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隆江镇“平安乡村”视频监控雪亮工程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惠来县隆江镇“平安乡村”视频监控雪亮工程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具备项目招标条件。现广东中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惠来县分公司受惠来县隆江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惠来县隆江镇“平安乡村”视频监控(雪亮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LZZ-******C01

二、项目名称: 惠来县隆江镇“平安乡村”视频监控(雪亮工程)建设项目

三、采购预算:859,740.00元

四、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在24个月内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所属法人单位为其出具的《项目投标授权书》,同时附带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副本复印件;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 前期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本次招标活动;

5、 投标人必须符合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注: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相关扫描件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投标人需携带以下相关原件备查,原件核对后退回)。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须提供);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07月03日至2024年07月10日期间(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到广东中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惠来县分公司(惠来县惠城镇东郊社区龙湖花园首层17号铺面)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7月15日14:30分至15:00分。

八、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惠来县惠城镇东郊社区龙湖花园首层17号铺面。

九、投标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5日15:00分。

十、开标地点:惠来县惠城镇东郊社区龙湖花园首层17号铺面。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先生 联系电话:0663-*******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663-*******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中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惠来县分公司

地址:惠来县惠城镇东郊社区龙湖花园首层17号铺面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663-*******

(三)采购人:惠来县隆江镇人民政府

地址:惠来县隆江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663-*******

发布人 :广东中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惠来县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

标签: 雪亮工程 平安 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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