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临时租赁服务项目比选的公告

德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临时租赁服务项目比选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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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工作,确保车辆安全、高效运行,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定,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采购确定2家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临时租赁服供应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德阳市医疗保障局公务用车社会化保障临时租赁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

公开比选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不得转包、分包。

四、比选文件要求

本次项目需提供下列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按项目要求提供报价文件(含项目报价表、相关项目案例表);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含供应商介绍、服务水平、公司信誉、企业地址等基本情况描述),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

4.本项目服务实施方案;

5.安全保障措施(含安全制度、人员培训、保险购买、安全应急等);

6.经营规模,含比选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提供承诺函);

7.服务承诺,提供关于租车服务的安全、便捷的相关质量服务承诺;

8.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

六、评审方式

????综合评分法

七、比选文件报送

参加比选的单位请于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0日到德阳市医疗保障局(劳动大厦404室)现场报名并提交比选响应文件。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838-*******

八、其他规定

1.中选单位不得向其他单位转让中选资格;

2.本次比选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德阳市医疗保障局。

附件:比选评分表

德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3日

附件

比选评分表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所得分值

1

报价

30

评审小组只对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按下浮比例高低排序,报价最低者得30分,第二名得28分,第三名得26分,每降低一个名次降低2分,以此类推。

2

供应商基本情况

5

供应商介绍、服务水平、公司信誉、企业地址等基本情况描述

3

服务实施方案

15

对项目实施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分。一等计分区间为15-10分,二等计分区间为10-5分,三等计分区间为5分以下

4

安全保障措施

10

安全制度、人员培训、保险购买、安全应急等安全保障介绍。

5

类似业绩

10

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省、市、县政府部门服务证明材料复印件。每项得2分,最多计5项。

6

经营规模

10

依据供应商提供租车服务的各类型车辆总数量进行评分:车辆总数量第一名得10分,第二名得8分,第三名得6分,每降低一个名次降低2分,以此类推。

7

服务承诺

20

提供关于租车服务的安全、便捷的相关质量服务承诺(包含项目配置人员、租用车辆公里数、是否转包等),评审小组对承诺内容进行评比排序,第一得20分,第二名得18分,第三名得16分,每降低一个名次降低2分,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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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社会化保障 租赁服务 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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