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镇县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天镇县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及推进“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切实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现我县营商环境进入全市第一方阵的目标,根据“三对”、“六最”要求和山西省营商环境评估报告的结论,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
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唱好太原、大同“双城记”、对接京津冀安排部署,践行市委“奋斗两个五年、跨入第一方阵”奋斗目标,坚持“立足一个门户,做好四篇文章,走出六条新路”发展思路,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责任导向,对标发达地区先进经验,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为我县经济高质
量高速度转型发展营造良好的“六最”营商环境。
二、主要举措
(一)开办企业
1、“企业开办”服务,在综合受理窗口设立专区“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站式受理相关业务,负责企业申请材料的受理和传递,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办理企业登记、刻章备案、涉税事项等集成服务。推进“企业开办”申请一次性申报,相关申
请表格统一填写,材料统一准备,统一递交,2022年县级企业
设立登记压缩至1天。
2、加快推进企业开办标准化、智能化、自动化的全程网上办,实施营业执照申领、印章刻制、发票申领、社保登记等全流程网上申请和办理。强化电子营业执照推广应用,凭电子营业执照即可办理后续税务、社保、公积金、银行开户等事项,最大限
度实现企业开业全流程便利。
3、降低企业开办费用。(1)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材料,减少企业材料准备成本。(2)新开办企业办理营业执照、申领发票、员工参保登记均实行免费办理。
(3)降低印章刻制费用。
4、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1)推进“证照分离”。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都纳入清单管理,向社会公开并定期调整。(2)统筹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扩大涉企证照整合范围,逐步推动“照后减证”。(3)推广全程电子化登记,实现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一窗受理、并联办理”。(4)加大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发票推行力度。推广使用电子印章。扩大电子发票的使用范围。(5)推行企业开办“容缺办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办理”,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6)统一全县企业开办服务标准、申办材料,制作办事指南、操作手册。(7)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优化企业开户服务,实现当天开户。(8)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着力解决企
业“退出难”问题。
(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税务局、
人行天镇县支行、县人社局、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各乡镇人
民政府及相关单位配合)
(二)办理建筑许可
5、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在线审批。依托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系统,全面推进审批服务和管理体系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大力精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和事项,分类优化审
批流程,实施联合验收。
6、简化办事流程。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四个阶段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南和申报表格,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模式。实行数字化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实行施工许可
证全程网上办和并联审批。
7、压减办理建筑许可耗时。(1)2022年底前将一般社会投资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审批时间控制在56个工作日以内,带方案出让土地的项目控制在43个工作日以内,一般工业项目从取得土地到开工控制在26个工作日以内。(2)2022年底前政府投资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的审批时间控制在56个工作日以内,其中一般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控制
在56个工作日以内。
8、降低办理建筑许可费用。(1)全面清理办理施工许可收费,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收费项目,取消申请施工许可证时需提交的资金到位证明。(2)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建成全县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做好入驻企业的资质认定和信用评定,并对中介服务收费标准进行全网公示,实行服务时限、收费标准、服务
质量“三承诺”管理,构建规范透明的中介服务收费体系。
(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
及相关单位配合)
(三)获得用电用水用气用热
9、完善供水、供电、供气市政公用服务办法,落实服务承诺制,明确办事流程、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实现线上线下统一
管理。
10、获得用电。
(1)精简获得电力流程。①办电环节精简。对大中型企业用户,取消10千伏供电的非重要、非高危客户设计审查和中间检查环节;合并现场勘查与供电方案答复、竣工验收与装表接电环节,办电环节压降至4个以内。对于小微企业用户,在受理申请时签订供用电合同,办电环节进一步压减至3个以内,实施“零投资”的需进一步压减至2个。②办电资料精简。高低压用户实现一证办电。(低压为身份证,高压为营业执照,其余资料通过政企信息共享实现,无需用户办电时提供)用户办电过程档案资料高低压均实现一证办电。③审批程序简化。贯通政务审批系统、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实行“一窗受理、一链办理”。进一步简化规划路.由、掘路施工等涉电审批程序、压减审批时限,对高压用户,实行并联审批、限时办理,对于10千伏项目相关涉电审批时限进一步压减至3个工作日内。进一步简化规划路由、掘路施工等涉电审批程序、压减审批时限,对于低压小微企业用户,实
行免审批或者备案承诺制。
(2)压减获得用电耗时。10千伏大中型企业单电源用户平均接电时间进一步压减至30个工作日以内,双电源用户压减至
40个工作日以内;低压小微企业客户实施零上门、零审批、零
投资“三零”服务的平均接电时间压减至7个工作日内;低压非居民平均接电时间压减至10个工作日以内;低压居民客户压减
至2天以内。
(3)办电费用。客户工程标准化建设,对10千伏及以下客户,为用户提供典型设计图册和典型造价手册,推动受电工程建
设标准化。企业外部连接工程建设有市场监管手段。
(4)优化供电可靠性和电费透明度指数。①供电可靠性。坚持开展配电线路治理工作,加强政企协同,开展线路廊道清理和隐患排查,持续减少年均停电时间和时间次数,县中心区、县区、城镇、农村地区用户停电时间同比压缩8%以上。②规范信息公开。电价政策调整时及时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进行公布,梳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服务流程、办理环节及时限、申请资料、收费项目与标准、配电网接入能力及容量受限情况等公开事项,持续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并严格执行,切实保障客户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拓展手机APP、外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
