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各供应商:
惠州建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zjk2016(013))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hzjk2016(013)
二、项目名称: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包01:人民币29.60万元;包02:人民币156.75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
包组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01 | 盆底功能障碍治疗仪 | 1 | 台 | 人民币29.60万元 |
02 | 麻醉机 | 3 | 台 | 人民币156.75万元 |
2.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3.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依法取得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仅限于投供应商自身生产的产品;
3.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
5.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7月26日起至2016年8月1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建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江北东江二路二号富力国际中心907-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购买标书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所有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余所有复印件须提供原件现场核查: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盖私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单位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或本项目实施地检察机关部门进行办理,此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详情请咨询相应检察机关)(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16日10时00分(注9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惠州市江北东江二路二号富力国际中心907-1。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8月16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江北东江二路二号富力国际中心907-1。
十二、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示期间为2016年7月26日至2016年8月1日五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 |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 | 邮编:—— |
联系人:廖先生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建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东江二路二号富力国际中心907-1 | 邮编:516001 |
联系人:范先生 | 联系方式:****-******* |
附件:1.(********25&uk=********27">项目代理协议)
2.(********0&uk=********27">公开招标文件)
惠州建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5日
标签: 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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