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外成像测试系统项目
红外成像测试系统项目
红外成像测试系统项目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信息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智能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红外成像测试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资金已落实),欢迎/邀请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单位参加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通知如下: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红外成像测试系统
(二)项目具体内容
1.项目内容
中波红外多光谱相机一台
红外相机模数转换处理模块及软件
像素级红外成像镜头
红外超透镜测试系统
2.交付时间
2024.12.31
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本项目产品交付。具体进度要求如下: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完成多光谱相机,150天内完成红外超透镜测试系统,180内完成红外相机模数转换处理模块及软件,像素级红外成像镜头模块
3.交付地点
中电科智能院
4. 谈判单位必须按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不完整的响应将被拒绝。成交人未经智能院给予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二、 谈判单位资格条件
(一)通用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内单位除外);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
6.谈判单位不在军队装备采购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装备采购或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谈判;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谈判单位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9.本项目不接受从事代理、销售等非科研生产性质的单位响应,谈判单位应为产品的研制或生产厂商。
9.谈判单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产品的授权文件;
(二)项目资格条件(会同质量办根据项目组实际需求最终确定)
1.通过GB/T*****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认证范围涵盖投标产品或同类产品)(若已办理质量体系和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两证合一”,需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及副本,可不提供此证。若提供资质证明材料过期但正在办理的需提供相关认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且承制装备范围涵盖招标产品或其同类产品(以谈判单位提供的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正本与副本复印件为准);尚未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含过期复审),但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且承制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企业,须出具主管装备承制资格审查机关(军委、军兵种装备部机关或军代局)证明其已审查通过的证明文件。
3.具有×级(或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且证书有效(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4.取得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证书(已通过审核尚未颁发证书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 领取时间:2024年7月10日起到2024年7月12日止,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与智能院采购中心陈乌日娜联系领取谈判文件。
(二) 领取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南路30号院4号楼。
(三) 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 现场领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加盖谈判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领取的,请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谈判单位公章);非法定代表人领取的,请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1,须加盖谈判单位公章);
3.保密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加盖谈判单位公章)
现场审核上述资料(上述资料仅作为发放谈判文件的依据),对符合要求的发放谈判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要求的不予发放谈判文件。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根据竟谈时间,另行通知。
(三)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南路30号院4号楼。
五、 其他
(一)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http://www.weain.mil.cn)和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cetceg.com)上发布。
(二) 谈判单位领取谈判文件后不参加谈判的,请早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智能院采购中心。
六、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信息科学研究院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南路30号院4号楼
联 系 人:陈乌日娜 /丁雪
电 话:010-********/1614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信息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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