信息公开渠道,推进信息公开电子化、渠道多样化。
(5)电力价格。电力价格由国家发改委总体管理,复制制定当地电价,必须严格执行发改委对电力价格的规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将电费价格在网站和各营业厅进行公示,并同步将监
督热线和服务热线进行公布,保障客户对电力价格的知情权。
(6)办电便利度。线上办电便利度。线上办电便利度进一步提升,实现办电全业务流程线上通办,县域内线上办电率达90%以上。推进供电服务提升工程,实现用电线上报、接电工程客户经理全过程服务制,推行“三零”“三省”服务,推广“互
联网+”线上办理和预约上门服务,实现用户复杂业务办理“最
多跑一次”,简单业务“一次也不跑”。
(7)获得电力支持性政策和创新做法。根据地域经济情况、环境情况、改革发展、新能源建设情况研究制定本县域范围内优
化营商环境获得电力支持性特色政策和创新做法。
11、获得用水。
(1)精简获得用水流程。①报装途径。获得用水服务事项入驻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客户服务窗口,实现政府网站线上报装;企业服务大厅设立报装受理窗口,开通24小时供水服务热线。②“一站式”服务。提供“一站式”报装服务;一次性告知用户办理业务流程、内容;用户现场服务满意评价,设置服务评价器、用户意见簿(箱)、公开投诉电话。③报装资料。一次性告知用户所需资料;执行报装资料容缺制度;简化用户报装申请材料,
提供材料不超过3件(用户申请表、用户资料、工程图纸)。
(2)压减获得用水耗时。可通过供水热线电话、现场、线上等多种方式申请用水,受理申请材料后,1个工作日内约定勘查现场时间。现场勘查、告知接水方案,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办理用水时限压缩至12个工作日,其中,商议用水方案不超过4个工作日、竣工验收不超过5个工作日、通水不超过3个工作
日(不含设计、施工、施工手续办理等)。
(3)降低获得用水费用。取消开关闸费、接口费、增容费、报装费、开户费、竣工核验费等费用。对使用水表口径DN100以下中小微企业免收水表安装费。严厉打击用水设计、安装、施
工领域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4)获得用水价格。①用水价格。执行物价局规定的供水
价格;严格执行代征费用收取标准;对供水价格定期监审,水价
监审周期不超过3年;定期向本地价格主管部门提供生产经营成本报告,并通过网站发布。②缴费渠道。开放多种缴费渠道(支付宝、微信、银行代收等);水费实行电子发票;营业厅办事网点设置均衡。③其它。制定保障供水水质安全方案和措施;制定降低管网漏损技术具体方案和措施;制定破路、毁绿、占道相关
配套政策;开通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内容全面,信息及时更新;
实现互联网抄表;实现互联网供水调度;实现管网GIS管理
系统;
严厉打击用水设计、安装、施工领域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
为。
12、获得用气。
(1)精简获得用气流程。获得用气服务事项入驻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现场办理、电话预约办理、网上申报等多种报装渠道。明确获得用气一次性告知制度。开通24小时报装服务热线。实现获得用气一站式服务。设置服务评价器、用户意见簿(箱)、公开投诉电话等。建立服务投诉渠道和反馈机制,并建立服务投诉登记台账。建立和执行报装资料容缺制度。简化用户报装申请材料,提供材料不超过3件(用户申请表、用户资料、工程图纸)。编制出台代办理外线手续相关政策。提供外线工程施工手续一站
式办理业务。
(2)压减获得用气耗时。建立供气企业与设计、施工、监理方协同机制。编制出台获得用气报装专项工作方案。供气企业按规定落实用气报装时限要求。供气企业建立完善的竣工验收制度。办理用气时限压缩至12个工作日,其中,商议用气方案不
超过4个工作日、竣工验收不超过5个工作日、通气不超过3个
工作日(不含设计、施工、施工手续办理等)。
(3)获得用气费用。编制出台市政管线挖掘费、占道费等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供气企业对非居民用户报装费建立实行优惠政策。供气企业按规定取消工本费、检测费、通气费、二次作业费等。严厉打击燃气设计、安装、施工领域市场操纵等违法违
规行为。
(4)获得用气价格。供气企业具备线上、线下多种缴费渠道,可通过营业厅、微信公众号、支付宝、银行代扣、终端机等方式,不得少于三种。工程安装费用执行大同市发改委下发文件。额外气量通过交易平台竞拍获得。建设地方政府燃气储气设施,并给予补助。供气企业落实年用气量5%的储气任务。落实年用气量日均3天的储气。对配气价格和终端售气价格根据省发改委下发文件执行。编制制定冬季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供气企业定期向主管部门提供生产经营成本报告,并公开发布。供气
企业提供电子发票。
(5)其他。供气企业开通微信公众号,公示内容全面,信息及时更新。供气企业实现互联网抄表。供气企业实现管网GIS管理系统。供气企业制定保障供气管网安全运行具体方案或措
施。供气企业制定管网维修、抢修具体方案和措施。
13、获得用热。
(1)精简获得用热流程。将用热申报流程压减为报装申请、
现场勘察、审核告知3个环节。
(2)压减获得用热耗时。用热申报时限压缩至4个工作日,施工、验收、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时限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3)
优化用热收费透明度。①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供热收费价
格。②严厉打击用热设计、安装、施工领域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
行为。
14、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事项全面进驻政务大厅,尤其是与建筑施工密切相关的供电、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部门。积
极开展推广不动产登记与水、气、热的联动办理。
(县住建局、国网天镇县供电公司牵头,县自来水公司,然气公司、供热公司、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及相
关单位配合)
(四)登记财产
15、登记财产流程。(1)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在不动产服务区设立综合受理窗口,优化部门并行办理流程,实现只进一扇门、只交一套资料、一窗受理、并行办理。(2)公开流程图。流程图在线上公开,在线下公开,在显著位置公开。(3)公开事项。公开事项完整准确,及时更新。(4)办理要件、环节。严格按照省、市下发的流程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得随意增加办理
要件或办理环节。
16、登记财产耗时。(1)强化部门信息集成共享,再造不动产登记标准流程,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对企业间转让非住宅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设立绿色通道。(2)抵押注销、查封、异议登记即来即办,不得存在超时办结现象。(3)注销登记、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不得存在超时办结现象。(4)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更正登记、预告登记3个工作日办结,不得存在超时办结现象。(5)首次登记5个工作日办结5分,不得
存在超时办结现象。
17、登记财产费用。(1)对申请办理不动产变更、更正登
记的,免征不动产登记费。(2)对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探索减免不动产登记费。(3)公开收费标准。公开登记收费标准及最新登记收费政策,线上线下同时公开,显著位置公开,公开事项完整准确并及时更新。(4)乱收费现象。不得存在登记全流程各环节的搭车收费,不动产登记机构未按国家标准收费及执行减免政策乱收费现象。
