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新工小区西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2014年度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新工小区西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2014年度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项目(新工小区西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施工比价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6-YKS-SG-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4年度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建科【2014】322号及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呼伦贝尔市财政局呼建发【2014】17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牙克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新工小区西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2.2建设地点:牙克石市。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2.4招标控制价:******* 元。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保证金、银行开户许可证、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查找下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安全员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必须一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信用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将信用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信用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牙克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开户行:牙克石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宏达信用分社

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
信用保证金缴入账号

2014年度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项目施工(新工小区西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1
肆拾贰万捌仟捌佰柒拾伍元

(¥428875 元)
****************002251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信用保证金。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08 月 16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牙克石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牙克石市政府网网站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在网站指定版块直接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同时抄送牙克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

2016年7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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