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溪丘湾乡人民政府关于茶文化街美化设备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

巴东县溪丘湾乡人民政府关于茶文化街美化设备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


巴东县溪丘湾乡人民政府关于茶文化街美化设备采购经两次公开招标采购失败,按程序报批后,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巴东县溪丘湾乡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巴东县溪丘湾乡人民政府关于茶文化街美化设备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一、项目名称:巴东县溪丘湾乡人民政府关于茶文化街美化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BDZFCG*******(3)

三、采购内容:吸塑灯箱预计100个、宣传彩旗预计500面(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第三章)

四、采购预算:13.992万元(此预算为本项目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超过此预算的为投标无效)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能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

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投标时应将下列资质证件随同投标文件带至开标地点分开递交,以供评审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证件在评标结束后退还投标人),没有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作无效投标。

(1)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有广告灯箱及各类广告需要的灯光制作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如为“三证合一”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依法交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开标前1年内任一月份缴税的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开标前1年内任一月份缴费的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4)投标代表有效身份证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本人的,应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投标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本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全国范围内未受过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或受过处罚但期限届满的书面声明;

(7)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单一来源文件的获取

1、单一来源投标人,请于2016年7月26日至2016年7月28日23:59时前登录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444300.org/),进行注册登记、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可以不办理CA锁,凭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2、本项目不收取单一来源文件资料费,单一来源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8日23:59时,在此截止时间前,正常工作日、公休日、节假日均可24小时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七、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交纳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9日14时59分前。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如有分包,需分包交纳),以投标保证金到达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时间为准,逾期无效。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不接受其它交纳方式。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必须与网上注册登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符,否则造成投标保证金交纳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洽谈时间

截止时间:2016年7月29日15:00时

递交地点: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巴东县信陵镇北京大道221号308室)

洽谈时间:2016年7月29日15:00时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巴东县溪丘湾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冯永刚

电 话:185*****799

代理机构:巴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熊玉兰

电 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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