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鸣湖消杀及灭蚊蝇药四次招标公告
凤鸣湖消杀及灭蚊蝇药四次招标公告
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新乡县城乡管理中心委托,对新乡县城乡管理中心采购凤鸣湖消杀及灭蚊蝇药项目四次进行询价,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新乡县城乡管理中心采购凤鸣湖消杀及灭蚊蝇药项目四次
二、项目编号:新县交询价[2016]021-3号
三、项目要求:1、除味抑菌消毒片一批;
2、湖水杀菌消毒剂一批;
3、湖水底污泥优化剂一批;
4、采购灭蚊蝇药一批;(12%环卫乐)
项目预算金额:6万元。(详见询价通知书)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灭蚊蝇药应具有国家相关农药代理资质或厂家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授权资质原件;
3、除味抑菌消毒片和水质净化消毒产品生产商应具有相关部门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询价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7月26日—— 2016年7月28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1:30 下午14:00-16:30
联系人: 韩女士 ****-******* 139*****511
六、询价文件发售地点:新乡县商务中心1号楼西3楼报名受理大厅(新乡县中央大道与金融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南)。
询价文件每本售价为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七、报名要求: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等)。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8月4日 上午09:30
九、报价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县商务中心1号楼西1楼1开标室(新乡县中央大道与金融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南)
十、采购人:新乡县城乡管理中心
联系人:张女士 139*****120
十一、监督单位及电话:
新乡县财政局 ****-******* 新乡县监察局 ****-*******
新乡县审计局 187*****997
新乡县城乡管理中心
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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