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至营山高速公路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及技术咨询、环境保护监测-招标/资审公告
阆中至营山高速公路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及技术咨询、环境保护监测-招标/资审公告
阆中至营山高速公路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及技术咨询、环境保护监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阆中至营山高速公路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基础【2019】141号、川发改基础【2023】 26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以川交许可建[2022] 23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四川阆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项100% ,招标人为四川阆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验收及技术咨询、环境保护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项目主线起于阆中市西南孙家湾,与G75兰海高速(广南段)相接,向东在罗家湾村下穿兰渝铁路,在阆中市南侧规划区边缘碑垭村处跨越嘉陵江后至南部华林村附近,经永定镇、楠木,在柴井乡与S2成巴高速公路设柴井枢纽连接,然后沿仪陇县东侧规划边缘的狮子山通过,向南至蓬安徐家镇,然后向东经营山回龙、法堂至新店与巴广渝高速公路交汇,与阆营达高速公路营山至达州段顺接。路线总体呈西北向东南走向。路线全长81.633km(按右线计)。
蓬安支线起于徐家枢纽互通,接主线桩号K62+868,向南经骑龙、金甲、封窦,于蓬安县城规划区东侧边缘折向东南,下穿达成铁路后至白玉与G5515南大梁高速相接。路线总体呈由北向南走向。路线全长21.518km(按右线计)。
2.2技术标准
技术标准:本项目路线全长约103.37公里(主线全长81.682公里,蓬安支线全长21.735公里),同步建设互通式立交连接线11.7公里。主线公路技术标准: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支线公路技术标准: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25.5米,隧道净空断面采用10.25(中、短隧道12.75米与路基同宽)×5.0米;桥涵设计荷载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全线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规定值。
2.3环境影响报告书:《阆中至营山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由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于 2019 年 9 月 23 日对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批复编号为“川环审批[2019]102号”。本项目环境监测工作的开展以《阆中至营山高速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要求为准。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4.1 阆中至营山高速公路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及技术咨询、环境保护监测招标范围为阆中至营山高速公路项目工程所在区域(含连接线工程)与工程影响区域环境保护验收、技术咨询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划分为两个标段即HBYS标段、HBJC标段。
2.4.2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HBYS标段(环境保护验收及技术咨询)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对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并及时更新,形成正式纸质材料及框架图,并在合同服务期限内及时更新;
(2)负责收集和整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环保变更文件及批复文件等资料,梳理形成本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及管控工作方案;
(3)组织开展建设期环保宣传和培训,指导参建单位制定各项环保措施方案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保“三同时”有效执行;
(4)负责编制施工阶段及环境保护验收阶段(含试运营期)环境保护监测工作方案;
(5)负责制订环保应急预案并通过地方主管部门备案;
(6)接受委托人委托完成建设项目施工期环保审查和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根据环保审查(督查)要求提出整改方案;根据工程变更情况,环境保护验收及技术咨询工作内容也应及时根据变更后的方案及其批复要求进行调整;
(7)协助委托人办理环评报告重新报批等相关工作;
(8)对本项目建设提供专业化的环境保护咨询和技术服务,协助解决环保问题和矛盾;
(9)配合数字化高速公路建设需要提供环保咨询服务;
(10)每年承担不少于一次本项目相关的技术培训;
(11)为本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给予现场指导;
(12)负责完成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13)负责完成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参加行业主管部门各阶段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HBJC标段(环境保护监测)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各级环境主管部门有关要求,依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环境保护验收及技术咨询单位制定的监测工作方案等,制订环境监测计划,全面及时地掌握工程施工阶段及环境保护验收阶段环境状况,为制定必要的污染防控措施提供依据;同时根据工程变更情况,根据变更后的方案及其批复要求及时调整环境监测;
(2)监测重点为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列明的环境敏感点的大气、水质、噪声,采用定点和流动监测,定时和不定时抽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出现监测结果超标的情况及时报告环境保护验收及技术咨询服务单位和委托人,并提供相关整改建议;同时还包括进行全施工阶段的生态监测;
(3)负责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合同条款和经审核的环境监测计划完成施工阶段和环境保护验收阶段的监测,并按照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人要求及时提供各种环境监测数据及有关报告;
(4)参与配合各类检查工作,协助委托人环境保护对外协调工作;
(5)参与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并及时提交环境保护专项验收所需的监测资料;
(6)对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形成正式纸质材料及框架图,并在合同服务期限内及时更新;
(7)每年承担不少于一次本项目相关的技术培训。
2.5 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之日止,包括工程施工阶段以及环境保护验收阶段,预计服务期 60 个月(其中施工阶段 36 个月,环境保护验收阶段 24 个月)。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标段 |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HBYS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 |
HBJC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且证书能力范围包括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噪声等。 |
3.2业绩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自 2019年 1月 1 日起至今,以签订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 |
HBYS | 近 5 年(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以签订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 1 个由省级及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交通运输类建设项目(在建或已完成)环境保护咨询或环境保护监理或环境保护验收项目调查工作(不包括土建施工监理工作中包含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
HBJC | 近 5 年(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以签订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由省级及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交通运输类建设项目(在建或已完成)环境保护监测工作。 |
注:a. 根据环保部行业标准(HJ/T 394-2007),交通运输类建设项目指公路、铁路、城市道路和轨道交通、港口和航运等建设项目;b.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咨询、验收报告编制、验收技术服务、验收技术评估等均属于验收调查工作范畴。
3.3 人员要求
标段 | 人员要求 |
HBYS | 项目负责人:(1)具有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3)至少担任过 1 个由省级及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交通运输类建设项目(在建或已完成)环境保护咨询或环境保护监理或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不包括土建施工监理工作中包含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项目负责人或总监理工程师;(4)提供投标截止月上月或上上月之前连续 6 个月在投标人单位参保的证明材料。 |
HBJC | 项目负责人:(1)具有工程系列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至少担任过 1 个由省级及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交通运输类建设项目(在建或已完成)环境保护监测工作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3)提供投标截止月上月或上上月之前,连续 6 个月在投标人单位参保的证明材料。 |
3.4信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行政处罚期内;本次招标不接受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的信用等级为 D 级的投标人投标。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以投标截止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信用交通·四川”上公路建设市场内公布的内容为准。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3)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在 2021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的,不得参加投标。
3.5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2 个标段投标,允许中 1 个标段。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超过允许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时,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关联关系: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2)投标人与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国铁建昆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和施工分包单位存在第3.7(1)款规定的关系,将不能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若存在上述情况,评标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7月06日0时0分至2024年08月0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一:登录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方式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站(http://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其他类别)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其他类别)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其它类别项目办事指南”中下载)。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2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站(http://ggzyjy.sc.gov.cn/)自行查阅和下载。
投标人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下载过程中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前往,投标人自行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投标预备会议: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24年08月01日 10 时 00 分~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截止时间为 2024 年08月01日 10 时 30 分,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第一个信封),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HBYS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3万元,HBJC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3万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站(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阆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相如街道凤凰大道2段5号凤凰栖庭11-13楼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海先生
联系电话:0817-*******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88号熙悦时代中心四期(红星美凯龙)6号门7楼
联 系 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28-********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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