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标段序号 | 服务区域 | 预算金额(元) | 确定中标人数量 |
标段1 | 中部区:区分行本级、呼和浩特分行、乌兰察布分行、锡林郭勒分行、包头分行 | 6983794.96 | 1 |
标段2 | 东部区:呼伦贝尔分行、兴安分行、通辽分行及满洲里分行、赤峰分行 | 8305139.05 | 1 |
标段3 | 西部区:巴彦淖尔分行、鄂尔多斯分行、乌海分行、准格尔分行及阿拉善分行 | 6764824.52 | 1 |
招标公告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委托,就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空调和新风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
项如下: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空调和新风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编号:06-07-04A-2024-D-E11971),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
行,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参加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空调和新风设备采购项
目
2.2 招标编号:06-07-04A-2024-D-E11971
2.3 项目执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
2.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 项目总预算:22053758.53 元(含税)。
2.6 招标内容:为招标人及招标人各盟市分行提供空调新风设备及安装服务
2.7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三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序号
服务区域
预算金额
(元)
确定中标人
数量
标段 1
中部区:区分行本级、呼和浩特分行、乌
兰察布分行、锡林郭勒分行、包头分行
6983794.96
标段 2
东部区:呼伦贝尔分行、兴安分行、通辽
分行及满洲里分行、赤峰分行
8305139.05
1
1
标段 3
西部区:巴彦淖尔分行、鄂尔多斯分行、
乌海分行、准格尔分行及阿拉善分行
6764824.52
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 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
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3 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
加本项目。相互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关
系之一时被认为存在关联关系: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一方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另一方股份达到 25%以上。
(3)双方共同具有一名(含)以上的高管人员。
3.5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3.6 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
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3.7 投标人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3.8 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
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
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
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
序(简称侵权诉讼),则投标人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有权
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3.1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中国建设银行各级行领导及使用需
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12 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
件复印件(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不能作为单位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
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复印件(由第三方机构代缴的,应提供盖有第三方公章的说明文件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依
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3.13 投标人需有实际固定的营业场所,证明材料包括营业场所照片(需至少包含(1)
营业场所所在建筑物外观、(2)建筑物内部企业位置指引(若有)、(3)门楣招牌、(4)内
部工作环境)以及房屋使用权证明材料,使用权证明材料可以提供投标人租赁合同或投标人
房产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人对该房屋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3.14 投标人若非生产厂商,需具备所提供空调和新风设备品牌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
授权,生产厂商与被授权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15 投标人需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机电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承诺合同期内,证书保持在有效
状态。
3.16 投标人提供 2021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空调供货及安装的合同
案例 1 例。
3.17 投标人必须通过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http://ibuy.ccb.com)领取招标文件并登
记备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 年 7 月 4 日-2024 年 7 月 10 日(上午 8:30 分整至下午
17:30 分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 意 向 参 与 本 项 目 的 投 标 人 可 以 登 录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龙 集 采 平 台
(https://ibuy.ccb.com)查看。登录后,投标人可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a、投标登记:登录龙集采系统后,选择“投标”-“在线报名”,菜单进入页面,找到需要
报名的项目;
b、招标文件获取:供应商确认参与后,可通过【购买文件】页面对应项目获取招标文
件。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c.供应商文件购买成功后,可通过【文件下载】页面对应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压缩包。
4.3 如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
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7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成功递交所有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以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上传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为准,各操作路径
详见《龙集采平台-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龙集采 APP(供应商)操作手册》、《龙集采平台
-供应商投标业务操作手册》、《龙集采平台-投标客户端手册》。
5.3 本项目为电子投标,须使用专用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须使用中国建设银行龙
集采平台 CA 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和投标;没有办理过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 CA 数字
证书的投标人须提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须充分考虑办理及邮寄 CA 所需时间,建议投
标截止时间前一周办理),以免影响正常投标。龙集采平台客服热线电话:400-918-1908
(有关电子投标 CA 数字证书办理)
5.4 逾期上传或未上传成功或未上传指定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电子一步法。
7.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在线开标
9.资格审查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9.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9.2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中国建设银行龙集采平台(h
ttps://ibuy.ccb.com/cms/index.htm)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
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 6 号
联 系 人:冯经理
联系电话:0471- 4593972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西蒙奈伦广场 6 号楼 502
项目负责人:黄文祺、段海明、陈法峰、王雅琪、宗正月
项目联系人:黄文祺
电 话:18247158420 (工作日 8:30-12:00,下午 2:30-5:30,如遇【电话占线、
或未接、或非工作日咨询】,请发短信或邮件)
电子邮件:18247158420@139.com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 年 7 月 3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