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三局中西部供水项目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电建水电三局中西部供水项目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3-******

一、公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中西部供水项目所需8台污水处理设备,设备采购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公开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中西部供水项目。

2、公开招标范围:

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公司中西部供水项目8台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具体招标设备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如下:

序号

物资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技术质量

要求

交货地点

备注

1

污水处理设备

≥0.62m3/h

2

GBT*****-2020

吉林省辽源市东辽县境内

生活(支辽,30#支洞)

2

污水处理设备

≥2.10m3/h

2

生活(31#支洞,32#支洞)

3

污水处理设备

≥150m3/h

1

GB3838-2002

生产(支辽洞)

4

污水处理设备

≥200m3/h

3

生产(30#支洞,31#支洞,32#支洞)

注:

1、报价须包括运输和保险费、安装费(含人工、起吊设备等)、调试费、技术培训费、13%增值税税金以及随机附件和备品备件等。请投标人根据本单位设计配置情况提供设备配件清单,并在报价中列明。

2、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设备必须于30天内到达施工现场,在买方土建基础条件具备的情况下,10天内具备生产能力。

3、交货时间:根据买方施工需求分批进场。

4、交货地点:吉林省辽源市东辽县境内。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规程标准等。

6、本项目当地排放标准

(1)生活污水

各生活区需设置化粪池+成套(A0)一体化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本标段各生活区需设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废水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 0-2020)标准,实现就近浇灌耕地、林地等综合利用。

表1 水质指标

(2)生产污水

每个隧洞排水点应设置隧洞排水处理设施,隧洞排水的废水处理设施位置尽可能设置在靠近施工支洞的洞口处。其中钻爆段隧洞排水处理工艺采用絮凝沉淀法,TBM 隧洞排水处理工艺采用一体化混凝沉淀法。隧洞排水处理后可以达标排放或者回用,其中达标排放水质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排放标准,并取得当地水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回用水水质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2020)。可用于施工场地或就近耕地、林地浇灌等(5.5SpH≤8.5,SS≤100 )。

(3)《混凝土用水标准》 (JGJ63-2006);

(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术规程》(SL398-2007)。

(5)出水满足《混凝土用水标准》 (JGJ63-2006)标准,采用絮凝沉淀为主体的处理工艺。每天排水按吨计算,沉淀池间歇式处理。

7、工艺要求:

生活废水

(1)采用污水处理设备(地面式),工艺采用OA工艺,能自动启停处理废水,配有除磷、碳源投加、紫外线杀毒,反冲洗系统,远程监控等功能,设备配有污泥排除口。

(2)处理后的污水符合:(GBT *****-2020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3)由于设备采用地面安放,需考虑设备的保温、防冻(冻土深度:1.5米)。

生产废水

(1)工艺采用:三级沉淀+絮凝沉淀+平流沉淀。

(2)设备厂家需提供设备的相关图纸(如:设备排布图、土建条件图、及验收时需要的设备安装图、电器控制图等),相关的说明书、合格证,检验报告。

(3)处理后的污水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执行一级A标准。

(4)需考虑设备的保温、防冻(冻土深度:1.5米)。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1000万人民币及以上,有生产同类产品5年以上(含5年)生产历史,必须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污水处理设备相关设计资质及能力,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该标的物的销售资质,提供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1.3业绩要求:报价人在近三年内(从2021年5月至今)具有与标的物相同的污水处理设备供货业绩,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并提供相对应合同发票一份);应具有污水处理设备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1.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5具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

3、招标响应人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招标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招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招标者,请于2024年7月10日16时00分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公开招标文件。

2、有意参加投标人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后方可下载公开招标文件:

获得公开招标响应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获得公开招标响应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五、招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7月22日16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采平台客服经理王莉:135*****514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招标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招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招标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招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招标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瑞街889号

邮 编:******

联 系 人:杨飞飞 孙洪雨(四公司)

电 话:131*****535 182*****796

招标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联 系 人:简安娜

电 话:029-********

九、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9-********

1



*********"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s://bid.powerchina.cn/announcement/getAnnouncementDetails.html?id=*********
,吉林,辽源市,东辽县,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吉林,辽源,乌鲁木齐,029-8

标签: 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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