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学食堂服务外包招标公告
实验中学食堂服务外包招标公告
天津市实验中学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招字16-298)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天津市实验中学的委托,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实验中学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实验中学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二、采购内容:本次采购范围为天津市实验中学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须是在天津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类企业,注册资金3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需具有天津市大中学院校食堂经营二年以上经验。自身拥有一定规模和经验的操作队伍;取得良好业绩,得到师生、学校和卫生监管接待部门较好评价。(提供以往合同原件或提供采购方履行证明)。
(3)服务外包方中标后需缴纳20万的风险抵押金。在不发生饮食安全事故的前提下,合同期满,无息退还服务承包企业。风险抵押金扣除事项,在合同中注明。
(4)服务外包方中标后需缴纳餐饮责任保险。
(5)服务外包方在投标书中需承诺2个月内达到A级食堂备检要求。
(6)学校负责投入大型炊事设备,服务外包方合理使用学校提供的固定资产,故意损坏或丢失学校固定资产需按价赔偿。
(7)食堂配备烟感报警器、燃气电磁阀、灶台自动灭火装置及灭火毯、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服务外包方需熟练掌握其使用方法及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8)承诺书:按照国家、天津市关于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天津市教委等上级相关部门、学校规定的各项制度、规范、要求、流程进行学校食堂的服务外包整体运营,违反以下承诺取消中标资格并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①保证中标后,按照天津市教委大中专院校政府采购平台商家的货物应采尽采;采购平台没有的货物均为无公害食品;动物性食品具有相关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②投标人在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期间没有发生过食物中毒事故,无因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受过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经营记录。③中标方不得将食堂转包,不得分窗口对外租赁承包,不得出店经营。④必须保证经营期间的食品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及人员安全。⑤不同季节,不得使用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食材。⑥对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及师生的检查与反映的问题服务外包方应及时响应且立即整改,并提供整改报告。⑦菜品价格听从学校要求,不得私自改动菜品价格。⑧如需二次装饰须提前征得学校认可,但不得私改结构。
(9)投标人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和团队能力,投入本项目的相关工作人员须具有健康证有效资格证件。
(10)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原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其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纳税凭证证明。报名时携带以上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和从《中国》上打印的招标公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2016年7月25日至2016年7月29日,每日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宝龙湾底商218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邮购须加200元,标书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六、采购代理机构: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宝龙湾底商218号
联系人:沙金祥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采购单位:天津市实验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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