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扬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2024工作用房服务扬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2024工作用房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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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扬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2024工作用房服务
品目

房屋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 扬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行政区域 扬州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03日 14:46
预算金额 ¥28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0514-********
项目联系电话 0514-********
采购单位 扬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江苏信息服务产业基地二期11C一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14-********
代理机构名称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5楼152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14-********
扬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扬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2024工作用房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扬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项目名称:扬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2024工作用房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一、房屋需求情况(一)14号楼,总使用面积5397平方米1、1-3层空间(建筑面积3206平方米)及第5层部分空间(建筑面积356平方米),用于市政府大数据中心机房使用。2、4层空间(建筑面积1122平方米),用于扬州市“*****”政府服务热线使用,由扬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统一承租。3、5层部分空间(建筑面积713平方米),用于江苏省扬州专用通信局使用,由扬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统一承租。(二)11号楼C区,总使用面积1325平方米11号楼C区1层,建筑面积1325平方米,用于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办公场所使用。二、房屋要求1、提供完好的房屋(14号楼、11号楼C区1层)。2、提供水电等基本服务。三、其他要求1、对11号楼、14号楼的房租按天报价,房租全年服务费用(含闰年)不得超过项目预算。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285.57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扬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工作用房包括办公用房以及扬州市政府大数据中心(机房),位于江苏信息服务产业基地,由零点信息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产业基地运营方,向我中心提供工作用房(含园区配套物业服务)。自2012年以来,本中心就搬迁至园区办公,该服务于2024年7月31日到期。现启动“扬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2024工作用房服务项目”采购工作,拟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理由如下:1、我中心办公用房及市政府大数据中心机房位于江苏信息服务产业基地,该基地的运营方是零点信息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产业基地房租和物业费的唯一收取方,除非办公场地和机房从产业基地搬离,否则房屋租赁方和物业服务方具有不可替代性。2、扬州市政府大数据中心从2012年初建成运行以来,已成为全市电子政务外网的核心节点,目前接入327个市直单位、547个区县部门、94个乡镇街道、1453个村社区及卫生站,实现了国家、省、市、县、乡、村全线贯通。大数据中心同时也为3个区、3个功能区、86家市直单位和3家国有企业的180多个应用系统提供统一的运行支撑。各类业务连续性高、服务百姓的信息系统,如中国扬州门户网站群、政务服务一张网、我的扬州App、大数据共享开放平台等,数据实时性强,如搬迁技术复杂度高,搬迁周期长,网络割接技术难度大,无法保证业务的连续性、稳定性和数据的安全性。3、扬州市政府大数据中心机房按照A类设计标准建造,拥有UPS不间断电源、精密空调、气体消防等机房标准化配套设施,10年来已经过三期工程建设,基础设施累计投资1亿多元。如果续租可以避免机房基础设施重新建设和IT设备拆迁安装等费用,有效节约财政资金支出。4、扬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是扬州市政府大数据中心机房的建设管理和运行支撑单位,为便于工作,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日常办公场所和市政府大数据中心机房需在一起。鉴于上述原因,扬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工作用房需保持现状在江苏信息服务产业基地,扬州广陵云潮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江苏信息服务产业基地的运营方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规定要求。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扬州广陵云潮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信息服务产业基地(扬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1NJ2PLX9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7月03日至2024年07月11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张贞

联系地址:江苏信息服务产业基地二期11C一楼

联系电话:0514-********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孙龙洲

联系地址: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71号

联系电话:0514-********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5楼1529室

联系电话:0514-********

六、附件(见附件)



附件:单一来源工作用房 论证意见.pdf
项目需求.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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