18、提高登记财产便利度。(1)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脸识别、在线支付等技术,建立不动产网上综合服务平台,在三晋通APP开展登记业务。(2)一窗受理。在“一窗受理”过程中,只交一次材料,只填一份表格,不动产登记部门统一收件,三部门信息推送,通过平台获取税票。(3)开展“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抵押进银行,线上不动产向金融机构延伸。建立不动产登记专网申报系统和互联网申报系统,将不动产登记服务延伸到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人可在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交相关登记申请材料。(4)降低材料获取难度。严格按照省、市规范的材料清单办理业务,不得额外收取登记材料,对在不动产登记中难以获取的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申请人可以书面承诺方式替代。(5)信息公开。大力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自助查询服务,结果互信互认。(6)服务质量。制定好差评机制,提供好差评评价器,并定期分析评价结果。(7)便民服务。开展预约服务,开展上门服务,开通线上预约审批,不见面提供材料等。(8)设立投诉机制。在办理登记业务时,产生问题后有相应的受理投诉机制。(9)回访机制。建立调查回访机制,
切实开展回访工作。(10)组合登记业务。开展组合登记业务。
(11)开通绿色窗口。针对军人、老弱病残等,设置优先绿色窗
口。
19、与相关单位建立信息互联互通。推广不动产登记与水、
电、气、热等关联业务联动办理。
(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住建局、县税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局、国网天镇县供电公司、天然气公司、供热公司及相关单位配合)
(五)获得信贷
20、优化合法权利度指数。(1)建立银企对接机制。建立常态化政银企对接机制和融资需求联络机制,搭建银企对接平台,经常性、多形式开展银企对接。(2)推进资本市场工作。通过定期开展资本市场培训、调研、座谈、专题会等方式,加大对资本市场工作的推进力度。(3)上市挂牌。建立县级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新增山西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新增新三板挂牌企业,新增上市企业,推动企业取得直接融资。(4)贷款投放。引导银行加大贷款投放力度,对贷款增速。(5)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情况。打击恶意逃废债,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加快处置不良贷款。对不良贷款率不高于全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6)加强地方金融机构监管情况。加大县域内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机构、
融资担保公司监管力度,各机构依法合规开展业务。(7)建立健
全财产登记确权制度,简化动产抵押登记程序,方便当事人就近办理。(8)优化和推广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和不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服务市场主体融资需求。
21、优化信用信息深度指数。发展融资担保机构。发展融资
担保机构,加大县域内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建设城市大数据
资源中心,归集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等信息,为公共信用、金融授信提供参考。引导征信机构参与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企业信息采集、评价和使用。利用市信用公共平台,向金融机
构开放高价值信息,为小微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融资提供便利。
22、扩大银行征信系统覆盖面。加强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
库建设,推进征信系统逐步覆盖全辖区所有持牌金融机构。
23、提高企业融资便利度。(1)普惠金融发展,推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创新金融产品,简化审批流程,降低贷款门槛,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2)督促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小贷公司等建立健全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第三方评估等中介机构合作的准入制度和质量把控制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地选聘专业服务机构。(3)提高部分贷款类别不良容忍度。将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控制在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之内,建立健全贷款授信尽职免责制度。对扶贫小额信贷不良率高出银行机构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年度目标3个百分点以内的,不作为监管部门监管评价和银行内部考核评价的
扣分因素。建立健全授信尽职免责制度。
24、开展降低融资收费专项清理行动。规范中小企业融资时强制要求办理的担保、保险、评估、公证等事项,减少融资过程中的附加费用。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完善金融信用服务,主动发掘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潜在客户。完善金融机构内部考核机制,落实“两增两控”(“两增”即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贷款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两控”即合理控制小微企业贷
款资产质量水平和贷款综合成本)要求,推动中小微企业融资紧
张状况明显改善,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明显降低。加快推动企业科创板上市工作,启动县域资本市场试点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企
业多驱动直接融资。
(县政府办、银保监组牵头,县工信局、县司法局、中小企
业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相关部门配合)
(六)纳税
25、缩减纳税次数。简并涉税表单,优化办税流程,提升电子税务系统功能,推行“一网通办”“一键报税”2022年所有税种的电子申报以及办税事项“一次办结”,推行发票“网上申
领+专业配送”,实现365天24小时不间断领用发票。
26、压缩办税时限。简化涉税资料报送、发票业务及纳税人
迁移手续,提高企业类纳税人网报开通率。
27、持续优化涉税事项办理。通过信息共享获取企业登记信息,不再重复采集,补采信息提供“免填单”服务。税种认定无
需提供相关资料,由税务机关依职权即时办理。
28、推行税务注销分类处理。提高清税速度,实行清税手续
免办服务,优化税务注销即办服务,加快注销办理速度。
29、推动减税清费政策落地落实。推进税费在线缴纳。坚决治理各种不合理收费,决不能再增加收费项目,确保减税降费的
目标落实到位。
(县税务局牵头,其他相关单位配合)
(七)外商投资
30、推进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制度改革。为全面推行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和工商登记一口办理提供优质服务,实施年度投资
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县工信局牵头
县行政审批局及相关单位配合)
(八)政务服务
31、加强数字政府建设。(1)成立数字政府建设服务中心;编制本辖区数字政府建设推进方案、本辖区数字政府建设年度项目计划、应用管理办法;对本辖区政务信息化建设情况开展摸底;开展本辖区电子政务外网覆盖程度和等保测评工作。(2)统一不同数据平台的接入标准,打破各部门之间的障碍,加快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流动,整合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进一步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加快与网络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形成线上线下虚实结合、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模式。积极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延伸,整合业务系统,统筹服务资源,統一服务标准,做到无缝
