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新沂市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新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新沂市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新沂市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项目 JSZC-******-YGGC-C2024-000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7-17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YGGC-C2024-0005
项目名称:2024年新沂市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20.******万元
采购需求:
飞防范围:2024年全市指定区域内林业有害生物的飞防范围包括绿色通道两侧美国白蛾的发生区,飞机防治面积10万亩。(以飞防作业图为依据)。
地面防治范围:飞机避让区域(以甲方指定区域为准),地面防治作业面积约3 万亩。
服务标准:达到项目验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飞防时间:美国白蛾第二代(7月中旬),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根据虫情发展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投标人须是具有航空资格且同时具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的独立法人;(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各1份;或者提供供应商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材料原件扫描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
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7.中小企业声明函。(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
2024年07月05日至2024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024年07月11日后仍可以下载磋商文件,2024年07月11日后下载的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7-17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五、开启时间:2024-07-17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新沂市422_第一开标室(新沂)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一)响应文件的接收: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4年07月1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蒋曙遥 联系电话:182*****150
(三)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曙遥
电话:182*****150
标签: 林业有害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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