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金城江区税务局关于向广西皓月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河池项目部、广西富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西龙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送达《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结论通知核定征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金城江区税务局关于向广西皓月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河池项目部、广西富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西龙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送达《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结论通知核定征收》的公告

广西皓月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河池项目部、广西富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西龙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结论通知(核定征收)》,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金城江区税务局

2024年7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河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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