衔接。
32、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1)按照政务服务事项要素标准规范要求,以“最小颗粒度”为标准,对照实施清单办理项,逐项完善事项要素,确保所有要素完备、准确,每个申请材料必须提供相应的空表、样表。(2)围绕政务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动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必上”、业务办理系统“应接必接”、办件数据信息“应传必传”,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2022年,持续提升一窗受理率、事项
可网上率,达到全省高频事项“一网通办”。
33、持续压缩审批时限。县级要对所有审批事项进行再梳理,特别是要把审批时限压缩幅度不明显的事项和单位作为重点,拿
出过硬举措,明确时间节点,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再
压缩时限、材料、环节30%以上。
34、继续推进简政放权。落实省市县机构改革精神,以新修订的“三定”为依据,加快理顺部门之间权责关系,逐项确认行使主体,公开发布权责清单。严格落实省市政府决定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坚持“放管”结合,对上要做好承接,对下要“能放则放”,做好管理。加紧建立审批事项下放标准清单,明确下放环节、流程、时限和依据,自主取消、下放一批县
级行政职权事项。
35、推行“五减”专项改革。(1)落实国务院关于政务服务130余项高频个人服务事项“跨省通办”、70余项高频事项“省内通办”推进情况。设置“跨省通办”窗口。县政务大厅开展“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全市通办”事项。(2)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研究编制相应方案,健全完善制度,量化任务清单、服务指南和流程图。(3)“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按照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的标准,持续优化再造审批流程,最大限度精简审批环节和层级,压缩内部运行空间。(4)推进代办帮办工作。建设代办帮办队伍,明确服务事项,完善各项代办
帮办制度。
(县行政审批局、县委编办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单
位配合)
36、提高政务服务满意度。(1)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完善政务服务评价标准,在各级政务大厅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事项“一事一评议”全覆盖,拓展“一事一回访”意见反馈渠道,规范“一事一监督”政务服务行为,强化“一事一考核”结
果运用,倒逼政务服务部门转变作风、优化服务、提升效能。(县
行政审批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配合)(2)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将制定和执行的与市场主体相关的创业、创新、人才、规划、产业、项目、市场、金融、税费、奖励、补贴等政策,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和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开,并通过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热线等为市场主体提供咨询服务。公布证明事项清单;未纳入清单的证明事项,不得要求市场主体提供。(3)根据省政府精神积极建设*****政务服务热线咨询平台。整合全县各类公共服务渠道,提供“一站式”问政咨询服务,健全相关制度。(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单
位配合)
37、推进与省市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1)全面对接省市政务服务平台。加快全县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标准化建设,实现内容统一规范、系统深度融合、事项集中发布、服务集中提供、运维统一监控、安全协调联动。(2)健全数据共享机制。制定政务服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统一数据标准、接口,推动部门间数据资源有序共享。基本实现能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能通过网络核验的、前序流程已收取的材料不再提交。(3)优化线上政务服务流程。全面优化线上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电子流程,后台管理系统对每个环节自动计时管控,电子监察系统实时监测,同步
推送到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施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全流程管控。
(县行政审批局、县工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配
合)
38、推进线下线上深度融合。强化“数字政府”支撑体系建设应用,推进线下线上受理办理“一个标准”。完善县政务大厅、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功能,深化“一门、一窗、一次、一网”改革,
试点建设“7×24小时不打烊”“政务服务超市”,推动审批服务“自助办”、便民服务“就近办”、服务“代办帮办”。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县
行政审批局、县工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配合)
(九)市场监管
39、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各职能部门抽查计划由各有关部门统一使用事中事后监管综合管理平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模块自行制定。联合抽查计划由联合抽查各方协商制定,依托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系统,涵盖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明确工作任务和参与部门。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可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科学确定部门联合抽查
的事项和发起、参与部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县
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40、实现监管执法信息全公开。对本辖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制定及执行情况进行公开,各行政执法机关坚持“谁办案,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对各行政执法部门所查办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处罚信息外,其他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率达到100%,告知行政处罚当事人行政处罚信息将向社会公示的告知率达到100%,2022年度本辖区双随机抽查检查
结果公开率达到100%,在地方信用平台的示率达到100%。(县
司法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41、按照“一个平台管监管”的要求,依托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按照统一标准规范。推
动将县直各部门监管业务系统和数据采集系统统一对接至“互联
网+监管”系统数据中心,形成对监管对象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多领域的状态记录,并适时向监管部门推送,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监管、协同监管提供数据支撑,实现对监管的再监管。(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相关单位配
