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塘家园北区部分地下车位仅限本小区安置户4
钱塘家园北区部分地下车位仅限本小区安置户4
项目编号 | GYCQ202*****000***** | ||
交易项目名称 | 钱塘家园(北区)部分地下车位(仅限本小区安置户)(4) | ||
产权所有人 | 杭州富阳富春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交易类型 | 车位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4-06-28 17: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4-07-07 17:00 |
标的名称 | 钱塘家园(北区)标准车位编号168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835 | 保证金(元) | 5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11 08:3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面积以实地为准,不含物业费。资格后审,仅限钱塘家园(北区)安置户竞拍。可委托家庭成员代理参与竞价。若安置户本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要求安置协议上的名字与竞拍报名的名字一致);若家庭成员代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和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与安置户的家庭关系,并由该安置房所在村委盖章。无法提供以上文件,竞拍无效,并没收竞拍保证金2、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3、租赁期间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电、物业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4、先付后用,每年一次付款。首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500元5、竞得人须在竞拍成功后7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或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6、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8、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变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9、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东洲街道钱塘家园(北区) | ||
标的名称 | 钱塘家园(北区)标准车位编号219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835 | 保证金(元) | 5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11 16:3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面积以实地为准,不含物业费。资格后审,仅限钱塘家园(北区)安置户竞拍。可委托家庭成员代理参与竞价。若安置户本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要求安置协议上的名字与竞拍报名的名字一致);若家庭成员代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和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与安置户的家庭关系,并由该安置房所在村委盖章。无法提供以上文件,竞拍无效,并没收竞拍保证金2、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3、租赁期间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电、物业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4、先付后用,每年一次付款。首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500元5、竞得人须在竞拍成功后7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或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6、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8、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变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9、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东洲街道钱塘家园(北区) | ||
标的名称 | 钱塘家园(北区)标准车位编号216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835 | 保证金(元) | 5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11 16:3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面积以实地为准,不含物业费。资格后审,仅限钱塘家园(北区)安置户竞拍。可委托家庭成员代理参与竞价。若安置户本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要求安置协议上的名字与竞拍报名的名字一致);若家庭成员代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和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与安置户的家庭关系,并由该安置房所在村委盖章。无法提供以上文件,竞拍无效,并没收竞拍保证金2、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3、租赁期间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电、物业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4、先付后用,每年一次付款。首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500元5、竞得人须在竞拍成功后7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或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6、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8、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变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9、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东洲街道钱塘家园(北区) | ||
标的名称 | 钱塘家园(北区)标准车位编号204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835 | 保证金(元) | 5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11 15:0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面积以实地为准,不含物业费。资格后审,仅限钱塘家园(北区)安置户竞拍。可委托家庭成员代理参与竞价。若安置户本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要求安置协议上的名字与竞拍报名的名字一致);若家庭成员代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和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与安置户的家庭关系,并由该安置房所在村委盖章。无法提供以上文件,竞拍无效,并没收竞拍保证金2、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3、租赁期间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电、物业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4、先付后用,每年一次付款。首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500元5、竞得人须在竞拍成功后7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或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6、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8、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变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9、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东洲街道钱塘家园(北区) | ||
标的名称 | 钱塘家园(北区)标准车位编号171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835 | 保证金(元) | 5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11 08:3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面积以实地为准,不含物业费。资格后审,仅限钱塘家园(北区)安置户竞拍。可委托家庭成员代理参与竞价。若安置户本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要求安置协议上的名字与竞拍报名的名字一致);若家庭成员代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和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与安置户的家庭关系,并由该安置房所在村委盖章。无法提供以上文件,竞拍无效,并没收竞拍保证金2、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3、租赁期间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电、物业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4、先付后用,每年一次付款。首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500元5、竞得人须在竞拍成功后7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或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6、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8、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变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9、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东洲街道钱塘家园(北区) | ||
标的名称 | 钱塘家园(北区)标准车位编号215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835 | 保证金(元) | 5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11 16:3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面积以实地为准,不含物业费。资格后审,仅限钱塘家园(北区)安置户竞拍。可委托家庭成员代理参与竞价。若安置户本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要求安置协议上的名字与竞拍报名的名字一致);若家庭成员代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和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与安置户的家庭关系,并由该安置房所在村委盖章。无法提供以上文件,竞拍无效,并没收竞拍保证金2、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3、租赁期间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电、物业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4、先付后用,每年一次付款。首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500元5、竞得人须在竞拍成功后7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或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6、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8、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变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9、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东洲街道钱塘家园(北区) | ||
