面图等),配合并确保顺利通过规划竣工验收。
本次规划竣工测量比例尺采用 1:500。
5、服务期限:具备开展测绘条件后 20 天内完成测绘工作,并于 2024 年 7 月 20 日前出具《建
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测量成果报告书》。
备注:具体开始时间以开始测量通知为准。测绘人应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合理安排测绘人员,
及时开展并完成各项测绘工作。具体完成时间根据现场实际要求调整,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
安排。
6、项目地点:兰州新区;
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嘉峪关西路 203 号
联 系 人:李杨
电 话:0931-816025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 280 号枫叶国际 9 号楼 B 塔 2 单元 13 层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17726900752
电子邮件: 79897643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