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乡镇中山市庆华电子制造有限公司“工改工”宗地项目农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方案
三乡镇中山市庆华电子制造有限公司“工改工”宗地项目农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方案
为推进我镇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工作,加快三乡镇中山市庆华电子制造有限公司“工改工”宗地项目“三旧”改造方案进度,拟对“工改工”范围内的土地实施征收补偿。根据《关于<中山市公益性项目用地征收补偿的实施意见>补偿标准适用问题的通知》(中山自然资征管〔2022〕 431号)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山市公益性项目用地征收补偿的实施意见》(中府〔2019〕107号)中有关补偿标准的内容等政策文件的规定,并结合三乡镇实际情况,制定本补偿方案。
一、征收范围
三乡镇中山市庆华电子制造有限公司“工改工”宗地项目拟征收范围详见项目用地红线图(见附件)。
二、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集体土地所有权征收补偿的综合单价为18.38万元/亩,包含以下两点。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照区片综合地价12万元/亩进行补偿,区片综合地价按照《中山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确定。
2.留用地补偿
本项目农村集体留用地采取折算货币方式予以补偿,征地留用地折算货币补偿6.38万元/亩(按征收土地面积15%计提,按国有出让工业用途留用地实施货币补偿,标准为42.53万元/亩)。
三、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仅适用于三乡镇中山市庆华电子制造有限公司“工改工”宗地项目土地征收,由三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二) 征收双方未能协商达成协议的,则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执行。
附件:三乡镇中山市庆华电子制造有限公司工改工宗地项目土地征地范围图
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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