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农区2024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磋商公告
惠农区2024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惠农区2024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 ||
品目 | 工程/安装工程/其他安装 | ||
采购单位 | 石嘴山市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 ||
行政区域 | 惠农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03日 19:2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7月03日至2024年07月1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民生中心1604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7月17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民生中心1604室 | ||
预算金额 | ¥81.******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灵芬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 | ||
采购单位 | 石嘴山市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庆府大院六期 33号楼(民生中心)1604室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高坡 095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国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石嘴山市惠农区德胜路1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灵芬 0951-******* |
项目概况
惠农区2024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GC(政采)字【2024】37号
项目名称:惠农区2024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 名称 | 标的名称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惠农区2024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 其他建筑工程 | 项 | 安装护栏、标线、标牌、警示桩(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及说明) | ||
预算合计(元) | ******.00 |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符合规定的优先采购;
(2)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
(4)《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6)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 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如投标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响应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3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部三级及以上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 料);3.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 料);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3.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3.8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类: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3日 至 2024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
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将营业执照发送至**********(qq邮箱)进行登记,标注清楚所投项目、联系人、电话,登记完成后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民生中心16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17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民生中心16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公告、澄清等信息均在以上网站以公告的形式同时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澄清、变更”公告栏,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嘴山市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庆府大院六期 33号楼(民生中心)1604室
联系方式:高坡 09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国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嘴山市惠农区德胜路16号
联系方式:张灵芬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灵芬
电 话: 0951-*******
标签: 防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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