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鸟一体化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驱鸟一体化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驱鸟一体化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JH05-W1004

三、项目概况:

  1. 机场驱鸟炮:

(一)功能及目标需求

1.在全场区饱和布置发射点,作业范围覆盖整个机场110m以下空域。

2.可就近在设备上进行操控,可使用自带遥控器遥控,也可适配接入一体化平台进行远程操控。

3.设备高度自动化及智能化,可自动换填,可自动瞄准,可联动发射。

(二)执行标准

执行相应的内部标准或国家标准,没有相应的内部标准或国家标准执行相应的行业标准,没有相应的行业标准应执行相应的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当执行标准发生变化或出台上位标准时,及时采用新或上位标准。

(三)技术要求

1.使用直径≤27mm的安全爆音驱鸟弹,离地声压≥120db。

2.遥控器遥控距离≥8000m,一体化平台终端在联网状态下控制在无距离限制。

3.发射触点推力≥50kg,速度≥25m/s,最大驱鸟高度≥110m。

4.可采用市电或太阳能供电模式,优先采用市电供电模式,宜采用太阳能+市电双模式供电,电池容量≥*****mAh,充电功率≥80w;电池连续工作时间≥12h,连续阴雨天待机时间≥40h。

5.存弹量≥50发,可自动调整发射方向,平面旋转角度包含0°-270°,俯仰角度包含0°-90°,带可自动闭合的防雨罩。

6.工作温度涵盖-25~60℃,设备启动时间≤1.5s。

7.配套移动控制终端接入主控制系统,屏幕尺寸≥12英寸按键机械寿命≥*****次。

8.设备整体具有户外密封性防水功能,防水等级≥IP67;通过振动测试且符合GB/T2423.10-2019国家标准;可满足 机场防盐雾及腐蚀的要求,且符合GB/T2423.17-2008国家标准;尺寸及重量应便于移动且有临时固定及限位装置,最大抗风等级≥17级;有防雷装置。

9.设备可故障自动告警及检测,可自动或手动生成工作日志,并传输至设备显示装置和一体化平台终端进行显示及分析。

  1. 驱鸟雾炮:

(一)功能及目标需求

1.在机场全飞行区饱和布置喷洒点,可喷洒烟雾和水雾,作业范围覆盖整个场区。

2.可就近在设备上进行操控,可使用自带遥控器遥控,也可适配接入一体化平台进行远程操控。

3.设备高度自动化及智能化,可实时反馈设备工作状态,可联动喷洒。

(二)执行标准

执行相应的内部标准或国家标准,没有相应的内部标准或国家标准执行相应的行业标准,没有相应的行业标准应执行相应的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当执行标准发生变化或出台上位标准时,及时采用新或上位标准。

(三)技术要求

1.喷施距离≥300m,雾化量≥550㎡/min,支持喷洒烟雾及水雾。采用外置自动混药技术,雾化采用冷雾技术,确保药效无损失。

2.设备启动时间≤2min,从开始工作到完成飞行区覆盖的时间≤15min。

3.遥控器遥控距离≥8000m,一体化平台终端在联网状态下控制在无距离限制。

4.可采用市电或太阳能供电模式,优先采用市电供电模式,宜采用太阳能+市电双模式供电,电池容量≥5000mAh,太阳能发电功率≥200w;太阳能供电模块满电可连续工作时间≥10h,连续阴雨天待机时间≥36h。

5.缓释剂泵压力≥20kg,油泵流量≥40ml/min。

6.工作温度涵盖-25~60℃。

7.配套移动控制终端接入主控制系统,按键机械寿命≥*****次。

8.设备整体具有户外密封性防水功能,防水等级≥IP67;通过振动测试且符合GB/T2423.10-2019国家标准;可满足 机场防盐雾及腐蚀的要求,且符合GB/T2423.17-2008国家标准;尺寸及重量应便于移动且有临时固定及限位装置,最大抗风等级≥17级;有防雷装置。

9.设备可故障自动告警及检测,可自动或手动生成工作日志,并传输至设备显示装置和一体化平台终端进行显示及分析。

  1. 物理灭虫设备:

(一)功能及目标需求

1.可在控制终端远程控制设备在场区内开展诱虫、杀虫工作,并能通过网络实时反馈工作数据和设备数据。

2.可就近在设备上进行操控,可使用自带遥控器遥控,也可适配接入一体化平台进行远程操控。

3.设备高度自动化及智能化,能与其他设备联动,可自动监测和收集处理虫情数据,并生成相应报表,规划措施建议。

4.有定位功能,可观察到虫害的迁徙情况,并且有防盗功能。

5.可实现雨控功能,按外界雨量变化自动控制整灯工作,并设有装置将雨、虫分离。

6.具有光控模式、时控模式、休眠模式三种工作状态。光控模式下,设备白天自动关灯,夜间自动开灯,工作时间长度可设定;时控模式下,设备在时段内自动开灯,在时段外自动关灯;休眠模式下,设备关灯,可随时遥控唤醒。

(二)执行标准

执行相应的内部标准或国家标准,没有相应的内部标准或国家标准执行相应的行业标准,没有相应的行业标准应执行相应的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当执行标准发生变化或出台上位标准时,及时采用新或上位标准。