合)
42、提高政务诚信及商务诚信。
(1)政务诚信度。提高2022年度本辖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决策数量。对本辖区公务员信用档案全覆盖。对本辖区政务失信事件数量进行治理。对本辖区政府部门、
国有企业欠款清欠。
(2)商务诚信度。本辖区地方信用平台与各部门业务系统、司法部门、行政部门、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务大厅等进行对接。加强本辖区信用信息应用(联合奖惩、信用报告、“信易+”应用等。开展本辖区信用承诺,容缺受理承诺、市场主体主动承诺等。开展本辖区信用评价情况(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行业信用评价等。制定本辖区重点领域红黑名单(含个体工商户)、重点人群、重
点机构。
(县发改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十)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
43、增强信息披露透明度。开展企业违规关联交易排查,严肃处理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行为,规范企业资金往来,防止中小
投资者利益受到侵害。
44、压实董事责任。提高市场主体规范经营和风险防范意识,
每年至少完成2次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
45、保护股东权利。督促企业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等方式,完
善投资者投票参与机制,充分保护投资者参与权。
46、强化所有权和管理控制。(1)督促企业重点围绕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控制度、强化信息披露、确保财务真实性等方面健全公司管理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2)加强现场检查力度,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滥用控制权损害中小
投资者利益。
47、增强公司透明度。强化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日常监管,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及时查处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资金占
用、违规担保、财务造假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
(县法院、银保监组牵头,人行天镇县支行、县公安局及相
关单位配合)
(十一)执行合同
48、认定各类合同的效力,依法制裁违约失信行为。全面观测法律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树立严守契约的裁判判则。依法准确认定各类合同效力,严格区分情势变更和正常商业风险,维护合同效力的稳定性。正确认定违约责任,依法认定违约责任的范围和赔偿数额。发布典型案例、加强法治宣传,强化主体的契约意识、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等。强化对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以
及乱执行的督查问责,对当事人反映集中的问题,坚决严肃查处。
49、压减解决商业纠纷的耗时。(1)利用智能辅助办案平台,提升立案、送达、审理效率,建立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微信立案系统,投入运行,硬件到位,有专人操作,有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微信立案实例。(2)加快整合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资源;加强法院与公安、民政等部门联网对接,建立一审立案只跑一次
制度并落实。不得发生就此制度执行当事人向有关部门投诉信
访。(3)降低当事人收集证据的时间成本,支持律师凭律师调查令依法调查收集证据。建立多元化解机制,委托调解、委派调解人员到位。(4)出台关于严格遵守审限、加强审判时间节点和流程管理的规定。①建立民商事速裁机制。建立方案、流程,建立团队,团队已经实际运行;速裁案件在本院民商事案件中所占比例大于40%。②建立民商事快审机制。建立方案、流程,建立团队,团队已经实际运行;快审案件在本院民商事案件中所占比例大于20%。③简易程序占一审商事案件比例大于80%。④财产保全从申请到执行结案的天数小于20天。⑤平均结案天数小于90天。⑥平均执结天数小于70天。⑦诉前调解商事案件占本院商事案件的比例大于30%。(5)优化司法评估拍卖系统,提高资产处置效率。(6)深入推进企业信用监管、失信被执行人联合
惩戒工作。
50、降低解决商业纠纷的费用。发挥诉讼费的调节分流功能,严格把握诉讼费减、免、缓条件,依法降低商业纠纷的诉讼成本。(1)平均诉讼费用。本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标的额为10万元的案件受理费的比例要高于全市平均值。(2)平均执行费用。本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标的额为10万元的案件执行费的比例要高于全市平均值。(3)平均财产保全费用。本县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标的额为10万元的案件财产保
全费的比例要高于全市平均值。
51、优化司法程序质量指数。(1)优化审判管理和诉讼程序。完善法院审判流程管理,优化随机分案等案件管理程序。健全案件繁简分流机制。设置速裁庭或诉裁团队。提升小额诉讼程序适
用率。积极引入社会第三方参与诉讼服务工作。不断完善审判流
程公开、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四大平台,深化司法公开。(2)健全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外部调解主体引入,综合运用合同行政调解办法、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在银行、保险、证券商事纠纷各领域建立诉调对接平台,建设多元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全面落实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推进律师参与诉前调解、法院司法确认的工作机制。(3)一审裁判文书生效率大于95%;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大于95%;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100%;一审商事案件调撤率大于30%;生效裁判实际执结率大于70%;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执行程序合格率
达到100%。
(县法院牵头,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
政局、县财政局、县银保监组及相关单位配合)
(十二)办理破产
52、推行破产案件审理程序的繁简分流。依照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在充分保障企业职工、债权人、企业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对于债权债务关系简单、资产规模不大、无风险隐患的企业破产案件,探索适用简易破产程序审理。通过在听证、破产公告、债权审查认定、债权人会议、财产清查、程序终结等环节实行标准化作业、格式化处理,压缩弹性时间、
快审快结,简易案件原则上6个月内审结。
53、加强破产案件审限管理与积案清理。重点清理县法院5年以上超长期破产案件,争取在年底前全部清理完毕。严格破产案件审限管理,提高破产案件审判效率,防止案件审理时间超过
5年。
54、提高债权人回收率。(1)完善破产立案听证审查机制,
提高债权人参与程度。强化债权人知情权,建立债务人信息公开平台。(2)加强人民法院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实现府院协调机制常态化、规范化运转,协助重整企业修复信用记录,促使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3)推动破产财产网络拍卖,提
高财产变现价值。
55、优化破产法律框架质量指数。(1)根据全县破产案件数量,探索建立破产审判机制,组建相对固定的破产合议庭合理配备破产审判力量。(2)完善管理人制度,动态调整管理人名册。引进有竞争力的外省管理人在重大或疑难复杂案件实行管理人竞争性选任。加强对管理人协会的交流和指导,强化自治管理。(3)完善庭外兼并重组与庭内破产程序衔接机制。在企业进入重整程序之前,可由债权人与债务人、出资人等利害关系人通过庭外商业谈判,拟定重组方案。重整程序启动后,可以重组方案