标的名称 | 钱塘家园(北区)标准车位编号186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835 | 保证金(元) | 5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11 13:3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面积以实地为准,不含物业费。资格后审,仅限钱塘家园(北区)安置户竞拍。可委托家庭成员代理参与竞价。若安置户本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要求安置协议上的名字与竞拍报名的名字一致);若家庭成员代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和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与安置户的家庭关系,并由该安置房所在村委盖章。无法提供以上文件,竞拍无效,并没收竞拍保证金2、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3、租赁期间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电、物业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4、先付后用,每年一次付款。首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500元5、竞得人须在竞拍成功后7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或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6、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8、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变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9、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东洲街道钱塘家园(北区) | ||
标的名称 | 钱塘家园(北区)标准车位编号198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835 | 保证金(元) | 5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11 15:0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面积以实地为准,不含物业费。资格后审,仅限钱塘家园(北区)安置户竞拍。可委托家庭成员代理参与竞价。若安置户本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要求安置协议上的名字与竞拍报名的名字一致);若家庭成员代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和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与安置户的家庭关系,并由该安置房所在村委盖章。无法提供以上文件,竞拍无效,并没收竞拍保证金2、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3、租赁期间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电、物业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4、先付后用,每年一次付款。首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500元5、竞得人须在竞拍成功后7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或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6、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8、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变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9、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东洲街道钱塘家园(北区) | ||
标的名称 | 钱塘家园(北区)标准车位编号182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835 | 保证金(元) | 5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11 10:3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面积以实地为准,不含物业费。资格后审,仅限钱塘家园(北区)安置户竞拍。可委托家庭成员代理参与竞价。若安置户本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要求安置协议上的名字与竞拍报名的名字一致);若家庭成员代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和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与安置户的家庭关系,并由该安置房所在村委盖章。无法提供以上文件,竞拍无效,并没收竞拍保证金2、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3、租赁期间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电、物业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4、先付后用,每年一次付款。首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500元5、竞得人须在竞拍成功后7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或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6、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8、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变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9、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东洲街道钱塘家园(北区) | ||
标的名称 | 钱塘家园(北区)无障碍车位编号203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3 |
起拍价(元/年) | 852 | 保证金(元) | 5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11 15:0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面积以实地为准,不含物业费。资格后审,仅限钱塘家园(北区)安置户竞拍。可委托家庭成员代理参与竞价。若安置户本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要求安置协议上的名字与竞拍报名的名字一致);若家庭成员代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和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与安置户的家庭关系,并由该安置房所在村委盖章。无法提供以上文件,竞拍无效,并没收竞拍保证金2、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3、租赁期间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电、物业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4、先付后用,每年一次付款。首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500元5、竞得人须在竞拍成功后7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或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6、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8、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变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9、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东洲街道钱塘家园(北区) | ||
标的名称 | 钱塘家园(北区)标准车位编号190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835 | 保证金(元) | 5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11 13:3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面积以实地为准,不含物业费。资格后审,仅限钱塘家园(北区)安置户竞拍。可委托家庭成员代理参与竞价。若安置户本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要求安置协议上的名字与竞拍报名的名字一致);若家庭成员代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和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与安置户的家庭关系,并由该安置房所在村委盖章。无法提供以上文件,竞拍无效,并没收竞拍保证金2、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3、租赁期间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电、物业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4、先付后用,每年一次付款。首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500元5、竞得人须在竞拍成功后7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或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6、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8、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变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9、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东洲街道钱塘家园(北区) | ||
标的名称 | 钱塘家园(北区)标准车位编号167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835 | 保证金(元) | 5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11 08:3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面积以实地为准,不含物业费。资格后审,仅限钱塘家园(北区)安置户竞拍。可委托家庭成员代理参与竞价。若安置户本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要求安置协议上的名字与竞拍报名的名字一致);若家庭成员代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和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与安置户的家庭关系,并由该安置房所在村委盖章。无法提供以上文件,竞拍无效,并没收竞拍保证金2、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3、租赁期间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电、物业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4、先付后用,每年一次付款。首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500元5、竞得人须在竞拍成功后7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或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6、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8、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变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9、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东洲街道钱塘家园(北区) | ||
