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安阳市第三十三中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JJS-2024-9)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安阳市第三十三中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国有资金 75.07661 万元,招标人为安阳市第三十三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750766.1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阳市第三十三中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安阳市第三十三中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投标人须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
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证明资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 1 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近三年任一年度经审计
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近 12 个月(任意 1 个月)已依
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
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
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
给予处罚。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截图。
7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10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 时间:
2024 年 07 月 04 日至 2024 年 07 月 10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 地点: 兴建建设管理
有限公司(安阳市文峰区文昌大道和平原路交叉口西南角长明苑 5 排 12 号);3. 方式: 现
场获取,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合一营业执照);注: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验原件留复印件 1
套,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4. 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他
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就安阳市第三十三中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
磋商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安阳市第三十三中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 XJJS-2024-9
三、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安阳市第三十三中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
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 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750766.1 元;
4 工程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 质量要求:合格;
6 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
7 采购范围:道路改造、室外给水管道改造、教学楼内供水管道改造和厕所改造等,详见磋
商文件工程量清单;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
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
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证明资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 1 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近三年任一年度经审计
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近 12 个月(任意 1 个月)已依
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
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
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
给予处罚。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截图。
7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 时间:
2024 年 07 月 04 日至 2024 年 07 月 10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 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安阳市文峰区文昌大道和平原路交叉口西南角长明苑 5
排 12 号)
3. 方式: 现场获取,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合一营业执照)
注: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验原件留复印件 1 套,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 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 时间: 2024 年 07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2. 地点: 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 时间: 2024 年 07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 地点: 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与招
标网 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市第三十三中学
地 址:安阳市北关区光辉路 6 号
联 系 人:王主任
电 话:1393725063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安阳市高新区文昌大道与平原路交叉口向南 100 米路南长明苑 5 排 12 号
联 系 人: 尹女士
电 话: 13569060113
电子邮件: yinyanping52@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