为依据拟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人民法院依法审查批准。
56、探索各级法院实施随机自动分案规则,建立电脑随机分案系统,对各类合同类案件进行随机和自动分配。完善审判智能
管理平台,健全审判质效和法官业绩考核智能管理系统。
(县法院牵头,县公安局、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县工信局、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银保监组、人行天镇县支行及相关单位配合)
(十三)知识产权保护
57、强化知识产权法制保障。推动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将故意侵权行为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深入开展打击侵权专
项行动。
58、探索建立覆盖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制定知识产权行业保护指导规范,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引导企业快速、高效和有序维权。鼓助和支持企业配强力量,完善机制,切实加强自身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和商事调解协同发展,鼓励开展知识产权
纠纷仲裁,加快形成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
59、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要持续开展打击侵权盗版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侵犯商业秘密、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侵权假冒、网络盗版侵权等违法行为,侦破一批有影响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聚焦损害群众利益、危害生产生活安全、妨碍创新发展大局以及利用互联网实施的侵权假冒犯罪,全力组织开展侦破工
作,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文化旅游局、县公安局、县法院、
县司法局及相关单位配合)
(十四)信用监管
60、加快实现企业信用信息有效归集。强化企业公示责任,完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制度。推进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企业信用风险预测预警和动态监测能力,试点开展企业信用风险指数分析等。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应用,推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西)向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开放数据。逐步将信用信息应用于政府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监管处罚等工作。实施“逢报必查”,让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
处受限”。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后,在政务大厅设立企业信
用信息查询窗口,查询结果作为企业上报项目的必备条件之一。
(县发改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人行天镇县支行及各相关单位
配合)
(十五)城市品质
61、包容普惠创新。(1)发挥党委(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研究部署包容普惠创新指标优化营商环境年度任务、听取优化营商环境情况汇报、研究解决优化营商环境重大问题。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包容普惠创新工作专班,确定年度推进指标优化营商环境应落实重点工作事项,建立工作台账、联席考评制度,制定年度任务清单,责任单位,逐项明确责任领导、推进步骤、完成时限等工作要求,组织推动落实,定期汇总上报工作进展情况。(2)争先进位,有突出亮点,受国家、省市表彰奖励。(县发改局牵头,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文旅局、县教育局、县卫健
局、大同市生态环境天镇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及相关单位配合)
62、创新创业活跃度。(1)发挥党委(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创业活跃度指标年度任务、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优化营商环境重大问题。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领导小组,确定年度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创业活跃度应落实重点工作事项,制定年度任务清单,确定承办部门,明确责任领导、推进步骤、完成时限、工作要求,组织推动落实情况。(2)拓展创新创业空间,加快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建设创新创业平台,产学研、公共服务平台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等的建设,营造宜居宜业的创新生态环境。建立普惠式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简化落户、子女入学等证明和办理手续,支持知
识产权抵押贷款等创业融资,全方位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创
新。(3)深化科技成果转化制度创新。①搭建科技成果转化统筹协调与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各类创新产业基金引导和运行机制,重点支持原始创新、成果转化和高精尖产业培育等高端“硬技术”创新。加大科研人员转化科技成果股权激励力度,全面提升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效率。②创新创业成本,财政科技投入、创业类引导基金、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和场地供给等支持。③创新创业服务举措,支持创新创业、激发科技人员创新活力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政策举措。④产业创新高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的发展。⑤数字经济发展,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数字政府、产业扶持政策、数字化治理、数据交易流通和网络数据安全。(4)争先进位,有突出亮点,受国家、省市表彰奖励。(县工信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教
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及相关单位配合)
63、发展产业与数字经济。(1)发挥党委(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产业与数字经济年度任务、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优化营商环境重大问题。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领导小组,确定年度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产业与数字经济应落实重点工作事项,制定年度任务清单,责任科室,明确责任领导、推进步骤、完成时限、工作要求,组织推动落实。(2)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等。(3)争先进位,有突出亮点,受国家、省市表彰奖励。(县工信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64、促进就业人才流动便利度。(1)发挥党委(党组)的领
导核心作用,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人才流动便利度指标年度任
