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泰兴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三期PPP项目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依据PPP项目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在PPP项目合作期内,应聘请第三方律师事务所参与并提供相应的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江苏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泰兴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三期PPP项目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依据PPP项目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在PPP项目合作期内,应聘请第三方律师事务所参与并提供相应的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泰兴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三期PPP项目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 ||
品目 | 法律文件代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江苏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泰兴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03日 11:28 |
预算金额 | ¥12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178*****818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8*****818 | ||
采购单位 | 江苏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泰兴经济开发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98*****080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泰兴市高新区科能路3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78*****818 |
采购人:江苏泰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名称:泰兴经济开发区一期、二期、三期PPP项目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第三方服务机构工作质量的意见》(苏财金【2020】69号)要求,PPP项目应当聘请全生命周期法律顾问提供咨询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120.0001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江苏省财政厅文件(苏财金【2020】69号)《关于建立全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全生命周期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中提出,在江苏省PPP咨询机构库中直接选取合适的律师事务所担任PPP项目法律顾问。根据江苏省PPP项目第三批专业咨询服务机构库名单中,只有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一家单位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综上所述,同意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
2024年07月02日至2024年07月09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1. 采购人
联系人:鲁吉
联系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泰兴经济开发区
联系电话:198*****080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张洪涛
联系地址:泰兴市鑫泰大厦
联系电话:0523-********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泰兴市高新区科能路33号
联系电话:178*****818
标签: 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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