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平原湖校区年度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河南师范大学平原湖校区年度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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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师范大学平原湖校区 2024-2027 年度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GZFW-2024-08)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新乡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师范大学平原湖校区 2024-2027 年度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9.1320 万元,招标人为河南师范大学。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河南师范大学平原湖校区 2024-2027 年度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其中包含 1 辆大
巴车(含司机)、3 辆中巴车(含司机),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南师范大学平原湖校区 2024-2027 年度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河南师范大学平原湖校区 2024-2027 年度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河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客运)。
3.2 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截止时间: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
日止】。
3.3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
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相关材
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加盖企业电子公章。
(二)近年度财务状况报告(2023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
报告,必须提供整本,财务审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及印章。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
银行出具的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的资信证明)。
(三)近期(2024 年 01 月 01 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
料,须加盖企业电子公章。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应为包含设备列表和专业技
术人员列表的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企业电子公章。
(五)商业信誉良好的书面声明。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21 年 06 月 01 日以来无骗取中标或严
重违约,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须加盖企业电子公章。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书,须加盖企
业电子公章。
(七)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http://zxgk.cour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不良信用的声明函,格
式自拟,如实际情况与声明不符,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声明函须加盖企业电
子公章。
(八)提供投标人承诺函,承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本公司(公司,股东,
投资人信息)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格式自拟,如实际情况与声明不符,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声明函须加盖企业
电子公章。
(九)提供河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须加盖
企业电子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04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08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以网上电子邮箱方式进行获取。供应商将资料扫描件发送至
2574408699@qq.com,经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将收到回函,告知缴费渠道和填写资料,供应商
填写完整并缴费成功后,代理机构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版文件。不
合格的供应商将告知其原因,在获取期限内可以补充后重新发送资料【递交资料:企业营业
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公章,上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可加水印)。注意事项:供应商发
送邮件时标题应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递交资料),为保证获取
文件的顺利进行,请发送资料后及时与代理公司短信或电话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10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新二街靖业公元国际开标室;邮箱:
2574408699@qq.com,逾期发送或者未送至指定邮箱的,采购人不予受理。本次采购为远程
不见面,各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但联系方式需保持畅通。 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10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新二街靖业公元国际开标室。
七、其他
河南师范大学平原湖校区 2024-2027 年度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项目概况
河南师范大学平原湖校区 2024-2027 年度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新项目
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07 月 10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
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ZFW-2024-08
2、项目名称:河南师范大学平原湖校区 2024-2027 年度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4、预算金额:每年 391320 元
5、采购需求
5.1 采购内容:河南师范大学平原湖校区 2024-2027 年度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其中包含 1
辆大巴车(含司机)、3 辆中巴车(含司机),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5.2 质量要求:投入的车辆及驾驶员人员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满足采购人
要求。
5.3 服务期限:三年。自 2024 年 8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7 月 31 日止。本合同采用一年一签
订方式执行,合同执行期满一年后按照绩效考核标准,考核合格的续签下一年,考核不合格
的,下一年服务合同不再续签。
5.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供应商应对所有设备和服务内容进行总报价。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河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客运)。
3.2 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截止时间: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
日止】。
3.3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
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相关材
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加盖企业电子公章。
(二)近年度财务状况报告(2023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
报告,必须提供整本,财务审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及印章。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
银行出具的 2024 年 1 月 1 日以来的资信证明)。
(三)近期(2024 年 01 月 01 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
料,须加盖企业电子公章。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应为包含设备列表和专业技
术人员列表的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企业电子公章。
(五)商业信誉良好的书面声明。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021 年 06 月 01 日以来无骗取中标或严
重违约,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须加盖企业电子公章。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书,须加盖企
业电子公章。
(七)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http://zxgk.cour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不良信用的声明函,格
式自拟,如实际情况与声明不符,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声明函须加盖企业电
子公章。
(八)提供投标人承诺函,承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本公司(公司,股东,
投资人信息)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格式自拟,如实际情况与声明不符,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声明函须加盖企业
电子公章。
(九)提供河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须加盖
企业电子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07 月 04 日~2024 年 07 月 08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电子邮箱。
3.方式:以网上电子邮箱方式进行获取。供应商将资料扫描件发送至 2574408699@qq.com,
经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将收到回函,告知缴费渠道和填写资料,供应商填写完整并缴费成功后,
代理机构将以电子版形式发送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版文件。不合格的供应商将告知其原
因,在获取期限内可以补充后重新发送资料【递交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
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人、联系电话),
加盖公章,上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可加水印)。注意事项:供应商发送邮件时标题应为(“项
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递交资料),为保证获取文件的顺利进行,请发送
资料后及时与代理公司短信或电话通知。】
4.售价:2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10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新二街靖业公元国际开标室;邮箱:2574408699@qq.com,
逾期发送或者未送至指定邮箱的,采购人不予受理。本次采购为远程不见面,各供应商无需
到达现场,但联系方式需保持畅通。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 年 07 月 10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市红旗区金穗大道新二街靖业公元国际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师范
大学校园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代理机构对获取文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各供应商应对资
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本次实行资格后审,获取采购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
审查工作在开标会议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
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根据采购文件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南师范大学
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建设东路 46 号
联系人:毕老师、陈老师
联系方式:0373-33261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雪松路公园道 1 号 1 号馆 c 座 1207
联系人:林华斌
联系方式:178399220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华斌
联系方式:17839922092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师范大学
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建设东路 46 号
联 系 人:毕老师、陈老师
电 话:0373-332619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高新区雪松路公园道 1 号 1 号馆 c 座 1207
联 系 人: 林华斌
电 话: 17839922092
电子邮件: 257440869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通勤车租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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