标的名称 | 钱塘家园(北区)标准车位编号206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835 | 保证金(元) | 5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11 15:0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面积以实地为准,不含物业费。资格后审,仅限钱塘家园(北区)安置户竞拍。可委托家庭成员代理参与竞价。若安置户本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要求安置协议上的名字与竞拍报名的名字一致);若家庭成员代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和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与安置户的家庭关系,并由该安置房所在村委盖章。无法提供以上文件,竞拍无效,并没收竞拍保证金2、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3、租赁期间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电、物业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4、先付后用,每年一次付款。首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500元5、竞得人须在竞拍成功后7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或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6、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8、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变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9、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东洲街道钱塘家园(北区) | ||
标的名称 | 钱塘家园(北区)标准车位编号184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835 | 保证金(元) | 5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11 13:3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面积以实地为准,不含物业费。资格后审,仅限钱塘家园(北区)安置户竞拍。可委托家庭成员代理参与竞价。若安置户本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要求安置协议上的名字与竞拍报名的名字一致);若家庭成员代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和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与安置户的家庭关系,并由该安置房所在村委盖章。无法提供以上文件,竞拍无效,并没收竞拍保证金2、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3、租赁期间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电、物业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4、先付后用,每年一次付款。首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500元5、竞得人须在竞拍成功后7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或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6、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8、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变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9、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东洲街道钱塘家园(北区) | ||
标的名称 | 钱塘家园(北区)子母车位编号173和946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7.5 |
起拍价(元/年) | 1,086 | 保证金(元) | 5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11 08:3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面积以实地为准,不含物业费。资格后审,仅限钱塘家园(北区)安置户竞拍。可委托家庭成员代理参与竞价。若安置户本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要求安置协议上的名字与竞拍报名的名字一致);若家庭成员代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和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与安置户的家庭关系,并由该安置房所在村委盖章。无法提供以上文件,竞拍无效,并没收竞拍保证金2、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3、租赁期间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电、物业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4、先付后用,每年一次付款。首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500元5、竞得人须在竞拍成功后7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或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6、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8、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变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9、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东洲街道钱塘家园(北区) | ||
标的名称 | 钱塘家园(北区)标准车位编号191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835 | 保证金(元) | 5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11 13:3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面积以实地为准,不含物业费。资格后审,仅限钱塘家园(北区)安置户竞拍。可委托家庭成员代理参与竞价。若安置户本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要求安置协议上的名字与竞拍报名的名字一致);若家庭成员代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和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与安置户的家庭关系,并由该安置房所在村委盖章。无法提供以上文件,竞拍无效,并没收竞拍保证金2、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3、租赁期间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电、物业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4、先付后用,每年一次付款。首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500元5、竞得人须在竞拍成功后7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或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6、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8、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变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9、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东洲街道钱塘家园(北区) | ||
标的名称 | 钱塘家园(北区)标准车位编号370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835 | 保证金(元) | 5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12 08:3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面积以实地为准,不含物业费。资格后审,仅限钱塘家园(北区)安置户竞拍。可委托家庭成员代理参与竞价。若安置户本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要求安置协议上的名字与竞拍报名的名字一致);若家庭成员代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和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与安置户的家庭关系,并由该安置房所在村委盖章。无法提供以上文件,竞拍无效,并没收竞拍保证金2、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3、租赁期间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电、物业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4、先付后用,每年一次付款。首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500元5、竞得人须在竞拍成功后7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或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6、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8、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变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9、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东洲街道钱塘家园(北区) | ||
标的名称 | 钱塘家园(北区)标准车位编号369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835 | 保证金(元) | 5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11 16:3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面积以实地为准,不含物业费。资格后审,仅限钱塘家园(北区)安置户竞拍。可委托家庭成员代理参与竞价。若安置户本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要求安置协议上的名字与竞拍报名的名字一致);若家庭成员代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和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与安置户的家庭关系,并由该安置房所在村委盖章。无法提供以上文件,竞拍无效,并没收竞拍保证金2、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3、租赁期间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电、物业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4、先付后用,每年一次付款。首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500元5、竞得人须在竞拍成功后7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或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6、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8、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变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9、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东洲街道钱塘家园(北区) | ||
标的名称 | 钱塘家园(北区)标准车位编号194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835 | 保证金(元) | 5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11 13:3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面积以实地为准,不含物业费。资格后审,仅限钱塘家园(北区)安置户竞拍。可委托家庭成员代理参与竞价。若安置户本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要求安置协议上的名字与竞拍报名的名字一致);若家庭成员代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和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与安置户的家庭关系,并由该安置房所在村委盖章。无法提供以上文件,竞拍无效,并没收竞拍保证金2、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3、租赁期间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电、物业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4、先付后用,每年一次付款。首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500元5、竞得人须在竞拍成功后7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或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6、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8、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变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9、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东洲街道钱塘家园(北区) | ||
