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医科大学卫生所2024级新生体检项目公告
根据《宁夏医科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宁医校发〔2023〕31号文件精神,现将宁夏医科大学新生入学体检项目公告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宁夏医科大学2024级新生入学体检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宁夏医科大学雁湖校区、双怡校区内指定地点。
3.体检人数:今年新生体检约2300人,具体人数以实际参加体检人数为准,未参加集体体检学生(如延迟报到、补录)体检时间另行安排。
4.体检费用:控制价每人不超过70元。
5.体检项目:按照国家教育部规定大学生体格检查项目开展。
(1)实验室检查:肝功能(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总胆红素)、肾功(尿素氮、肌酐)、共五项。
(2)影像检查:DR胸部透视。
(3)常规体检:
内科(心肺听诊、肝脾触诊)。
外科(眼科、五官科、肺功能检查、辨色能力、身高、体重、血压、脉搏)。
(4)材料准备:体检医院准备体检所需材料(抽血、肺活量、体检表)等所有耗材不得再单另收费。
6.费用支付:体检完全结束一月内移交体检健康档案,我校结清体检费。
7.协议履行期限:暂定两年,后续根据教育部要求更改。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2.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体检医院或体检中心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管理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个共和国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检验许可证;体检方为综合医院需提供医院等级证书要求一级以上;体检方如为商业体检中心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复印件,大型设备清单。
4.本体检项目不得分包、转包,若发现有类似情况取消体检资格。
三、投标报名时间,投标开始时间
1.投标报名时间
2024年7月4---11日17:00前将医院体检中心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文件送到宁夏医科大学后勤管理处卫生所。邮箱**********@qq.com
2.投标开始时间
定于2024年7月12日在医科大学后勤管理处620会议室进行。
四、公告期限
本公示期为七天
五、对本次投标需要咨询,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对以上公告内容有意向,请于2024年7月11日17:00前致电后勤管理处卫生所李晓明主任咨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晓明主任 联系电话:0951-*******(136*****287)
何芳老师 联系电话:0951-*******
宁夏医科大学后勤管理处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