(三)技术要求

1.诱集光源采用1100w金属卤化物灯;外加球形玻璃灯罩,防止虫体堆积。

2.可采用市电或太阳能供电模式,优先采用市电供电模式,宜采用太阳能+市电双模式供电,工作电压为AC220V,频率为50HZ。

3.遥控器遥控距离≥8000m,一体化平台终端在联网状态下控制在无距离限制。

4.撞击屏角度为360°。

5.设有集虫箱,并配有远红外虫体处理装置,处理温度不低于80℃,仓温及处理时间可调;虫体处理致死率不小于98%,虫体完整率不小于95%。

6.设备工作温度涵盖-40~70℃。

7.设备整体具有户外密封性防水功能,防水等级≥IP67;通过振动测试且符合GB/T2423.10-2019国家标准;可满足 机场防盐雾及腐蚀的要求,且符合GB/T2423.17-2008国家标准;尺寸及重量应便于移动且有临时固定及限位装置,最大抗风等级≥17级;有防雷装置。

8.设备可故障自动告警及检测,可自动或手动生成工作日志,并传输至设备显示装置和一体化平台终端进行显示及分析。

  1. 无人割草机:

(一)功能及目标需求

1.可在控制终端远程规划除草路径,并控制无人割草机进行作业。

2.可就近在设备上进行操控,可使用自带遥控器遥控,也可适配接入一体化平台进行远程操控;启动方式:遥控+按键+手拉反冲启动;可操控行走、启动、停机、刀盘升降等。

3.设备高度自动化及智能化,能与其他设备联动,可实时反馈除草作业情况及割草机自身数据。

4.设备为轮胎式,可适应全地形。

(二)执行标准

执行相应的内部标准或国家标准,没有相应的内部标准或国家标准执行相应的行业标准,没有相应的行业标准应执行相应的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当执行标准发生变化或出台上位标准时,及时采用新或上位标准。

(三)技术要求

1.切割宽度≥530mm;刀盘调节高度范围为0-150mm;切割高度范围为0-1500mm;切割直径范围为0-50mm;底盘离地间隙≤155mm。

2.采用汽油发动机,动力≥7.5马力;发电机功率≥1500W。

3.遥控器遥控距离≥8000m,一体化平台终端在联网状态下控制在无距离限制。

4.最大行走速度≥6KM/h;最大工作坡度≥30°。

5.工作时间≥45min(最大行走速度、最大切割功率情况下)。

6.设备整机尺寸≤850mm×800mm×500mm(长×宽×高),可工作温度范围为-25~60℃。

7.防水等级≥IP67,外壳材料及密封性可满足 机场防盐雾及腐蚀的要求,且符合GB/T2423.17-2008国家标准。

8.设备可故障自动告警及检测,可自动或手动生成工作日志,并传输至设备显示装置和一体化平台终端进行显示及分析。

下滑道鸟情检测系统:

(一)功能及目标需求

1.可进行航空器进近及离场监看,并可识别鸟情进行自主分析,主动告警:

①配备高清可见光透雾摄像机及红外热成像仪,具备全天候目标搜索及监看功能。

②内置智能算的法,对监看画面中的飞行物进行智能识别、跟踪监看、信息标注、数量统计、绘制目标飞行轨迹等工作,并在显示终端显示相关信息及图像。

③具备自定义监控区域的功能,可进行监控区域划分、预置点设置、录制触发、触发条件(画面变动、速度、飞行物识别等)设置、自动捕捉跟踪及录制等操作;具备多区域自动轮训监测功能。

2.可记录工作图像、文字参数资料存储于数据库中,并支持筛选分类调阅。

①具备实时视频录像、截图及历史回放功能。

②具有系统故障自动检测及日志功能。

3.每套设备终端通过多功能手柄及操作台操控,且至少配备2面显示屏,各工作界面支持单、多屏显示,也可分屏显示,支持手动/自动切换。

①手柄应包含摇杆、旋钮及按钮,可支持但不限于云台的角度、速度控制,变焦、聚焦操作,监看区域、界面的切换,预置位的快速检索切换等功能;操作台应包含键鼠平台,可支持但不限于软件的操作、参数设置等功能。

②显示器可显示成像设备回传的图像及软件生成界面等图像信息,并可自由切换。

4.在工作范围内,系统可与其他系统联动,并可接收转换来自其他系统的共享数据,并汇总分析。

(二)执行标准

执行相应的内部标准或国家标准,没有相应的内部标准或国家标准执行相应的行业标准,没有相应的行业标准应执行相应的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当执行标准发生变化或出台上位标准时,及时采用新或上位标准。

(三)技术要求

1.对鸟类的探测距离(以飞鸽为参考目标)≧400m。

2.视频、文件、工作记录等数据存储至少3个月以上,存储空间≧4TB。

3.摄像机及云台:热成像应采用640*512及以上分辨率,高清被动红外热成像摄像机,选用调焦范围不低于100mm的三防电动调焦镜头;可见光应采用2560*1440及以上分辨率,星光高清透雾可见光摄像机,选用调焦范围不低于300mm的光学变焦镜头,且配备镜头刷进行自动清洁、配备除雾模块去除水雾。云台水平可360°连续旋转,俯仰角范围大于±60°。