标的名称 | 钱塘家园(北区)标准车位编号371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835 | 保证金(元) | 5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12 08:3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面积以实地为准,不含物业费。资格后审,仅限钱塘家园(北区)安置户竞拍。可委托家庭成员代理参与竞价。若安置户本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要求安置协议上的名字与竞拍报名的名字一致);若家庭成员代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和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与安置户的家庭关系,并由该安置房所在村委盖章。无法提供以上文件,竞拍无效,并没收竞拍保证金2、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3、租赁期间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电、物业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4、先付后用,每年一次付款。首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500元5、竞得人须在竞拍成功后7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或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6、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8、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变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9、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东洲街道钱塘家园(北区) | ||
标的名称 | 钱塘家园(北区)标准车位编号207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835 | 保证金(元) | 5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11 15:0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面积以实地为准,不含物业费。资格后审,仅限钱塘家园(北区)安置户竞拍。可委托家庭成员代理参与竞价。若安置户本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要求安置协议上的名字与竞拍报名的名字一致);若家庭成员代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和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与安置户的家庭关系,并由该安置房所在村委盖章。无法提供以上文件,竞拍无效,并没收竞拍保证金2、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3、租赁期间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电、物业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4、先付后用,每年一次付款。首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500元5、竞得人须在竞拍成功后7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或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6、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8、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变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9、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东洲街道钱塘家园(北区) | ||
标的名称 | 钱塘家园(北区)标准车位编号187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835 | 保证金(元) | 5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11 13:3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面积以实地为准,不含物业费。资格后审,仅限钱塘家园(北区)安置户竞拍。可委托家庭成员代理参与竞价。若安置户本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要求安置协议上的名字与竞拍报名的名字一致);若家庭成员代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和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与安置户的家庭关系,并由该安置房所在村委盖章。无法提供以上文件,竞拍无效,并没收竞拍保证金2、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3、租赁期间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电、物业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4、先付后用,每年一次付款。首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500元5、竞得人须在竞拍成功后7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或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6、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8、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变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9、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东洲街道钱塘家园(北区) | ||
标的名称 | 钱塘家园(北区)标准车位编号214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835 | 保证金(元) | 5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11 16:3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面积以实地为准,不含物业费。资格后审,仅限钱塘家园(北区)安置户竞拍。可委托家庭成员代理参与竞价。若安置户本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要求安置协议上的名字与竞拍报名的名字一致);若家庭成员代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和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与安置户的家庭关系,并由该安置房所在村委盖章。无法提供以上文件,竞拍无效,并没收竞拍保证金2、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3、租赁期间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电、物业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4、先付后用,每年一次付款。首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500元5、竞得人须在竞拍成功后7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或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6、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8、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变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9、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东洲街道钱塘家园(北区) | ||
标的名称 | 钱塘家园(北区)标准车位编号189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835 | 保证金(元) | 5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11 13:3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面积以实地为准,不含物业费。资格后审,仅限钱塘家园(北区)安置户竞拍。可委托家庭成员代理参与竞价。若安置户本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要求安置协议上的名字与竞拍报名的名字一致);若家庭成员代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和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与安置户的家庭关系,并由该安置房所在村委盖章。无法提供以上文件,竞拍无效,并没收竞拍保证金2、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3、租赁期间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电、物业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4、先付后用,每年一次付款。首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500元5、竞得人须在竞拍成功后7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或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6、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8、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变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9、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东洲街道钱塘家园(北区) | ||
标的名称 | 钱塘家园(北区)标准车位编号210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835 | 保证金(元) | 5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11 16:3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面积以实地为准,不含物业费。资格后审,仅限钱塘家园(北区)安置户竞拍。可委托家庭成员代理参与竞价。若安置户本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要求安置协议上的名字与竞拍报名的名字一致);若家庭成员代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和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与安置户的家庭关系,并由该安置房所在村委盖章。无法提供以上文件,竞拍无效,并没收竞拍保证金2、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3、租赁期间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电、物业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4、先付后用,每年一次付款。首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500元5、竞得人须在竞拍成功后7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或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6、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8、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变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9、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东洲街道钱塘家园(北区) | ||
