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东方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某单位东方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东方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品目

工程/房屋施工/其他房屋施工

采购单位 某单位
行政区域 海南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03日 16:38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南路146号城西商务中心207室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03日至2024年07月1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4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殷工、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 189*****900183*****826
采购单位 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海南省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黄先生、黎先生(152*****785156*****080)
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南路146号城西商务中心2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殷工、张工;189*****900183*****826

项目概况

东方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南路146号城西商务中心2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YCKCE-G3006

项目名称:东方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补充事宜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3日 至 2024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南路146号城西商务中心207室

方式:(1)网上发送。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邮件内容:列明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代理机构邮箱:sherryzhang@ah-inter.com。 (2)线下发送。供应商赴获取文件现场,经确认后领取文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5号开标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项目名称:东方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YCKCE-G3006

三、谈判内容:

工程概况

工期

服务地点

最高限价(元)

建设内容包含室外混凝土硬化工程、新建围墙、电动伸缩门、停车场平整铺砖、7 字型停车棚、原地转拆除及铺设新地砖、饭堂南侧外立面贴砖、洗手间改造工程、阳光晾衣房、立面墙拆除、传输机房拆除玻璃隔墙、宿舍改造、原屋顶晾衣房改造、财务室增加不锈钢门与防盗网以及电气、给排水安装工程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0日历天。

海南省东方市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52,659.59元。

四、报价方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否决或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2022年度或2023年度),报告中须提供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承诺供应商及拟派项目经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均未处于禁止谈判期限内。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相关网站查询截图和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相关查询网站:

①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www.ccgp.gov.cn/search/cr/)

②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https://www.plap.cn/supplierCr/common/list.html?s=index)

③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违法税收黑名单”(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

2、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3、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安全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注:公司住址为同一地址的,公司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列入黑名单企业,及其他不符合国家军队法规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

7、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二)资质条件:

1.资质要求: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已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安全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 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或所在项目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连续停工120天(含)以上,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情况)。(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供应商在职人员,须提供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2.1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

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供应商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若供应商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供应商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性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供应商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迷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建造师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并填写签名日期。

3.其他要求:技术负责人无在建项目。须提供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含)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及无在建承诺书)。

3.1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在线查询截图或承诺书)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1、申领时间:2024年07月03日至2024年07月11日09时30分,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 至17:00(北京时间)。

2、申领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南路146号城西商务中心207室。

3、申领方式

(1)网上发送。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邮件内容:列明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代理机构邮箱:sherryzhang@ah-inter.com。

(2)线下发送。供应商赴获取文件现场,经确认后领取文件。

4、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任何未在采购代理机构领购谈判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谈判。

相关要求说明

(1)供应商在任何时候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露工程清单内容,不得私自扫描、复印、储存等,不得损坏工程清单。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谈判报价稍后开始。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51号京航大酒店5楼5号开标室。

(三)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八、供应商参加各采购机构组织实施的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军采网互联网 plap.mil.cn 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即实施凡采必入,凡是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递交报价文件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 plap.mil.cn 网站注册截图,未提供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报价文件。

九、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先生、黎先生

电话: 152*****785156*****080

项目监督:冯先生

电话:156*****543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殷工、张工

电 话:189*****900183*****826

地 址: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南路146号城西商务中心207室

邮政编码:******

邮 箱:sherryzhang@ah-inter.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海南省        

联系方式:黄先生、黎先生(152*****785156*****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南路146号城西商务中心207室            

联系方式:殷工、张工;189*****900183*****8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工、张工

电 话:  189*****900183*****826

 

标签: 东方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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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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