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万宁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万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万宁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万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
万宁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
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
为做好万宁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工作,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益性服务功能,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持续提升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水平,更好推动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进村入户到田,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提供有力科技支撑。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4〕18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万宁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基层农技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组织全市不少于95名在编在岗基层农技人员接受连续5天以上的脱产业务培训,培育5名左右业务精通、服务优良的农技推广骨干人才;遴选推介农业主导品种,推广先进适用主推技术,全市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达95%以上;支持建设3个集示范展示、培训指导等多功能一体化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在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开展技术示范展示活;招募特聘农技员充实基层农技推广队伍聘请技术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水平。
本项目投入经费85万元,为中央资金。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万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8日
(联系人:卓婷婷,联系人:********)
(此件依申请公开)
万宁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
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4〕187号)要求,为强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益性服务功能,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持续提升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水平,更好推动高产优质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进村入户到田,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提供有力科技支撑,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条件建设,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要求,组织引导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履行好技术集成、示范推广、指导服务、人员培训等职能任务,加强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与半公益、经营性组织协同,集成组装综合技术方案,全面提高示范展示水平,进一步加快信息化手段普及应用,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坚强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实施原则。聚焦重点,服务大局。聚焦主要粮油作物,打造技术集成创新平台,以县域为单元筛选推广适宜品种、形成综合技术解决方案,落实水稻等推技术提单产技术要求。以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为导向,完善技术推广服务配套设施设备,加大力度培育农技推广骨干人才,促进基层农技人员更好履责。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发展壮大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力量,鼓励拓展服务领域,提供个性化、全流程、高质量农业科技服务。以助力特色产业发展为导向,招募一批关键时刻顶得上、技术服务有特长的特聘农技员。过程管理,注重实绩。以农技推广服务实效、服务对象满意度等为核心内容,确保项目实施的绩效考评更具客观公正性、更能体现财政绩效目标。
(三)主要目标。通过项目实施,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保持稳定,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技术集成示范等公益性服务功能不断增强。
1、基层农技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组织全市不少于95名在编在岗基层农技人员接受连续5天以上的脱产业务培训,重点开展先进成果普及培训,培育5名左右业务精通、服务优良的农技推广骨干人才。
2、遴选推介农业主导品种,推广先进适用主推技术,全市农业主推技术到位率达95%以上。
3、聚焦我市产业发展,重点支持建设3个集示范展示、培训指导等多功能一体化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在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开展技术示范展示活动。
4、招募特聘农技员充实基层农技推广队伍,重点开展技术、设施、营销等技术服务,发挥科技帮扶作用。聘请技术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
5、提高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水平,全市不低于85%的基层农技人员使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开展指导服务。
二、重点任务
(一)切实开展科技增粮行动。结合我省组织实施科技增粮行动,加快推进水稻良田良种良法良机保障种粮面积,建设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重点展示粮食生产的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辐射引领本地区科技应用水平,确保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到位率达95%以上,大幅提高技术入户率到位率,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着力推进优良品种、配套技术、管理措施集成应用,推广高效轻简化的生产模式。
(二)加快主导品种主推技术落地应用。围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结合省级发布的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围绕我市产业发展要求和农业生产经营者技术需求,遴选推介我市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成立技术指导团队,加快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进村入户到田。因地制宜完善基层农技人员服务机制,将农技服务与当地农业生产紧密衔接,促进粮油作物提高单产,特色产业提质增效。
(三)提升全市基层农技推广队伍能力素质。从市农技中心、市农科所、市良种场、全市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等农技推广单位选派不少于95名的农技人员,依托优质培训机构,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结合大面积单产提升工作要求,采取课堂教学、异地研学、实践操作等多种形式,统一组织连续不少于5天的脱产业务培训,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2天;选派5名左右优秀的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参加由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骨干培训班,加快知识更新,加强实践锻炼,及时学习掌握新理念、新知识、新技术,使其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跟上时代节拍,成为农技指导服务的行家里手。
(四)建设3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根据我市主导特色产业,在北大镇支持建设广地龙养殖示范展示基地、在东澳镇支持建设水稻新品种新技术种植示范展示基地、在南桥镇支持建设种养结合立体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展示基地等3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规范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管理,明确年度技术示范和服务任务,健全管理评价制度,统一树立“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识牌。基地至少与1个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和1个农业推广部门合作,同时结合农时农节组织农技人员、农民、示范主体等开展3次(含)以上的技术培训、人员实训、现场观摩等活动,发挥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的作用。