标的名称 | 钱塘家园(北区)标准车位编号170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835 | 保证金(元) | 5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11 08:3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面积以实地为准,不含物业费。资格后审,仅限钱塘家园(北区)安置户竞拍。可委托家庭成员代理参与竞价。若安置户本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要求安置协议上的名字与竞拍报名的名字一致);若家庭成员代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和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与安置户的家庭关系,并由该安置房所在村委盖章。无法提供以上文件,竞拍无效,并没收竞拍保证金2、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3、租赁期间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电、物业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4、先付后用,每年一次付款。首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500元5、竞得人须在竞拍成功后7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或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6、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8、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变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9、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东洲街道钱塘家园(北区) | ||
标的名称 | 钱塘家园(北区)标准车位编号181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835 | 保证金(元) | 5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11 10:3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面积以实地为准,不含物业费。资格后审,仅限钱塘家园(北区)安置户竞拍。可委托家庭成员代理参与竞价。若安置户本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要求安置协议上的名字与竞拍报名的名字一致);若家庭成员代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和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与安置户的家庭关系,并由该安置房所在村委盖章。无法提供以上文件,竞拍无效,并没收竞拍保证金2、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3、租赁期间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电、物业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4、先付后用,每年一次付款。首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500元5、竞得人须在竞拍成功后7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或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6、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8、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变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9、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东洲街道钱塘家园(北区) | ||
标的名称 | 钱塘家园(北区)标准车位编号180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835 | 保证金(元) | 5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11 10:3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面积以实地为准,不含物业费。资格后审,仅限钱塘家园(北区)安置户竞拍。可委托家庭成员代理参与竞价。若安置户本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要求安置协议上的名字与竞拍报名的名字一致);若家庭成员代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和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与安置户的家庭关系,并由该安置房所在村委盖章。无法提供以上文件,竞拍无效,并没收竞拍保证金2、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3、租赁期间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电、物业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4、先付后用,每年一次付款。首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500元5、竞得人须在竞拍成功后7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或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6、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8、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变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9、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东洲街道钱塘家园(北区) | ||
标的名称 | 钱塘家园(北区)标准车位编号183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835 | 保证金(元) | 5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11 10:3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面积以实地为准,不含物业费。资格后审,仅限钱塘家园(北区)安置户竞拍。可委托家庭成员代理参与竞价。若安置户本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要求安置协议上的名字与竞拍报名的名字一致);若家庭成员代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和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与安置户的家庭关系,并由该安置房所在村委盖章。无法提供以上文件,竞拍无效,并没收竞拍保证金2、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3、租赁期间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电、物业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4、先付后用,每年一次付款。首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500元5、竞得人须在竞拍成功后7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或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6、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8、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变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9、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东洲街道钱塘家园(北区) | ||
标的名称 | 钱塘家园(北区)标准车位编号213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835 | 保证金(元) | 5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11 16:3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面积以实地为准,不含物业费。资格后审,仅限钱塘家园(北区)安置户竞拍。可委托家庭成员代理参与竞价。若安置户本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要求安置协议上的名字与竞拍报名的名字一致);若家庭成员代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和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与安置户的家庭关系,并由该安置房所在村委盖章。无法提供以上文件,竞拍无效,并没收竞拍保证金2、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3、租赁期间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电、物业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4、先付后用,每年一次付款。首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500元5、竞得人须在竞拍成功后7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或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6、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8、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变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9、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东洲街道钱塘家园(北区) | ||
标的名称 | 钱塘家园(北区)标准车位编号177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835 | 保证金(元) | 5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11 10:3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面积以实地为准,不含物业费。资格后审,仅限钱塘家园(北区)安置户竞拍。可委托家庭成员代理参与竞价。若安置户本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要求安置协议上的名字与竞拍报名的名字一致);若家庭成员代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和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与安置户的家庭关系,并由该安置房所在村委盖章。无法提供以上文件,竞拍无效,并没收竞拍保证金2、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3、租赁期间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电、物业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4、先付后用,每年一次付款。首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500元5、竞得人须在竞拍成功后7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或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6、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8、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变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9、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东洲街道钱塘家园(北区) | ||
标的名称 | 钱塘家园(北区)标准车位编号195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835 | 保证金(元) | 5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11 15:0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面积以实地为准,不含物业费。资格后审,仅限钱塘家园(北区)安置户竞拍。可委托家庭成员代理参与竞价。若安置户本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要求安置协议上的名字与竞拍报名的名字一致);若家庭成员代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和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与安置户的家庭关系,并由该安置房所在村委盖章。无法提供以上文件,竞拍无效,并没收竞拍保证金2、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3、租赁期间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电、物业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4、先付后用,每年一次付款。首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500元5、竞得人须在竞拍成功后7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或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6、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8、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变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9、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东洲街道钱塘家园(北区) | ||
