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安镇长丰村安置点市政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泗安镇长丰村安置点市政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长兴县泗安镇长丰村安置点市政配套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长兴县泗安镇长丰村安置点市政配套工程经主管部门同意批准,建设地址位于长兴县泗安镇长丰村。项目业主为长兴县泗安镇长丰村经济合作社,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兴县泗安镇长丰村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设计施工图纸范围新村内道路、安装、绿化、垃圾清理外运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电子版)。本次招标工程的估算价260万元,计划工期150日历天,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的方式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4 年7月 1 日起至 2016年6月30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5日起至2016年7月29日16时3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xztb.gov.cn)上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按照相关提示通过网上银行进行支付后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生成银行帐号”生成本单位投标该标段的“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参加该标段投标时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网银、电汇等方式一次性打入该帐号。

本项目不允许非注册用户投标。

招标文件下载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非会员注册申请和会员CA锁使用操作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申报(会员)操作手册》。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在下载招标文件时根据提示网上支付。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地点为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本工程开标室。

2、未办理交易席位手续或席位费已过期的单位,须在开标前办妥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龙山街道锦绣路8号市民服务中心四楼,电话:****-*******)的交易席位费。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泗安镇长丰村经济合作社 招标组织机构: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兴县泗安镇长丰村 地 址:长兴县县前东街东方绿洲1幢601室

邮 编: 313100 邮 编: 313100

联系人: 张主任 联系人: 朱工、李工

电 话: 138*****122 电 话: ****-*******

201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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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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