4.支持实时角速度回传和角度回传;支持角度位置控制和速度控制;支持预置位功能;支持角度置位功能;具备可见光玻璃雨刷,具备可见光玻璃热风除雾;具有双光摄像机安装可调节同心功能;俯仰最大转速≥40°/s;方位最大转速≥50°/s;云台最大加速度≥80°/s2img,且具备转速焦距自适应功能,具备预置位及自动跟踪功能。

5.支持网络高清传输,可同时传输热成像及可见光视频;支持断线重连功能,支持自锁及看守位功能;具备运动轨迹功能、雷达图、角度显示、凝视功能,支持对一个区域的连续监控;具备区域监测功能,自定义监测区域,支持多个区域同时检测,具备多屏显示功能,显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成像设备回传的图像、软件生成界面等,同时可在图像显示云台及镜头的转速、角度、焦距等参数信息。

6.可采用市电或太阳能供电模式,优先采用市电供电模式,宜采用太阳能+市电双模式供电。设备总重量≤50KG,隔绝太阳直射热量传递;通过振动测试且符合GB/T2423.10-2019国家标准;整体结构采用防腐防盐雾材料,采用防雨设计,可全天候工作;防水等级≥IP67,外壳材料及密封性可满足 机场防盐雾及腐蚀的要求,且符合GB/T2423.17-2008国家标准;具有防风和防雷装置,抗风等级不低于17级。

  1. 虫情检测设备一套:

(一)功能及目标需求

1.可在控制终端远程控制系统开展数据收集、处理及反馈工作,并能实时反馈工作数据。

2.可就近在设备上进行操控,可使用自带遥控器遥控,也可适配接入一体化平台进行远程操控。

3.设备高度自动化及智能化,能与其他设备联动,具备自动统计日、周、月、季、半年、年度、连续年度、自定义年度等机场虫情数量、自动识别机场虫情种类、机场鸟情(蝠情)记录与统计功能。

4.具有鸟情、蝠情记录及统计功能,可自动生成阶段性分析图、自动生成报表等功能,根据系统自动完成的机场鸟情、虫情数据,能科学制定机场鸟防相关防治措施、工作计划和安排。

5.可实现机场虫情、鸟情、驱鸟装备的可视化、自动化、智能化作业模式。

(二)执行标准

执行相应的内部标准或国家标准,没有相应的内部标准或国家标准执行相应的行业标准,没有相应的行业标准应执行相应的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规范,当执行标准发生变化或出台上位标准时,及时采用新或上位标准。

(三)技术要求

1.系统参照并不低于地方信息集成系统工程设计规范(MH/T5018-2016)相关要求。

2.可采用市电或太阳能供电模式,优先采用市电供电模式,宜采用太阳能+市电双模式供电。

3.遥控器遥控距离≥8000m,一体化平台终端在联网状态下控制在无距离限制。

4.设备工作温度涵盖-40~70℃。

5.设备整体具有户外密封性防水功能,防水等级≥IP67;通过振动测试且符合GB/T2423.10-2019国家标准;可满足机场防盐雾及腐蚀的要求,且符合GB/T2423.17-2008国家标准;尺寸及重量应便于移动且有临时固定及限位装置,最大抗风等级≥17级;有防雷装置。

6.设备可故障自动告警及检测,可自动或手动生成工作日志,并传输至设备显示装置和一体化平台终端进行显示及分析。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3,380,000.00元,叁佰叁拾捌万元整

采购包1:3,380,000.00元,叁佰叁拾捌万元整;

3.最高限价:

采购包1:3,380,000.00 元,叁佰叁拾捌万元整

4.供应商中标情况:

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采购包1:无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07月03日至2024年07月10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5: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

(三)申领方式: 线上申领。先从军队采购网(门户: http://plap.mil.cn/;IP地址: http://118.64.254.72/)的供应商入口免费登记注册,填报相关资料并通过审核后注册成功。登录物资服务招投标系统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经审核(如有)符合项目资质要求的可线上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必须先完成注册,才能领取采购文件)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采购包1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07月26日 08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四)提交方式: 线下提交,到现场开标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6日 09时30分00秒

(二)开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路海鹰大厦采购服务中心

八、样品

采购包1:

无需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

采购包1:

组织现场踏勘

踏勘时间:2024-07-11 10:00:00

踏勘地点:海南省陵水县

联系人:王助理

联系电话:166*****003

要求: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二)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未进行现场测量,视为同意现场踏勘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十、标前答疑会

(一)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请投标供应商认真学习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发布的电子招投标相关操作手册,详细了解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下载驱动和军采平台编标工具、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开标等流程要求。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010-********-2,投标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

3.其他说明:

1.请认真仔细阅读无效条款;2.建议供应商自行携带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助理/孙助理

办公电话:0898-********/******

移动电话:138*****559/166*****718

传真:无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助理

联系电话:0898-********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阳

联系电话:0898-********

2024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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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一体化设备 驱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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