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厅财税综合办公平台(二期)招标公告

财政厅财税综合办公平台(二期)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省数字财政管理中心

二.单一来源编号:DYLY-2016-02133

三.采购项目名称:浙江省财政厅财税综合办公平台(二期)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数量预算金额(万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备注
1浙江省财政厅财税综合办公平台(二期)156财税综合办公平台(二期)是浙江省财政厅FTOA功能模块的升级完善,是对省厅现行版本的功能扩充和通用性完善。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财税综合办公平台(二期)是在原功能模块的基础上,对现行版本进行扩充和完善。实现过程中需要考虑FTOA1.0和移动办公平台的无缝对接,因此项目具有很强的相关性。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中科天翔(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科技大厦B303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序号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1徐颖副主任省数据管理中心
2黄炎主任省国土资源厅信息中心
3黄锐主任杭州市电子政务办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专家组认为该项目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中科天翔(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为FTOA的开发和维护单位,为保持项目建设、运维的延续性和稳定性,建议由该单位来承建财税综合办公平台(二期)项目的开发实施和维护工作。

论证意见附件:

****************92.pdf">财税综合办公平台(二期)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论证意见扫描件.pdf

十.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省数字财政管理中心

联系人:彭继春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省财政厅采监处

联系人:马瑞敏、冯华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环城西路37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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