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辽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机具设备采购

双辽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机具设备采购

双辽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机具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ZJDY-CG-2024-1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双辽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机具设备采购,招标人为双辽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机具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因目前在用部分机具设备因超使用所限及损耗等原因,需重新购置进行替换,现对机具设备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清分机、点钞机、捆钞机、扎把机等,详见招标文件。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二年。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的合格标准。

2.6选取单位数量:此项目入围一家投标人(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采购人不对入围供应商后期服务过程中的采购数量作保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相应的供货能力;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投标人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7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3日—2024年7月9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1时,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复印件到中佳鼎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H号华为云(长春)联合创新中心B座342)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

(3)法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5)被授权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23日0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市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H号华为云(长春)联合创新中心A座401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双辽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址:双辽市东春路1057号

联系人:迟云鹤

联系电话:151*****551

招标代理机构:中佳鼎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H号华为云(长春)联合创新中心B座342

联系人:李田宇

联系电话:159*****931


标签: 信用合作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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