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装备及反恐器材招标公告
警用装备及反恐器材招标公告
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委托,就郑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警用装备及反恐器材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郑州市公安局地铁分局警用装备及反恐器材项目
郑财公开(2016)X061号
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包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
1
急救箱
个
67
150.03万元
录音笔
支
67
普通头盔
顶
200
手持电喇叭
个
67
远射灯
个
67
警棍
个
480
普通盾牌
个
480
防暴盾牌
个
80
防暴叉
个
480
抓捕器
个
80
防化服
套
67
隔热服
套
67
防毒面具
件
30
防毒面具滤清
个
30
灭火毯
条
100
空气呼吸机
台
67
警戒带
条
67
警哨
个
200
约束带
条
80
警绳
根
600
绝缘靴
双
67
防弹头盔
顶
67
防刺背心
件
200
抓捕网
套
80
2
防弹背心
件
67
128.73万元
防爆毯
条
67
金属探测仪
个
100
防弹盾牌
个
40
防爆LED大功率探照灯
个
67
3
执法记录仪
个
200
121.24万元
专用照相机
个
2
便携式X光检查仪
台
2
现场视频快速组网系统
套
1
设备用途:警用反恐设备。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投标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包含警用装备产品的销售许可。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郑州市财政局及招标代理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
8. 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7月25日至2016年8月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8:30-12:00 下午3:00-5:30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 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有关信息: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8月15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4楼大会议室
七、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 吕先生
电话:****-******** ******** 传真:********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109号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院内西楼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3楼302室
邮政编码:450003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郑州行政区支行
户名: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八、 其他应说明事项:
1.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2.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文件。(以上资料均要求出示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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