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常州院南海地区高温设备设施隐患整改服务专有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1
常州院南海地区高温设备设施隐患整改服务专有协议
服务内容包括:南海沿海地区陆地、油气终端及海上平台生产设施设备长期处于高湿高盐雾的环境,保温管道、设备等保温层失效,管道的保温层铁皮也都出现了严重的锈蚀。为保证现场生产的安全运营,延长设备设施的使用寿命,本服务计划对其管线、设备、法兰、阀门等进行在线保温修复,为满足生产作业的需要,保证现场的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的状态;需要能够满足保温施工,设备维保服务要求的有经验、有能力并具备相应资质的现场服务人员,严格把控施工质量,按照各项标准要求进行特种保温以及设备维保等工作。
工作量清单详见附件1
(2024.7)
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信誉要求:1.申请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近三年(2021年-报价截止日前)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4)申请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5)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6)申请人在《供应链数字化平台》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申请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2
★资质要求
(1)需具有并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2)需具有并提供有效期内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
3
★体系认证
1.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投标时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证书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
4
★业绩要求
A、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已完工验收的防腐或保温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B、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1)合同文件,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或结算发票扫描件。
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及完工验收材料或结算发票扫描件。
C、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项已完成服务的订单委托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或结算发票扫描件。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D、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将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E、如提供的业绩客户为中国海油系统内公司,需另提供一份海油外客户业绩(业绩内容不限),证明中国海油并非唯一服务客户。
5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名,投标时需提供至少1名工程序列中级或以上职称人员或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并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及近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文件证明、资格证书;
2)驻场安全员1名:投标时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本或以上证件;并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及近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文件证明、资格证书;
3)高空作业员2名:投标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监制颁发的颁发的《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特种作业证》,并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及近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文件证明、资格证书;
4)电工1名:投标时需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国家应急管理部颁发的低压或高压电工证,并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及近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文件证明、资格证书;
5)架子工2名:投标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监制颁发的颁发的《登高架设作业特种作业证》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架子工证,并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及近3个月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文件证明、资格证书;
6)蜘蛛人1名:投标时需提供国际工业高空绳索行业协会证书:IRATA 证书(IRATA Level 1或IRATA Level 2或IRATA Level 3);并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及资格证书
6
服务地点
中海油所属南海区域海上平台/陆地终端,或者业主指定的国内其他作业地点。
7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之内有效。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即合同届满1年,若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及执行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第3年同第2年的操作方式。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8
服务具体要求
详见技术要求书。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9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次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公告条款材料。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