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区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意外保险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静海区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意外保险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静海区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意外保险项目
品目

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商业保险服务/其他商业保险服务

采购单位 静海区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 天津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03日 13:5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03日至2024年07月0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天津国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23日 14:30
开标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248号鑫恩华创业社区鑫天南大园区二楼一号会议室
预算金额 ¥2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22-********
采购单位 静海区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天津市静海开发区东方红路东段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孟老师 182*****119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国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恂园西里1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孙老师 022-********
附件:
附件1 项目需求书.pdf

项目概况

静海区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意外保险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国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GS-JHXF-001

项目名称:静海区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意外保险项目

预算金额:2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静海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全区的应急救援工作,工作性质决定广大消防人员可能发生人身伤害事件,为了给消防人员提供可靠的全方位的安全保险保障,特为我支队政府专职消防人员购买团体意外险。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内容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实质性资格审查环节中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及采购人的需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优惠。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A.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B.网络申报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3.投标人须具有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证书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证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3日 至 2024年07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国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本项目采购网络购买文件,通过邮箱(**********@qq.com)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请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资料且交费购买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获取情况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248号鑫恩华创业社区鑫天南大园区二楼一号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静海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天津市静海开发区东方红路东段4号        

联系方式:孟老师 182*****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国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恂园西里11号            

联系方式:孙老师 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老师

电 话:  022-********

 

标签: 专职消防员 意外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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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国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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