(五)开展农技推广特聘服务计划。继续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聘请1-3名特聘农技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支持方式,从退休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农业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科研教学单位一线服务人员中招募一批有丰富农业生产实践经验和较高技术专长、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且在服务区域有较好群众基础的人员作为特聘农技员,将“土专家”“田秀才”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等逐步吸纳为农技推广服务重要力量,为我市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提供技术帮扶、咨询服务等。
(六)提高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水平。持续普及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和中国农技推广APP使用,加大直播平台、短视频等新媒体手段运用力度,引导农技员、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农业科技特派员等有生产实践经验的科研人员,在线开展业务培训、问题解答、咨询指导、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农技服务。不断提高平台的认知度和使用率,加强数据共享。
(七)实施时间:2024年6月-2024年12月
三、资金补助
(一)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总额为85万元,来源于《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琼财农〔2024〕305号)、《万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万财农〔2024〕66号)。
(二)补助内容
1、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素质能力提升补助。安排约31万元用于农技人员参加集中培训、异地研修和现场实训等所需费用,包括教师授课费、教材费、场地费、食宿费、交通费等。
2、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建设补助。安排约48万元用于创建3个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每个基地各补助16万元,补贴资金以转账形式进行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开展主导品种主推技术集成熟化、示范展示所需的物资投入,如:农药、化肥、种子种苗、农膜、滴灌设备、喷淋系统等生产物资投入,以及开展观摩、培训、集成示范、推广应用、与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和农业推广部门合作等活动的补助。
3、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补助。安排约2万元用于发放特聘农技员补助,主要用于特聘农技员为我市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咨询服务等补助。
4、农技人员推广服务补助。安排约2万元用于聘请技术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按服务次数计算)所产生的劳务费、交通费等。
5、其他费用补助。安排约2万元用于资料印刷、标识牌制作、制度建设、档案管理及工作考评、资金审计、宣传报道等费用。
项目补助资金在上述内容范围支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项目需求,对补助资金进行合理分配。
四、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遴选
为了发挥基地的展示示范和推广作用,顺利完成各项任务,制定示范基地选择的条件和程序为:
(一)遴选条件
1、具有农业种植经验的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公司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并无不良信用记录。
2、基地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广地龙养殖示范展示基地养殖面积至少达50亩(含50亩)以上,基地投放广地龙种苗至少达2万斤以上并具备养殖、初加工一体化能力;水稻种植示范展示基地种植面积达350亩以上,拥有育秧、耕作、插秧、收获等机械设备;种养结合立体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展示基地需有连片土地50亩以上(含50亩),具有一定养殖和种植规模,基地内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并循环利用。以上基地均需拥有1年以上(含一年)租地合同。
3、对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有较强的接受能力,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培训、展示的基础设施条件。
(二)遴选程序
1、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在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同时符合条件的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公司可携带相关材料在公示时间内进行申报,申报时附送相关材料(需提供申报表、法人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开户银行及账号、租地合同或村委会证明、相关设施设备照片等,以上材料均用A4纸复印并加盖公章或签名按手印),材料送至万宁市万城镇迎宾大道第二行政办公区万宁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5楼办公室。
2、申报结束之日后由市农技中心组织相关技术人员从符合承担示范展示基地的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公司中进行实地核实并经中心班子扩大会议讨论择优拟定。
3、将拟定的示范展示基地进行公示7天,在公示期间无异议后确定项目实施载体,并与市农技中心签订协议。
五、补助程序
(一)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的补助按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补贴:项目启动拨付50%基地补助资金,基地验收合格拨付剩余50%补助资金。
(二)农技人员参加异地研修、集体培训和现场实训,开展培训的教材、场地、差旅食宿、交通等培训费用,由万宁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统一拨付。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为确保万宁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示范项目顺利开展,成立了万宁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领导小组,负责该项目工作协调、技术指导、资金管理等工作。
组长:陈贻立(万宁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副组长:郑道坚(万宁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组 员:卓婷婷、蔡夫谦、黄孙鹏、苏 龙、龙永泊、翁一强、赖树宏、王芳明、欧小珠、王 胜、黄顺海、黄璘璘以及市农科所负责人、市良种场负责人和12个乡镇的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万宁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陈贻立负责协调日常工作,各组员之间加强协作,共同抓好项目实施。
(二)加强绩效管理。完善示范项目工作管理办法和信息化绩效管理力度,依托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对年度任务基本信息、实施情况、取得成效等实行线上填报管理,确保2024年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实现全程覆盖绩效管理。
(三)加强资金监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中严格按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项目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制度或报账制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严禁用于发工资、购买农业科技成果和专利以及与技术推广服务无关的其他支出,确保专款专用。
(四)加强宣传发动与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直播、短视频等新媒体形式加强宣传,挖掘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实施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为农技推广工作营造良好氛。
(五)加强档案信息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各项材料收集整理,并分类归档,建立健全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特聘农技员等档案管理,加强项目自查自验和绩效自评、总结工作,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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