标的名称 | 钱塘家园(北区)微型车位编号201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9.46 |
起拍价(元/年) | 752 | 保证金(元) | 5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11 15:0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面积以实地为准,不含物业费。资格后审,仅限钱塘家园(北区)安置户竞拍。可委托家庭成员代理参与竞价。若安置户本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要求安置协议上的名字与竞拍报名的名字一致);若家庭成员代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和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与安置户的家庭关系,并由该安置房所在村委盖章。无法提供以上文件,竞拍无效,并没收竞拍保证金2、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3、租赁期间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电、物业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4、先付后用,每年一次付款。首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500元5、竞得人须在竞拍成功后7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或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6、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8、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变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9、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东洲街道钱塘家园(北区) | ||
标的名称 | 钱塘家园(北区)标准车位编号372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835 | 保证金(元) | 5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12 08:3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面积以实地为准,不含物业费。资格后审,仅限钱塘家园(北区)安置户竞拍。可委托家庭成员代理参与竞价。若安置户本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要求安置协议上的名字与竞拍报名的名字一致);若家庭成员代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和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与安置户的家庭关系,并由该安置房所在村委盖章。无法提供以上文件,竞拍无效,并没收竞拍保证金2、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3、租赁期间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电、物业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4、先付后用,每年一次付款。首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500元5、竞得人须在竞拍成功后7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或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6、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8、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变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9、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东洲街道钱塘家园(北区) | ||
标的名称 | 钱塘家园(北区)标准车位编号211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835 | 保证金(元) | 5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11 16:3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面积以实地为准,不含物业费。资格后审,仅限钱塘家园(北区)安置户竞拍。可委托家庭成员代理参与竞价。若安置户本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要求安置协议上的名字与竞拍报名的名字一致);若家庭成员代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和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与安置户的家庭关系,并由该安置房所在村委盖章。无法提供以上文件,竞拍无效,并没收竞拍保证金2、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3、租赁期间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电、物业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4、先付后用,每年一次付款。首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500元5、竞得人须在竞拍成功后7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或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6、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8、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变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9、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东洲街道钱塘家园(北区) | ||
标的名称 | 钱塘家园(北区)标准车位编号212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835 | 保证金(元) | 5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11 16:3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面积以实地为准,不含物业费。资格后审,仅限钱塘家园(北区)安置户竞拍。可委托家庭成员代理参与竞价。若安置户本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要求安置协议上的名字与竞拍报名的名字一致);若家庭成员代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和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与安置户的家庭关系,并由该安置房所在村委盖章。无法提供以上文件,竞拍无效,并没收竞拍保证金2、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3、租赁期间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电、物业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4、先付后用,每年一次付款。首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500元5、竞得人须在竞拍成功后7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或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6、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8、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变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9、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东洲街道钱塘家园(北区) | ||
标的名称 | 钱塘家园(北区)子母车位编号172和945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27.5 |
起拍价(元/年) | 1,086 | 保证金(元) | 5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11 08:3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面积以实地为准,不含物业费。资格后审,仅限钱塘家园(北区)安置户竞拍。可委托家庭成员代理参与竞价。若安置户本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要求安置协议上的名字与竞拍报名的名字一致);若家庭成员代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和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与安置户的家庭关系,并由该安置房所在村委盖章。无法提供以上文件,竞拍无效,并没收竞拍保证金2、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3、租赁期间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电、物业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4、先付后用,每年一次付款。首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500元5、竞得人须在竞拍成功后7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或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6、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8、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变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9、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东洲街道钱塘家园(北区) | ||
标的名称 | 钱塘家园(北区)标准车位编号188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835 | 保证金(元) | 5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11 13:3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面积以实地为准,不含物业费。资格后审,仅限钱塘家园(北区)安置户竞拍。可委托家庭成员代理参与竞价。若安置户本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要求安置协议上的名字与竞拍报名的名字一致);若家庭成员代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和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与安置户的家庭关系,并由该安置房所在村委盖章。无法提供以上文件,竞拍无效,并没收竞拍保证金2、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3、租赁期间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电、物业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4、先付后用,每年一次付款。首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500元5、竞得人须在竞拍成功后7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或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6、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8、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变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9、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东洲街道钱塘家园(北区) | ||
