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泗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2024年泗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增强工作透明度,根据《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泗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4年宿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任务分工方案。
一、抓好主动公开服务中心工作
1.聚焦经济发展,及时公开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扩大有效投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政策举措和进展成效。系统全面准确传递政策取向,以高质量政策公开助推高质量发展。(办公室牵头,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配合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11月底前)
2.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
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对清单内的行政许可事项要逐
项制定实施规范,确定子项、办理项,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
中介服务、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
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和便利度。(环评办牵头,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配合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3.紧扣环境领域,深化空气质量提升、水污染防治、土壤(固废)污染防治、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生态保护等方面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环境质量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推动“民生呼应”提质增效。(各相关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助力优化政务服务,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梳理办理事项清单、更新办事指南,多形式、多角度对办事指南进行解读,集成式、一站式发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南、办理进展等信息,让政务服务更加便捷。(环评办牵头,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配合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7月底前)
二、抓好政策解读力促提质增效
5.将政策解读放在与政策制定同等重要位置,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精心制作解读材料,精确传递信号,精准公开渠道,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科学确定解读范围,对涉及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6.提升解读材料质量,灵活使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体”,从社会关切的利益点、新旧政策的差异点、重要举措的创新点等方面进行解读。合理创新解读方式,在按要求做好文字解读基础上,可运用图片、视频、新闻发布会等解读形式加强解读效果。(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抓好决策公开扩大公众参与
7.建立健全政策制定公众参与、意见征集与反馈、执行情况评估及公众评价机制,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政策文件,除依法保密的之外,要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并及时公开执行情况评估结果,激发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8.在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和社会公益事业等工作中,要将公众参与作为决策执行的必经程序,通过线上公开平台、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专区以及其他线下公开渠道征求意见,最大限度覆盖本地群众,提高决策科学性和执行有效性。(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9.加强政民互动,依托“政府开放日”活动,结合本单位实际,围绕生态环境领域以“自选命题”方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政府开放日活动,解读政策、现场答疑、组织参观、征求意见等,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展示生态环境工作举措和成效。(宣教股牵头,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配合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抓好功能升级助力数字转型
10.按照政策集中发布窗口的要求,完善政策文件库建设,健全管理机制,参照规范性文件排版规范网络发布格式,并将入口设置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做到政策文件数据同源、动态更新。强化领域细分,拓展应用场景,提升搜索查询功能,方便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取政策信息。(办公室牵头,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配合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五、抓好依申请公开推动依法规范
11.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为契机,修订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文书,调整依申请公开答复书中有关救济渠道表述。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主动沟通了解申请人真实需求,及时会商研判复杂疑难申请,提升答复质效,防范法律风险。在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局主要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综合股牵头,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配合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抓好渠道建设提升完善功能
12.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协同联动,积极拓展政务公开渠道,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载体,有效扩大政策传播范围。(办公室牵头,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配合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七、抓好审查清理做好风险防范
13.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公开前严格审查。要完善机制、明确责任,坚持“先审后发”“一事一审”原则,依法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做到该公开的公开到位,该保密的保密到位。科学确定公开方式、范围和时限,坚持分类施策,综合考虑信息性质、受众、影响等因素,需要广泛知晓的全面公开到位,一定范围内知晓的在特定范围内公开。(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4.公开后定期清理,按照“谁公开、谁清理”原则,加强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风险排查,清理无关、无效、不需长期保留以及涉及个人隐私等信息,防止信息汇聚引发风险。(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八、抓好作风改进推进基层减负
15.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设置,合理整合归并目录层级,建立动态更新机制,优化展现方式。(办公室牵头,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配合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16.严格落实关于持续整治数字形式主义要求,公开内容应贴合栏目要求和工作实际,杜绝无效信息发布。(办公室牵头,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配合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九、抓好队伍建设促进能力提升
17.充实人员力量,为推进政务公开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年度内至少参加1次业务培训。加强工作调研和经验交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办公室牵头,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配合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十、抓好监督保障健全体制机制
18.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要求,全面梳理现有工作机制,及时予以清理修订。待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和政策发布条例出台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和工作衔接。严格落实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办公室牵头,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落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9.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和业务重点,在本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印发后30 日内,梳理形成工作台账,明确责任,把握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我局将对本单位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开展常态化自查,并根据省、市、县政务公开办和市生态环境局最新要求适时进行补充完善,请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确保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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