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不接收 | 现场递 | 交或 | 邮 | 寄方式 | 递 | 交的 | 纸质 | 文件 | ,投 | 标 | 人不需要到 | 现场 | 参加开 | 标 | 会 | 议 | 。 |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单位名称 | 上海电气(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北京中城汇能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北京市东城区雍和航星科技园二号楼4层B5办公室 |
联系人 | 李品徵 | 李工 |
电话 | 13921428236 | 18021691906 |
电子邮箱 | \ | lijiahui@ccsgcc.com.cn |
投标编号 | | | | | | |
项目名称 | | | | | | |
报名单位情况 |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 | | | | |
| 注册资本金(万元) | | | | | |
| 注册地 | | | | | |
| 通讯地址 | | | | | |
| 邮政编码 | | | | | |
| 单位办公电话 | | | | | |
| 传真 | | | | | |
| 联系人 | | | | 联系方式 | |
| E-mail | | | | | |
中城廉江坡尾200MW农光互补项目-储能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CHN-WZ-2024-07-003-GKZ)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城廉江坡尾200MW农光互补项目-
储能系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
人为上海电气(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城廉江坡尾200MW农光互补项目-储能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城廉江坡尾200MW农光互补项目-
储能系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03日 00时00分到2024年07月07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liuxinyu@ccsgcc.com.cn 邮箱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3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lijiahui@ccsgcc.com.cn电子邮箱(加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3日 00时00分
开标地点:南通市崇川区狼山街道世纪大道377号清之华园11层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海电气(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电气(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古平岗4号C座818-827室
联 系 人:李经理
电 话:13921428236
电子邮件:13921428236@139.com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城汇能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雍和航星科技园二号楼4层B5办公室
联 系 人: 张经理
电 话: 17715477977
电子邮件: zhangjian@ccsgcc.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城廉江坡尾200MW农光互补项目-储能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北京中城汇能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上海电气(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中城廉江坡尾20
0MW农 光 互 补 项 目 -储 能 系 统 项 目 ( 招 标 编 号 : ZCHN-WZ-2024-07-003-
GKZ)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招标范围
1、采购项目的名称:中城廉江坡尾200MW农光互补项目-储能系统项目。
2、招标范围:储能系统。
3、交货地点: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良垌镇上阁垌村。
4、交货期:暂估2024年9月30日,合同签订后10天内提供设计图纸,合同签订后70天内具备交
货条件。
5、质保期:1825天。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可通过南网公司的检查验收。
7、最高限价:2100万元;采购金额:21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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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
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
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1)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
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2)若投标人为制造商,设计制造过满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的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同
类型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在招标文件规定年
限内的供货数量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所投产品须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
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4)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
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并满足技术规范对外
购外协组件材料第三人资质业绩和技术水平的要求。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
认证证书。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
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
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
ⅱ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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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
告中应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
息”(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
ⅲ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
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
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
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9)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
备和试验人员。
(10)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11)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采购活
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招标人有权对违反“重法纪
、讲诚信、提质量”承诺的投标人加大不良行为处理力度。
(12)投标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接续、接
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导致设备停运
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3)提供的同类材料未因该材料原因出现过质量问题(或出现过质量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
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业主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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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
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
并通过业主的验收。
(15)在国内材料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
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通过业主
的验收。
3.2 专用资质要求:
标准质量体系认证或相关产品认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仅接受制造商投标。
3.4.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不能与其授权代理商
投同一个标包,否则评审阶段将作否决处理。
3.4.2代理商投标需要有原厂商的授权。
3.5招标人提出的其他要求(如有):
3.6本批次招标项目所有标包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评审期间,投标人有可能被要求提供
原件供审查验证之用。
3.7安全质量要求不得存在以下情况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
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
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
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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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
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8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有同类业绩
3.8.1.业绩不认可的有(包括但不限于):
①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之间的业绩;
②在试验室或试验站的业绩;
③与代理商之间的业绩;
④与非最终用户(即业主单位或负责所供货物运行、使用的单位以外的主体)签订的供货合同
;
⑤出口业绩的外贸合同、发票、报关单及对应产品型号等信息资料难以核实或不全的。
3.8.2. 母子公司、兄弟公司、控股公司的业绩不能相互替代。
3.8.3.
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可承继被收购方的业绩;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
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承继原企业的业绩。
3.8.4.
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继承原企业的业绩。
3.8.5.开标日前3年业绩: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开标日前5年业绩:2019年1月
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3.9信誉要求
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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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10财务要求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至2022年
任意一年盈利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需出具成立年度至2023年财务审计报
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亏损。(财政拨款的科研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非盈利性单位及律师事务所除
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7月9日18:
00前(北京时间)现场或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4.2获取方法:投标人将文件费汇入指定账户,并将缴费款底单和报名文件(附件一《投标报名
登记表》及营业执照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邮箱liuxinyu@ccsgcc.com.cn(仅报名),招标代理机构在
确认收到文件费后24小时内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投标人指定的邮箱中。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标书售出后概不退还。
名称:北京中城汇能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11050138530000001837
联行号:10510000406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望京支行
联 系 人:刘心雨
联系电话:1537299377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23日09时30分,本项目采用在
线电子化开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且盖章的投标文件扫描件(可对pdf文件加密或
使用加密压缩包)发送至:(lijiahui@ccsgcc.com.cn
)。不接收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递交的纸质文件,投标人不需要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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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文件解密密码需要于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后15分钟内发送至指定文件接收邮
箱lijiahui@ccsgcc.com.cn(注意不是报名邮箱),同时需要保持通讯畅通。
3、投标报价情况将通过邮箱向各位投标人发送,请自行及时查阅,若对报价有异议,请于收
到报价公示30分钟内将异议以书面形式,发送至指定文件接收邮箱(注意不是报名邮箱),否则视
为投标人已确认其应答报价无误。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7月23日09时30分
2、开标地点为南通市崇川区狼山街道世纪大道377号清之华园11层。
(投标人无需到场)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 上海电气(江苏)综合能源服务
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
李品徵
13921428236
\
北京中城汇能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雍和航星科技园二号
楼4层B5办公室
李工
18021691906
lijiahui@ccsgcc.com.cn
本公告word版文件获取地址:xt.ccsgc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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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投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报名登记表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注册资本金(万元)
注册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单位办公电话
报
名
单
位
情
况
传真
联系人
E-mail
联系方式
10
(报名单位 ) 承诺:
对以上所填内容及招标公告内容均承担判知能力,以上所填内容属实。
年 月 日
11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