标的名称 | 钱塘家园(北区)标准车位编号176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835 | 保证金(元) | 5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11 10:3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面积以实地为准,不含物业费。资格后审,仅限钱塘家园(北区)安置户竞拍。可委托家庭成员代理参与竞价。若安置户本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要求安置协议上的名字与竞拍报名的名字一致);若家庭成员代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和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与安置户的家庭关系,并由该安置房所在村委盖章。无法提供以上文件,竞拍无效,并没收竞拍保证金2、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3、租赁期间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电、物业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4、先付后用,每年一次付款。首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500元5、竞得人须在竞拍成功后7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或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6、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8、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变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9、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东洲街道钱塘家园(北区) | ||
标的名称 | 钱塘家园(北区)标准车位编号209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835 | 保证金(元) | 5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11 15:0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面积以实地为准,不含物业费。资格后审,仅限钱塘家园(北区)安置户竞拍。可委托家庭成员代理参与竞价。若安置户本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要求安置协议上的名字与竞拍报名的名字一致);若家庭成员代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和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与安置户的家庭关系,并由该安置房所在村委盖章。无法提供以上文件,竞拍无效,并没收竞拍保证金2、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3、租赁期间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电、物业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4、先付后用,每年一次付款。首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500元5、竞得人须在竞拍成功后7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或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6、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8、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变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9、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东洲街道钱塘家园(北区) | ||
标的名称 | 钱塘家园(北区)标准车位编号178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835 | 保证金(元) | 5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11 10:3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面积以实地为准,不含物业费。资格后审,仅限钱塘家园(北区)安置户竞拍。可委托家庭成员代理参与竞价。若安置户本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要求安置协议上的名字与竞拍报名的名字一致);若家庭成员代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和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与安置户的家庭关系,并由该安置房所在村委盖章。无法提供以上文件,竞拍无效,并没收竞拍保证金2、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3、租赁期间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电、物业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4、先付后用,每年一次付款。首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500元5、竞得人须在竞拍成功后7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或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6、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8、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变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9、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东洲街道钱塘家园(北区) | ||
标的名称 | 钱塘家园(北区)标准车位编号193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835 | 保证金(元) | 5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11 13:3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面积以实地为准,不含物业费。资格后审,仅限钱塘家园(北区)安置户竞拍。可委托家庭成员代理参与竞价。若安置户本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要求安置协议上的名字与竞拍报名的名字一致);若家庭成员代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和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与安置户的家庭关系,并由该安置房所在村委盖章。无法提供以上文件,竞拍无效,并没收竞拍保证金2、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3、租赁期间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电、物业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4、先付后用,每年一次付款。首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500元5、竞得人须在竞拍成功后7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或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6、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8、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变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9、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东洲街道钱塘家园(北区) | ||
标的名称 | 钱塘家园(北区)标准车位编号205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835 | 保证金(元) | 5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11 15:0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面积以实地为准,不含物业费。资格后审,仅限钱塘家园(北区)安置户竞拍。可委托家庭成员代理参与竞价。若安置户本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要求安置协议上的名字与竞拍报名的名字一致);若家庭成员代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和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与安置户的家庭关系,并由该安置房所在村委盖章。无法提供以上文件,竞拍无效,并没收竞拍保证金2、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3、租赁期间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电、物业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4、先付后用,每年一次付款。首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500元5、竞得人须在竞拍成功后7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或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6、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8、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变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9、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东洲街道钱塘家园(北区) | ||
标的名称 | 钱塘家园(北区)标准车位编号179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835 | 保证金(元) | 5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11 10:3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面积以实地为准,不含物业费。资格后审,仅限钱塘家园(北区)安置户竞拍。可委托家庭成员代理参与竞价。若安置户本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要求安置协议上的名字与竞拍报名的名字一致);若家庭成员代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和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与安置户的家庭关系,并由该安置房所在村委盖章。无法提供以上文件,竞拍无效,并没收竞拍保证金2、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3、租赁期间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电、物业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4、先付后用,每年一次付款。首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500元5、竞得人须在竞拍成功后7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或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6、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8、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变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9、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东洲街道钱塘家园(北区) | ||
标的名称 | 钱塘家园(北区)标准车位编号192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835 | 保证金(元) | 5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11 13:3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面积以实地为准,不含物业费。资格后审,仅限钱塘家园(北区)安置户竞拍。可委托家庭成员代理参与竞价。若安置户本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要求安置协议上的名字与竞拍报名的名字一致);若家庭成员代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和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与安置户的家庭关系,并由该安置房所在村委盖章。无法提供以上文件,竞拍无效,并没收竞拍保证金2、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3、租赁期间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电、物业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4、先付后用,每年一次付款。首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500元5、竞得人须在竞拍成功后7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或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6、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8、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变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9、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东洲街道钱塘家园(北区) | ||