务、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优化营商环境重大问题。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领导小组,确定年度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人才流动便利度应落实重点工作事项,制定年度任务清单,确定承办科室,明确责任领导、推进步骤、完成时限等工作要求,组织推动落实情况。(2)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实施“双创”引领,促进就业,吸引创业。①发展人才资源现状。发展高层次人才、人才平台及人力资源产业情况。②建设人才基础服务。建设为国内外人才提供的基础公共服务及人才服务信息化。③人才引进与培育。加强人才引进与培育的相关措施及落实。④人才评价与激励。建设人才评价机制及激励机制等。7.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水平。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及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相关措施。(3)选出本县特色劳务品牌,推进劳务输出品牌化发展。加强就业形势监测,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转岗安置职工、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工作,强化就业服务,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4)加大劳动力市场监管。①提高人才流动便利度。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审批时间由20日缩减至10个工作日;从事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和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实行备案制。②精准提供就业服务。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用工服务指导及企业结构性、季节性用工问题的协调对接,科学制定和调整招聘计划,定期开展辖区内长期失业人员的摸底调查,及时登记更新个人状况、就业需求等情况,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主体需求制定实施人才计划,完善人才引进具体措施,完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制定人
力资源供求指导目录,建立人力资源信息共享平台,促进人力资
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5)争先进位,有突出亮点,受国家、省市表彰奖励。(县人社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65、提高市场开放度。(1)提升招商引商吸引力。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外商投资领域开放的最新政策,强化服务意识,营造宜商宜居的氛围;加快兑现对外资企业承诺的鼓励政策;强化各责任部门招引外资意识,调动县平台招引外资积极性。(2)发挥党委(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市场开放度指标年度任务、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优化营商环境重大问题。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领导小组,确定年度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市场开放度应落实重点工作事项,制定年度任务清单,确定承办科室,明确责任领导、推进步骤、完成时限等工作要求,组织推动落实。(3)提升市场开放水平,实际利用外资、外商投资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及其进出口等。(4)加大投资促进力度,建设招商平台、招商激励及境内外投资促进活动等。(5)外商投资服务与保护,开展服务和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等。(6)争先进位,有突出亮点,受国家、省市表彰奖励。(7)做大做强对外贸易。重点扶持部分优秀的外贸企业,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新型开放主体,做大做优一般贸易。(3)完善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机制。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全面落实民间资本参与本县重大工程建设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创新公共服务领域市场开放机制。(县工信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及各相关单位
配合)
66、基本公共服务文化开放与包容群众满意度。(1)发挥党
委(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基本公共服
务群众满意度(文化开放与包容)年度任务、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优化营商环境重大问题。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领导小组,确定年度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文化开放与包容)应落实重点工作事项,制定年度任务清单,确定承办科室,明确责任领导、推进步骤、完成时限等工作要求,组织推动落实。(2)文化服务基础设施供给,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文艺院团、文化志愿发展及服务等。(3)建设智慧文化平台,完善文化云平台的功能、数字文化平台、新技术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应用。(4)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监督评价机制、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情况等。(5)提升文化产业发展水平,开展文艺创作扶持、文化产业示范园区、促进文化消
费举措等。(6)争先进位,有突出亮点,受国家、省市表彰奖励。
(县文旅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
67、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人才教育群众满意度。(1)发挥党委(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人才教育)年度任务、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优化营商环境重大问题。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领导小组,确定年度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人才教育)应落实重点工作事项,制定年度任务清单,指定具体承办部门及科室,逐项明确责任领导、推进步骤、完成时限、工作要求,组织推动落实。(2)实施学前教育普惠行动,深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深化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推动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职业教育提质增效,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巩固校外培训机构整顿成果,推进智慧教育工程,全面提升教育
综合实力。(3)均衡教育资源供给情况。均衡各教育阶段生师比、
大班额、生均经费以及特殊教育、民办教育等资源供给。(4)提升基础教育质量。研究编制随迁子女入学、特殊教育、公民同招举措。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5)教育现代化发展。开展教育国际交流、跨区域教育交流合作、“互联网+义务教育”、建设在线教育服务保障体系以及教师队伍建设
等。(6)争先进位,有突出亮点,受国家、省市表彰奖励。(县
