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南站商务贵宾厅场地租赁项目

宝鸡南站商务贵宾厅场地租赁项目

编号:xtzs*********

1.招商人:陕西铁路客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招商项目及概况

2.1项目地址:宝鸡南站一楼贵宾厅

2.2项目设置:经营业态及招商底价(表一)

包件号

点位

位置

经营业态

面积(㎡)

租金最低限价

(元/㎡/天)

备注

包件一

1

宝鸡南站一楼贵宾厅

商务贵宾厅、商业展示

243.6

5.5

租赁期限三年

2.3租赁期限:3年

2.4租金结算及付款方式:采取“先付后使用“原则,结算面积以双方确认后的实际交付面积为准。具体缴纳方式按签订正式合同中的条款履行,未按时缴纳将扣除5%履约保证金。

2.5招商方式:公开招商

2.6招商底价(含税价): 5.5元/㎡/天

2.7冠名费比例分成(不竞价):

若商务贵宾厅引入冠名成功,则企业冠名费按照6:4比例分成。冠名引入方分得60%冠名费收入,另一方分得40%冠名费收入;以冠名合同12个月(年)周期为单位计算。冠名分成费少于10万元/年的按10万元/年收取,冠名分成费高于10万元/年的按年实际冠名分成费收取。由中商企业承担营销公关费用、广告、冠名客户的装修改造、家具物料投入成本费用。

2.8增幅比例:年租金逐年递增5%。

2.9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按照合同租金总金额的10%收取(百位取整),确认到账后双方签订合同。

2.10装修准备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给予10天装修准备期。装修准备期为免租期,不计入租赁期限。由中商企业设计、投资建设装修,装修方案需经招商人及消防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合同期满后,该租赁场地建筑物及内部不可拆卸的附属物归招商人所有。 

2.11特别说明:

2.11.1装修设计说明:(装修改造费用由中商企业承担)

2.11.2装修设计符合站房统一风格,采用开放式结构,经招商人及消防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

2.12特别约定:

2.12.1中商企业未在招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则视为自动弃标。

2.12.2中商企业须接受招商人提供的招租说明书和合同范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须接受招商人开出的相应票据(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接受招商人制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审细则。

2.12.3招商人不承担中商企业在合同履行期间非招商人原因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亦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连带责任。因中商企业经营产品的内容违规、违法产生的经济赔偿及处罚,均由中商企业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经济后果。给招商人造成的负面影响,由中商企业负责消除,并根据招商人损失予以全额赔偿。

2.12.4中商企业在合同期限内与其他企业签署经营合同期限不得牵制本合同有效期,由中商企业原因导致在合同到期及以后发生的任何争议、纠纷和诉讼,均与招商人无关,均不影响招商人与中商企业合同的终止。

2.12.5中商企业对租赁场地进行整体装修改造的设计方案须经招商人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改造需根据整体建筑风格进行设计,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留有指定的消防通道。

2.12.6经营期间,因反恐防暴、安保、站房临时改造、客运组织调整等或被政府、铁路及相关管理部门要求停止的,中商企业有义务积极配合。因铁路方原因,对中商人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中商人应在30日内向招商人书面提出,双方协商解决,超过期限的视为乙方放弃主张。

2.12.7因中商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须提前30日向招商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商人书面同意后实施并缴纳违约金,违约金金额标准为当期实际执行的3个自然月租金。

2.12.8中商企业中商后尽快完成以下工作:

(1)缴纳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

(2)制定装修计划,提报装修方案、装修图、效果图等审批,限期内完成装修验收;

(3) 提报营业相关资料,按照业态要求办理经营相关手续;

(4)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安全责任。

2.12.9本项目不接受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有经济纠纷的竞商人参与竞商。

2.12.10中商人须承接该项目点位前承租企业在其经营期间办理的会员业务。

3.竞商人资格要求

3.1在国内工商管理局注册的独立法人,承认并能够履行招商文件中各项规定的企业。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及以上(含100万元),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行业许可证应处于有效期内。

3.2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截至招商公告发布之日,竞商人成立并运行时间1年以上(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

3.3诚信守法经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无未处理的行政处罚信息等严重不良记录(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证明材料)(具体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和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系统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

3.4承认并服从招商人的监督、管理,遵守国家、国铁集团、西安局集团公司、陕西国铁旅服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的各种管理规定。凡被列入陕西国铁旅服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的商家不得参与竞商。

3.5竞商人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一定行业经营及管理经验。

3.6竞商人须提供行业经营及管理经验的合同或证明材料。

3.7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3.8在国铁集团公布“黑名单”限制期企业、与西安局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间有未结诉讼(仲裁)相对方禁止参与本项目竞商。

3.9成立不足1年或连续1年没有经营动态的路外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竞商。

3.10竞商人近三年内不得有犯罪结果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否则将被取消竞商资格。

3.11已按要求缴纳竞商保证金的竞商人。

3.12已报名并获得招商文件。

(其他要求详见第三章综合评分表)

3.20竞商保证金:凡参加该项目的竞商人,须缴纳竞商保证金包件1:贰万玖仟贰佰玖拾元整(*****元),具体缴纳事宜详见招商文件。

4.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5.竞商报名及招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5.1凡有意参加竞商者,请于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2日在*****国铁招商网报名获取招商文件,售价200元/包件(售后不退,电子发票开票流程详见附件1)。

报名审核时间为每日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15:0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及传真电话:029-********

5.2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先登录*****国铁招商网https://zs.*****.cn/#/,进行网上注册,注册完成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需注意填报的身份信息、企业法人信息、邮箱帐号、手机号等真实有效,由于报名信息填报错误导致招商信息不能及时接收造成任何后果由竞商人自行承担。网上报名上传的资料(扫描件)必须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报名时)、报名表(见附件)及招商文件购买凭证。

5.3招商文件的获取:审核通过后,招商文件发送至国铁招商平台注册所填邮箱。

6.竞商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6.1竞商文件的递交方式:纸质竞商文件需通过现场向招商人递交。

6.2 递交竞商文件的截止时间(竞商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24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西安市友谊东路与兴庆西路十字西北角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第4开标室), 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29-********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商文件将被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国铁招商网(https://zs.*****.cn/#/)上公布。

8.招商文件购买及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铁路局支行

账号:3700 0220 0920 0071 120

地址:西安市友谊东路与兴庆西路十字西北角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业务室

邮编:******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29-********

邮箱:sxtxzs*****@163.com

(注:1.标书费需从竞商人公司基本账户缴纳,自然人或个体户参与竞商的需从竞商人名下账户缴纳。

2.标书费缴纳时请备注项目编号,并在竞商截止时间前按照招商文件中发票开具方式及时提出开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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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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