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中医医院转运车等医疗器械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安庆市中医医院转运车等医疗器械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对安庆市中医医院转运车等医疗器械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作出响应报价,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安庆市中医医院转运车等医疗器械采购项目(二次)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预算金额:8600元
4、最高限价:8600元
5、采购内容:安庆市中医医院转运车等医疗器械采购项目(二次)具体参数详见附件。
6、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供应商如为生产厂家,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三、询价时间及地点
1、询价响应函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9日10点。
2、地点:安庆市中医医院(本部和北院区)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向安庆市中医医院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询价响应函及相关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递交本单位,逾期送达的恕不接受。若为法定代表人现场递交报价函等相关材料,须向采购人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和身份证原件;若由委托代理人现场递交报价函等相关材料,须向采购人出示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2、供应商提供如下材料装订成册(目录自拟,所有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1)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等资质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2)响应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询价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询价响应函等。
3、询价响应函等材料密封包装,密封处加盖骑缝章(封袋应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报价日期),否则不予接受。
五、询价程序及成交原则
本项目满足开标条件下,由采购人代表对所有按规定递交的报价函分别进行拆封、评审,并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函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报价相同的,通过现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其他事项
1、成交人在成交后签订合同前需提供原厂授权,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本项目标★项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第三方检测报告、产品技术白皮书、产品使用说明书之一均可)
1、质量要求:供应商拟提供的货物及服务须符合国家或行业以及采购人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
2、验收要求:
1)实施完毕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2)验收时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共同实施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结果和验收报告经双方确认后生效。
3、质保期要求: 质保期不少于2年,如厂家质保大于2年的,执行厂家质保。
4、售后服务要求:质保期内若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维修通知,必须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维修。一般性故障须在12小时内修复;疑难故障或由于特殊器件影响不能及时处理的,需反馈采购人并明确修复时间,修复标准为各项功能正常,可以正常使用。
5、付款方式:
1)结算原则:如因采购人实际需求,供货数量发生变化,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满足采购人需求,确保供货质量并及时供货;结算时按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报价不变。
2)供货、安装、调试完毕,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支付货款(不计息)。
七、货物需求及参数要求见附件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操老师 139*****078 韩老师 139*****252
标签: 转运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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