教科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68、基本公共服务医疗福祉群众满意度。(1)发挥党委(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医疗福祉)年度任务、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优化营商环境重大问题。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领导小组,确定年度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医疗福祉)应落实重点工作事项,制定年度任务清单,确定承办科室,明确责任领导、推进步骤、完成时限等工作要求,组织推动落实。(2)保障医疗资源供给。保障医疗卫生机构、各类机构床位数、卫生人员、医疗服务、医养结合等。(3)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开展社会办医疗机构情况、医疗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分级诊疗制度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投入等。(4)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建设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网十医疗”、异地就医、医疗服务新模式等。(5)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着力培育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医疗专科和学科带头人,构建县级中医重点专科。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确保签约率稳步提升。加强妇幼保健工作,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6)加快发展大健康产业,打造“医、养、健、管、游、食”大健康全产业链,优先使用基本药物,降低群
众用药负担,方便群众就医,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7)争先进位,有突出亮点,受国家、省市表彰奖励。(县卫
体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
69、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养老服务群众满意度。(1)发挥党委(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养老服务)年度任务、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优化营商环境重大问题。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领导小组,确定年度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养老服务)应落实重点工作事项,制定年度任务清单,指定具体承办部门及科室,逐项明确责任领导、推进步骤、完成时限等工作要求,组织推动落实。(2)保障医疗资源供给:保障各类养老机构(含日托)及床位数、投入等。(3)建设养老服务基础能力:发展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培训,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融合、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等。(4)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水平:开展智慧养老、老年人服务中心、养老服务质量评估及监管等。(5)争先进位,有突出亮点,受国家、省市表彰奖励。(县民政局牵头,各相关单
位配合)
70、优化综合立体交通指数。(1)发挥党委(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综合立体交通指数指标年度任务、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优化营商环境重大问题。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领导小组,确定年度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综合立体交通指数指标应落实重点工作事项,制定年度任务清单,确定承办部门及科室,明确责任领导、推进步骤、完成时限等工作要求,组织推动落实情况。(2)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基建新发展等主动措施,包括交通设施建设、道路
养护、绿色出行、共享交通、智慧物流、智慧交通等。(3)统
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4)强化对外交通便捷度。着力推进提升交通建设计划。(5)争先进位,有突出亮点,受国家、省市表彰奖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住建局及各相关单
位配合)
71、优化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指数。(1)发挥党委(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研究部署优化营商环境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指数指标年度任务、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优化营商环境重大问题。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领导小组,确定年度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指数指标应落实重点工作事项,制定年度任务清单,确定具体承办部门及科室,明确责任领导、推进步骤、完成时限等工作要求,组织推动落实。(2)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高质量完成省、市、县空气质量既定目标。开展推进环境保护、环境治理、环境改善的支撑性,包括空气质量监测指标、重污染天气防控、水体质量监测指标、污水管网设施建设情况、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森林绿化指数和提升森林覆盖的相关举措。(3)发展科技环保产业,将高能耗、高消耗和高排放的传统经济发展模式,转变为低能耗、低消耗和低排放的“绿色”发展模式,从技术层面促进生态保护。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面向全国,引进在绿色环保领域领先的公司,带动相关环保产业发展并逐渐培育为地区新的经济增长点。(4)争先进位,有突出亮点,受国家、省市表彰奖励。(大同市生态环境局天镇分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林业局及各相关单位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一领导
各单位党组要将优化营商环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
提出整改落实方案,明确专人分管此项工作。各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意识,在人力、物力、工作安排等方面给予保障与支持,明
确分工,相互协作,密切配合。
(二)压实主体责任
各牵头单位要会同责任单位以办成“一件事”的全流程为核心,着力推行“减事项、减时限、减环节、减要件、减证明”五减改革,做好“马上办、就近办、网上办、一次办”四办工作,落实“证明事项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工作,实现政务事项“一网通办”,以“提高政策透明度、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为目标,对标国内一流营商环境先进地区,推动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
地见效。
(三)强化考核评价
把“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各部门的绩效考核体系,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不担当、不作为、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程的,要对一把手进行约
谈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严肃问责追责。
天镇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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