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新建工程及加速器设备用房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库房新建工程及加速器设备用房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库房新建工程及加速器设备用房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2024-JQ44-G1001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国家和军队相关规定,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我单位将对库房新建工程及加速器设备用房改造工程,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取施工总承包单位。
一、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总控制价:*******.95元
项目一:
1.项目名称:库房新建工程。
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3.建设内容:新建车库项目,建筑面积1135.73平方米
4.工程投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估算396万元。
5.建设工期:2024年10月底前完工。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2013以及抗震、环保、节能要求,通过军队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工程质量标准合格。竣工验收及工程资料归档,需符合国家下发的相关规定及标准规范。
7.招标控制价:*******.64元。
项目二:
1.项目名称:加速器设备用房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3.建设内容:加速器设备用房改造,建筑面积610.23平方米
4.工程投资: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估算451万元。
5.建设工期:2024年10月底前完工。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2013以及抗震、环保、节能要求,通过军队主管部门检查验收,环评检测合格,工程质量标准合格。竣工验收及工程资料归档,需符合国家下发的相关规定及标准规范。
7.招标控制价:*******.31元。
注:项目一和项目二合并发包,投标时只提报一个项目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时两个项目均不得超过自身控制价,两项合计总价不得超过总控制价。超出控制价的视为废标。
二、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还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成立三年以上且无外资和“三资”背景。
2.投标人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9年以来,下同)完成或正在实施的建筑工程至少具有1项单项合同400万元以上的施工总承包业绩。
3.投标人财务要求:最近3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2021年-2023年)中无重大经营风险预告。企业财务状况正常,须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任意3个月纳税和社保证明。
4.投标人信誉要求:
①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平台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②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无在处罚期的黑名单记录;
③在《军队采购网》“处罚公告”中无禁止投标军队工程在处罚期的记录;
④未在《军队采购网》“处罚公告”“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采购暂停名单”中有禁止投标军队工程在处罚期的记录;未被国家、地方政府及军队单位通告明确禁止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主要负责人无犯罪记录。
三、项目主要负责人及主要岗位管理人员条件要求
1.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建工程。
2.技术负责人:近5年内具有项目主要负责人或技术人员的工作经历。无在建工程。
3.主要岗位管理人员:包括技术人员、资料员、安全员等,均应取得相应类别和从业范围的施工技术人员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项目主要负责人包括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应为单位在职员工,应提供近1年内(2023年-2024年)连续6个月以上缴纳社保证明。(隶属于本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下属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视为有效)。
四、招标方式、评标方法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4年7月4日08:30至 2024 年7月10日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将下列材料的盖章扫描版(PDF版)传送至招标人电子邮箱(qqdanju@163.com)进行报名并电话告知联系人。报名成功(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投标人指定邮箱。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仅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4)供应商承诺声明及承诺书(无外资和“三资”背景);
(5)军队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资格审查表;
注:
①入围企业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在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完成注册。
②其中“(5)军队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资格审查表”经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与投标。
2.招标文件发送方式: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投标人指定邮箱。包括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压缩加密后网上传送。
3.如有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招标联系人。
注:如无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收该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7月30日北京时间9: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30日北京时间9:30。
开标时间:2024年7月30日9:30。
7.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9号东盛大厦(六楼第一开标室)。
六、其他相关事项
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2.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部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
邮编:******
联系人:李世杰153*****987
孙天宇173*****774
招标人电子邮箱:qqdanju@163.com
3.本公告附件
附件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附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4.供应商承诺声明
附件5.承诺书
附件6.项目报名登记表
附件7.军队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资格审查表
附件8.军队采购网企业注册截图
2024年7月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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