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供暖、供水、排水)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县城(供暖、供水、排水)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那曲地区双湖县县城(供水、排水、供暖)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ZB-SCHX-SHSX*******-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那曲地区双湖县县城(供水、排水、供暖)建设工程监理项目(标段名称)已由那曲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那发改基建【2016】70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西藏双湖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2.1建设地点:西藏双湖县人民政府;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热源厂一座,主厂房建筑面积1659.68平方米,引风机间205.84平方米,脱硫、脱硝设备建220.99平方米等附属配套工程及设备购置;供水工程新建供水1500立方米,新建供水管网3公里改造管网4公里。排水工程:新建管网13.391公里
2.3招标范围:施工期及质保期全过程监理,包括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信息、合同管理及现场施工协调;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其他说明: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业绩(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能严格遵守监理管理的相关规定。
4.投标报名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6日至2016年8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xzzbtb.gov.cn/(报名网址)报名。
4.2 报名条件:(1)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监理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监理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监理项目的投标。
(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拟承担本招标项目的总监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同类建设项目监理经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7月26日至2016年8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xzzbtb.gov.cn/(购买网址)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那曲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2. 各投标单位须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双湖县人民政府
地址:那曲地区双湖县
联系人:布尼玛
电话:147*****555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拉萨国际总部城6栋1单元6楼1号
联系人: 龙在江
电话:****-*******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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