标的名称 | 钱塘家园(北区)标准车位编号175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835 | 保证金(元) | 5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11 10:3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面积以实地为准,不含物业费。资格后审,仅限钱塘家园(北区)安置户竞拍。可委托家庭成员代理参与竞价。若安置户本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要求安置协议上的名字与竞拍报名的名字一致);若家庭成员代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和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与安置户的家庭关系,并由该安置房所在村委盖章。无法提供以上文件,竞拍无效,并没收竞拍保证金2、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3、租赁期间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电、物业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4、先付后用,每年一次付款。首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500元5、竞得人须在竞拍成功后7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或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6、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8、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变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9、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东洲街道钱塘家园(北区) | ||
标的名称 | 钱塘家园(北区)标准车位编号208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835 | 保证金(元) | 5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11 15:0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面积以实地为准,不含物业费。资格后审,仅限钱塘家园(北区)安置户竞拍。可委托家庭成员代理参与竞价。若安置户本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要求安置协议上的名字与竞拍报名的名字一致);若家庭成员代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和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与安置户的家庭关系,并由该安置房所在村委盖章。无法提供以上文件,竞拍无效,并没收竞拍保证金2、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3、租赁期间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电、物业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4、先付后用,每年一次付款。首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500元5、竞得人须在竞拍成功后7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或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6、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8、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变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9、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东洲街道钱塘家园(北区) | ||
标的名称 | 钱塘家园(北区)标准车位编号217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835 | 保证金(元) | 5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11 16:3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面积以实地为准,不含物业费。资格后审,仅限钱塘家园(北区)安置户竞拍。可委托家庭成员代理参与竞价。若安置户本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要求安置协议上的名字与竞拍报名的名字一致);若家庭成员代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和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与安置户的家庭关系,并由该安置房所在村委盖章。无法提供以上文件,竞拍无效,并没收竞拍保证金2、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3、租赁期间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电、物业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4、先付后用,每年一次付款。首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500元5、竞得人须在竞拍成功后7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或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6、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8、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变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9、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东洲街道钱塘家园(北区) | ||
标的名称 | 钱塘家园(北区)标准车位编号174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835 | 保证金(元) | 5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11 10:3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面积以实地为准,不含物业费。资格后审,仅限钱塘家园(北区)安置户竞拍。可委托家庭成员代理参与竞价。若安置户本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要求安置协议上的名字与竞拍报名的名字一致);若家庭成员代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和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与安置户的家庭关系,并由该安置房所在村委盖章。无法提供以上文件,竞拍无效,并没收竞拍保证金2、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3、租赁期间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电、物业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4、先付后用,每年一次付款。首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500元5、竞得人须在竞拍成功后7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或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6、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8、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变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9、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东洲街道钱塘家园(北区) | ||
标的名称 | 钱塘家园(北区)标准车位编号169 | ||
租赁年限(年) | 3 | 出让数量(平方米) | 15 |
起拍价(元/年) | 835 | 保证金(元) | 500 |
受让方条件 | 个人竞买人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07-11 08:30 | ||
标的物情况介绍 | 1、面积以实地为准,不含物业费。资格后审,仅限钱塘家园(北区)安置户竞拍。可委托家庭成员代理参与竞价。若安置户本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要求安置协议上的名字与竞拍报名的名字一致);若家庭成员代为竞拍,成交后须提供安置协议和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与安置户的家庭关系,并由该安置房所在村委盖章。无法提供以上文件,竞拍无效,并没收竞拍保证金2、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了解车位具体情况,谨慎参与竞价,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车位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3、租赁期间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电、物业费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单位缴纳4、先付后用,每年一次付款。首次付款时同时支付履约保证金500元5、竞得人须在竞拍成功后7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并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等费用,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和租赁合同或逾期不支付租金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不得对车位进行变动6、租赁期内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因素及不可抗力,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7、本次竞价车位不得转租及分租。8、租赁期内如遇政策变动及不可抗力,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经济责任9、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为准。 | ||
标的物地址 | 富阳区东洲街道钱塘家园(北区) | ||
出让方联系方式 | 出让方 | 杭州富阳富春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出让方联系人 | 汪女士 | ||
联系电话 | ******** | ||
保证金缴纳账户 | 户 名: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富阳分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 | ||
开户行:浙江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
账户:201*****691********** | |||
申请人预交标的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保证金只允许用户名和竞买人一致的银行账号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支付宝支付,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必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 | |||
其他注意事项 | |||
环境要求 | 本竞价系统仅支持使用PC端主流浏览器登录操作,详情见《操作帮助》 | ||
操作帮助 | 注册报名竞价流程详见附件 附件链接 |
标签: 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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