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长征东路延伸段路灯照明工程
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桑植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桑植县长征东路延伸段路灯照明工程(政府采购编号:SZZFCG-2016-053,委托代理编号:HNFS-2016SZ-06002)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桑植县长征东路延伸段路灯照明工程
2、政府采购编号:SZZFCG-2016-053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预算(元) |
/ | 桑植县长征东路延伸段路灯照明工程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59元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 桑植县长征东路延伸段路灯照明工程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1.工期:45天; 2.质量标准:合格; 3.质量保修期:1年; 4.付款方式:本工程无预付款,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款的60%,结算书经审计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5%,剩余5%做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2.1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按照湘建建[2015]57号的相关规定配备和管理;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其他说明: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备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项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叁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6 年7月6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桑办(张家界市桑植县澧源镇科赛广场农业银行二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桑植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张家界市桑植县澧源镇
联 系 人:彭先生
电 话:
186*****565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界市桑植县澧源镇科赛广场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
****-*******、
151*****688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