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雅溪片区道路路网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服务承接主体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吉首市雅溪片区道路路网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服务承接主体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湖南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吉首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委托拟对“吉首市雅溪片区道路路网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服务承接主体”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吉首市雅溪片区道路路网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服务承接主体单一来源采购。
投资概算:89000.00万元整
二、采购代理编号:HNCXDC-2016-010
三、拟采购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服务 | |
吉首市雅溪片区道路路网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服务承接主体单一来源采购 | 本项目投融资管理服务、运营管理、征地拆迁、建设或筹集安置住房、货币化安置、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实施管理(含规划设计、招投标、施工建设等管理)服务、道路运营服务工作及其它相关配套服务等能力。 |
论证时间 | 2016年7月7日 | ||
论证地点 | 吉首市政大楼B栋五楼 | ||
论证意见 | 专家论证意见: 1、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的投融资管理服务、项目建设实施管理服务及其它相关配套服务等综合服务; 2、吉首市鼎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具备完成本项目建设所需的投融资管理服务、运营管理服务、征地拆迁、建设或筹集安置住房、货币化安置住房、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实施管理(含规划设计、招投标、施工建设等管理)服务、道路运营服务工作及其它相关配套服务等能力; 3、本项目属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为实现该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目标而进行的项目投融资管理服务、项目建设实施管理(含规划设计、招投标、施工建设等管理)服务及其它相关配套服务等是本项目承接主体需要完成的综合服务事项内容;同时,根据政府对本项目实施的总体规划,本公共服务采购项目对承接主体的地或、融资身份、融资渠道及投资回报的公益性质等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即吉首市鼎丰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处进行采购,具有唯一性,且该公司具备建设开发及运营管理本项目的投融资能力和管理服务能力、具有综合服务的承接意愿。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658号令)第二十七条及《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财综[2014]96号文的有关规定,专家论证小组一致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对本项目实施政府采购。 | ||
专家成员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备注 |
杨成 | 吉首市经开区 | 高级工程师 | |
董艺 | 湖南董艺律师事务所 | 律 师 | |
何云吉 | 吉首市设计院 | 工程师 | |
李志阳 | 吉首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 工程师 | |
颜敏 | 吉首市审计局 | 审计师 | |
许华 | 吉首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 采购人代表 | |
刘林键 | 吉首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 采购人代表 |
标签: 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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