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维大力起重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公告
河北维大力起重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7月2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保定市清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312-*******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 坐落 | 不动产 单元号 | 不动产 面积 (㎡) | 用途 |
1 | 河北维大力起重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集体建设用地 使用权 | 清苑区东闾镇东闾村东侧 | 2707.70 | 工业用地 |
公告单位:保定市清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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