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萝峰社区坑围经济社林地了哥髻地块003单元借用招标公告

黄埔区萝峰社区坑围经济社林地了哥髻地块003单元借用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峰集资谈********


交易须知:

1.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

3.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农村集体资产,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的规定,本项目采取协商谈判的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

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萝峰社区经济联合社对黄埔区萝峰社区坑围经济社林地了哥髻地块003单元借用项目已于2024年6月28日与广州开发区重点项目推进中心组织协商谈判,现将项目基本情况及谈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名称:坑围经济社林地了哥髻地块003单元;

(二)资产类型:林地;

(三)占地面积:2.95亩;

(四)项目经营用途:依法使用;

(五)项目所在位置:东至萝峰坑西了哥髻、南至萝峰牛仔山、西至萝峰坑东花淋沥、北至水西山的林地了哥髻;

(六)消防验收情况:暂未办理消防验收手续,由竞得人自主办理消防验收手续;

(七)产权情况:《林权证》穗萝林证字(2011)第*******号;

(八)租赁年限:20年(以签订协议为准);

(九)免租期:无;

(十)成交价格:******.00元/宗(包含首期借地补偿费及续期的借地补偿费);

(十一)合同履约保证金:0;

(十二)递增情况:无;

(十三)交易方式:协商谈判;

(十四)竞得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综合评价最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五)竞投地点: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萝峰社区经济联合社;

(十六)项目交付方式:签订协议当日的现状交付;

(十七)其他说明:

1.借用土地期限:首期20年。首期借地使用期满后,按期满后执行农村集体“三资”交易相关规定,依法依规。

2.补偿款及时发放给借地范围内权属农户(承包户)。

3.竞得方保证按土地用途合法使用土地。除政府征收征用和调整土地规划用途外,未经坑围经济社书面同意,不可更改土地用途及用地性质。

4.竞得方需负责目标地块范围所涉及的林地使用审批、临时用地审批等手续。

5.竞得方需负责目标地块范围内的农作物(包括果树、青苗、林木等)的砍伐及清除工作及手续办理;附着物、山坟、棚屋等所有建筑物、构筑物、物品、物体(如有)的彻底清除。

6.目标地块范围内若有土地涉及到征收、征用或土规调整,各方另行协商。

7. 委托萝峰社区经济联合社负责本项目交易相关事项。

二、交易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二)符合项目权属人要求的其他资质条件:本次交易报名时未拖欠黄埔区辖内各农村集体(包括农村集体所属的公司或企业)的租金(承包款)。

三、谈判、竞得规则

(一)由本项目所属经联社组织符合交易资格的交易参与人与项目权属方代表进行协商谈判;

(二)项目权属方代表与各交易参与人单独协商谈判,全面、充分了解各交易参与人包括但不限于背景、经营(使用)方向、资金投入、成交价等情况后,对各交易参与人进行综合评价(评分),以综合评价(评分)最优(高)的交易参与者为竞得人;

(三)竞得人成交的条件不得低于或次于项目交易公告中明确的条件;

(四)本项目权属人已组织 3 人代表参加协商谈判。

四、竞得人名单:广州开发区重点项目推进中心

五、公示时间:202474日至2024710

公示期间如对交易程序或结果有异议,请向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萝峰社区经济联合社反映,反映情况必须以实名的方式提供书面材料,并留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反映材料应加盖单位印章。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20-********

六、协议拟签订时间:2024711日,协议样本详见附件。

七、违约责任

交易参与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交易资格:

(一)交易人未按照要求参与协商谈判的。

(二)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前,被投诉或举报提供虚假资料参与谈判,并经核实的。

(三)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前,被投诉或举报采取不正当手段参与谈判,并经核实的。

(四)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场所签订合同(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有人对交易结果提出异议或投诉,正在核实相关情况的除外)。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附件:长期借地及地上青苗补偿协议样本

广州市黄埔区萝岗街萝峰社区经济联合社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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