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县道路面改造工程谢家新桥、洪山湖桥

2024年县道路面改造工程谢家新桥、洪山湖桥

招标公告

2024年县道路面改造工程(谢家新桥、洪山湖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新网2024(08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年县道路面改造工程(谢家新桥、洪山湖桥)(项目名称)已纳入2024 年上虞区政府投资(国有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根据 绍兴市上虞区发展和改革局 虞发改设计[2024]16号文件,养护资金来源为 区财政保障 ,招标人为 绍兴市上虞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 附录1-附录5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养护工程地点:谢家新桥位于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洪山湖桥位于绍兴市上虞区梁湖街道。

2.2规模:主要建设内容:(1)谢家新桥总长 441.42m,宽 14.5m,单跨最大跨径为69.38m,公路等级为三级公路,属于大桥。对谢家新桥进行常规修复,如对上下部结构的裂缝封闭涂胶处理、混凝土破损构件用环氧砂浆修补、脱空支座加垫钢板、空心板铰缝破损进行植筋加固、桥面连续装置整体更换、空心板勾缝脱落处修补重新勾缝、伸缩缝止水带进行更换、混凝土锚固区进行裂缝修补、对桥墩立柱环向裂缝进行封闭再黏贴碳纤维布、防撞护栏和钢管扶手修补涂刷等;对全桥桥面沥青进行铣刨换铺;更换 32 根全桥吊杆;对拱桥结构件进行除锈防腐修补涂装,新增主桥通航孔处的桥梁防抛网。(2)洪山湖桥总长 426.8m,宽 8m,单跨最大跨径为25m,公路等级为三级公路,属于大桥。对洪山湖桥全桥桥面排水系统进行重新设计更换。工程预算造价:约 585 万元。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桥梁养护甲级 资质,具有资格审查条件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公路养护一类 资质,具有资格审查条件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其他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 7 月 3 日至2024年 7 月 23 日。

4.3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遗书。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下载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 未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 年 7 月 5 日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4 年 7 月 8 日16:00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年 月 日上午 时,集中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 年 月 日上午 时;地点 。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3 日 08 时 30 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次招标不需要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xgk.shangyu.gov.cn/col/col**********)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上虞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浙江同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绍兴市上虞区 招标代理地址:上虞区百官街道五洲大厦6楼

联 系 人:傅先生 联 系 人:车女士

联系电话:0575-******** 联系电话:182*****750

2024 年 7 月 3 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 段

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资质等级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桥梁养护甲级 资质,具有资格审查条件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公路养护一类 资质,具有资格审查条件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成员资质要求: ,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 段

财 务 要 求

/

承诺提供不少于 55 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采用财务能力承诺书的,应附招标公告发布后银行出具的不少于要求流动资金的银行存款证明)。

注:1、联合体投标时,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或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工程量比例分别出具。

2、参加多个标段投标时,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未注明标段号的,所投标段均予认可,注明标段号的,注明的所有标段均予认可。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 段

业 绩 要 求

/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一座单跨跨径不小于 40 m的三级及以上公路桥梁维修加固工程(指桥梁专项维修加固项目且项目内容含吊杆更换,不包含新、拆建桥梁及小修)。

注:小修是指对公路及其沿线设施的经常性维护保养和轻微损坏修复。

注:1、投标人应在“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资料。

2、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扫描件;(2)合同协议书扫描件;(3)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或发包人或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3、工程规模解释顺序为:质量证明文明、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上述资料均未体现工程规模、技术标准、主要工程内容的,必须附项目发包人或项目质量监督部门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上述资料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 段

信 誉 要 求

/

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及1.4.4项情形。

注:投标人应在“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经理

1

1、担任过 / 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 EPC 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专业及等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t2、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t公路水运/□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3、拟任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理(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4、提供缴纳期限包含2024年2 月-2024年5 月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项目技术负责人

1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t2、具有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3、提供缴纳期限包含2024 年 2 月-2024 年 5 月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安全负责人

1

1、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t公路水运/□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2、提供缴纳期限包含2024 年 2 月-2024 年 5 月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注:1.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 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若提前通过工程验收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验收证明。

2.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1)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在建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4. 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 项规定。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路面改造 新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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